现代企业有几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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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虹,高级经济师,长期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出版有《现代货币论丛》《钱说——货币金融学漫话》《经济学的视界》《世界大转折》等10多部著作、文集。

现代企业通常被认为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组织。从一般理解上讲,这种说法并无不妥。然而,观察看到,现代企业并非只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那么简单。现代企业的主体是人,企业组织和“企业中人”是什么关系? 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完成并最终实现经济价值,需要有完备和协调的外部环境,如各种自然条件、社会组织、政府、市场、同行、消费者等,企业和外部环境又是什么关系?企业和人的关系,企业和外部环境的关系,是否对企业产生本原性的作用,从而决定现代企业新的职能?

我们先看“企业中人”。在现代企业的治理、经营和管理中, “企业中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治理者,一类是经营管理者,另一类是操作执行者。不论是哪类“企业中人”,从个人的人生经历来看,也从现代社会就业制度来看,他们绝大多数年龄在二十岁出头到六十岁之间,正是人一生中最好的时段。对于正常存续和发展的企业而言,这些“企业中人” 在不同的岗位平台上学习、工作、创造和提升,一方面组成生产或服务体系,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获得知识、技能和经验, 成为某方面能人、高手、专家,或是智者、管理者、领导人等。就此而论,现代企业有着再明显不过的培养人、发展人和成就人的客观规定。这在事实上,构造出了现代企业的一项新职能。

我们再看外部环境。谈到现代企业的外部环境,我们很容易将其视为与企业不相干的天然性存在, 企业只能被动、无所作为地适应。实际情况是,企业的外部环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主动性作为和协调性安排。处理得当,企业就能够赢得宽松、顺畅和友好的外部环境;相反,外部环境将严重掣肘企业的生产或服务。这也就是我们时常强调的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问题。例如,如何建设企业和所在地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关系,如何获得所在地政府、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如何与对手合法、合规和理性地竞争,如何做社会公益事业,如何与所在地民众共享发展成果等。由于这些作为和安排直接关联到企业的存续和发展,它们实实在在地成为企业必须做的事情,因而现代企业和外部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责任”职能自然而然地到来了。

可见,除了生产或服务之外, 现代企业还承担着培养人、发展人和成就人的职责,并承担着与外部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责任。或者说,现代企业是集生产或服务职能、成就人的职能和承担社会责任职能三者为一体的组织。这种认知,显然对现有的现代企业概念具有一定程度的颠覆性, 生产或服务单一职能的说法面临挑战。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现代企业的生产或服务职能,就不如以往重要?这三种职能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总体而论,现代企业的这三种职能,是相辅相成的,缺少其中的任何一项,都很难想象企业能够获得较为理想的、可持续的长期发展。具体来说,如果企业不能正常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成就人和承担社会责任就无法实现;如果企业不能成就人,正常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及承担社会责任就无法实现;同样,如果企业不能承担社会责任,正常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及成就人也无法实现。在这里, 三种职能都具有工具性,任何一种职能都是实现其他两种职能的手段;同时,三种职能又都具有目的性,任何一种职能都有自身独立的价值,它们都是现代企业要努力实现的目标。

显然,认识到现代企业的这三种职能,不仅不会弱化企业生产或服务职能,相反,倒会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和更深的层次来看待现代企业,看待现代企业生产或服务职能实现的关键所在,看待现代企业的生产或服务职能对于“企业中人”和“外部环境”的特殊价值,真正将企业融入到社会之中去,融入到人的个体价值实现之中去,形成企业、人和环境的和谐共存局面, 更为持续、可靠和强大地去实现企业的生产或服务职能。

不无遗憾的是,从三种职能的表现来看,现代企业的生产或服务职能是外显的、强烈的和易观察的,目的性非常突出;而成就人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职能,则显得有些隐匿,时有时无甚至可有可无, 即便有相关的事项安排,也大多有着支持生产或服务职能的单一面目,工具性较为明显。在这样的情况下,生产或服务职能被视作现代企业的“基本职能”甚至“唯一职能”,成就人和承担社会责任被排除在现代企业职能或“基本职能”之外,也就不难理解了。要紧的是,这种生产或服务职能的“基本化”或“唯一化” , 并不只限于对现代企业没有深入了解的一般民众, 许多企业治理者、经营管理者和研究者也持这种看法,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现在是需要对此大加讨论,正本清源的时候了。

仅仅就历史的演进而言,过去的企业和现在的企业,一定是不同的。因所处时段不同,过去的企业我们可以用“古典企业”来称呼, 现在的企业则可以用“现代企业” 等来命名。那么,这些企业的根本区别何在?凭什么给它们冠上不同的名称?在当下只是存在现代企业,还是仍然有所谓的古典企业?

从企业理论到企业实践,既有的区分过去企业和现代企业的标准,更多地是从企业资本所有关系的变化,从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无,从企业治理方式的不同等方面来考虑的。如古典企业,可以看成是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一体化的企业,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这种类型的企业, 基于资本积累有限,经营者不能广泛挑选而难以职业化,企业的规模做不大,发展时空受限,产品或服务创新难度大,存续的时间不可能长;而现代企业的资本多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资本规模的边界不存在,企业的规模也没有限制,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这种类型的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构建,能够形成职业化的经理队伍, 企业的存续和发展,理论上就不再存在何时结束的问题。应当说,这样的分类是有价值的,的确为认清古典企业和现代企业的不同提供了一种视角。

然而,现代企业处在发展和变化之中,我们需要新的视角,需要深刻认知现代企业存续和发展的基本问题和关键问题的视角。这种思路,将我们带入到了现代企业的内部,带入到了现代企业丰富的职能结构及其关系方面。由此而来,所谓古典企业,就是只有生产或服务单一职能的企业组织;而现代企业,则是生产或服务职能、成就人的职能和承担社会责任职能三位一体的企业组织。企业如此分类,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价值。

第一,这种分类既和资本所有关系下的企业分类有一定契合,又有结合实际的创新,更加贴近企业的发展历史。依据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与否而形成的不同企业, 在企业职能方面,隐约存在着“单一职能”和“三种职能”不同的状况。我们的分类,将这种隐约性揭开,外在化了三种职能,并明确了现代企业中这三种职能都具有工具性和目的性的特征,传承和创造兼而有之。

第二,从企业理论来看,这种分类将企业的存续和发展,落在生产或服务、成就人和承担社会责任三种职能是否完备之上,不仅给企业理论贡献了一种新的观点,也贡献了一种新的方法。既有的企业理论大多“由外而里”地从企业外部来看企业发展,关注资本、人力、其他资源等对企业的投入和产出的影响;我们则“由里而外”地来看企业发展,看企业内部职能结构和相互关系,如何决定企业的存续和未来。

第三,从企业实践来看,不是说所有存在于当下的企业,都是现代企业。只有那些深刻认知现代企业三大职能,并主动、自觉和积极实践三大职能的企业,才属于现代企业。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企业也就停留在古典企业的阶段,意味着做不大、做不强,也走不远。从这个意义上说, 现代企业如果是一个基本目标,那么三大职能就是这个目标的细项。清楚这一点与否,将决定企业的属性,也将决定企业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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