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金融——好金融与坏金融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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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荣伟

当一个令人羡慕的行业不断受到质疑时,可能不再是规则等技术层面出了问题,而一定是隐含于某特定行业的伦理被淡化或者无视。上述状况在金融行业体现的更为突出。故而最近金融监管的理念已经不再仅仅是规则的完善,而是不断在监管规则中嵌入人文伦理的因素,试图改变建立于错误理念上的行为模式。例如,2019年底召开的信托业年会提出开展信托文化建设、20209月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于2020 111日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无不体现了对金融交易的人文伦理方面的要求。

金融,顾名思义,就是资金融通。无论是怎样的金融子行业,金融机构无非是资金融通的中介;无论怎样的交易架构,亦无非是受托运用他人资金的行为,故而人文伦理的因素在金融行业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对此,很多学者或业者最近几年对金融伦理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例如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刘俏院长的《我们热爱的金融》、著名投资人李录的《文明、现代化、价值投资和中国》,以及哈佛大学商学院和法学院双料教授米希尔·迪赛(Mihir Desai2017年所撰写的《The Wisdom of Finance》,这些著作各有千秋, 但《The Wisdom of Finance》一书更为深刻、更具建设性。该书初看起来似乎是教人怎么赚钱的学问,但书名下的两行小体英文马上纠正了读者对这本书的期待——“Discovering Humanity in the World of Risk and Return”(在风险与回报的世界找寻人文精神)。风险与回报总是与冒险、贪婪、攫取、挥霍联系在一起,与人文精神似乎相去甚远。然而迪赛教授雄心勃勃,试图通过在金融、文学、历史、哲学、音乐和宗教之间架起一座融合的桥梁,从而使金融更具人文精神。

该书的写作源于迪赛教授2015 年春季在哈佛商学院给即将毕业的MBA学生的演讲。初始确定的演讲题目是“美国杠杆并购的缓慢发展”,好友和同事听到题目后的缄默,让迪赛教授改变了想法,将演讲题目改为“金融的智慧”,也就是本书的原型。题目的变更,意味着作者从探讨赚钱问题,转向对金融理念的思考,因而,探寻“何为好金融和坏金融”的努力贯穿了本书始终。

长期以来,金融的形象似乎并不好,在生活中毁誉参半,人们羡慕之余,内心总是泛起丝丝鄙视和仇恨。1688年,阿姆斯特丹的一个西班牙犹太教徒约瑟夫·德拉维加(Joseph. de. La. Vega)所著的《乱中之乱》一书中,对当时人们着迷的新兴金融市场进行了生动的描述,那时的情况很类似于当下的“金融乱象”。这个新兴金融市场其实只有荷兰东印度公司一家公司的股票,东印度公司公司影响力相当于谷歌、阿里巴巴和通用电气加在一起那么大。德拉维加描述的场景今天看起来似乎很久远了,例如,他解释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分红“有时候以丁香来支付……公司董事也认为很合适。”关于市场的本质,德拉维加没有干巴巴地解释,而是用一个故事,即商人、哲学家和股东的之间的对话来描述市场。商人和哲学家分别代表了行动者和思考者,他们为市场如何运行所困扰,于是他们转而向股东寻求答案。当哲学家告诉股东,他对金融市场知之甚少时,股东对金融市场给出这样的描述,“要是你对这个谜一样领域一无所知,灰胡子朋友,那么我不得不说你是一个无知的人。它是欧洲最公平和最骗人、世界上最高贵和最无耻、地球上最精致和最粗俗的事业。它是学术研究和欺诈的范例、智者的试金石和鲁莽者的墓碑、有用者的宝藏和灾难的源泉,最后,它是从不休息的柯林斯王和连在车轮上永恒转动的拉庇泰王。”德拉维加用故事生动地刻画了金融最好和最坏的两面,当然这也是金融的魅力所在。如迪赛教授在书中所言, 金融业实际上是一个高贵的行业, 人们秉持有价值的理想去奋斗,但仍被诽谤,其原因是我们自己搞错了金融。迪赛教授说这种诽谤是一个古老的偏见,可以回溯到苏格拉底关于钱是无用的描述,即钱并不能产出具体的物品。然而,偏见今天依然存在,说明金融业为社会供给的产品无助于纠正偏见,也就是“我们”做错了。例如,坊间流传的一个银行家和儿子关于搬猪肉的段子对这个偏见的刻画就很生动: “有一天,一个银行家的儿子好奇地问爸爸是怎么赚到这么多钱的? 银行家放下手上的事情,微笑地让他的儿子把冰箱的肉拿过来。儿子拿过来了,银行家让他再放回冰箱。儿子把肉放回冰箱后,莫名其妙在站在那里,不知所以。在等待了很久后,儿子终于鼓起勇气,问银行家爸爸搬猪肉和这个问题有什么关系?银行家说道:猪肉原来在冰箱,现在还在冰箱,但是你的手上是不是多了什么东西?儿子看着手上的猪油。”民间段子也许只是一时逗乐,但却表达了人们的直观感受:金融业是榨取价值而不是创造价值的行业。

段子归段子,然而金融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例如,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金融活经济活, 金融稳经济稳”“ 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定要把金融搞好” , 可见金融的重要性。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一切经济活动几乎都离不开货币资金运动,货币资金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和财富,成为沟通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命脉和媒介。从退休资产到房地产投资、教育投资,金融无所不在。金融无疑在市场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当然也位于社会冲突和激荡的中心。金融危机、通货膨胀无不带着狰狞的面具,金融机构的产品给人们带来财富的同时似乎也毁灭了财富, 金融加剧了财富分配的不公,也激起民众普遍的敌视。例如, 在美国,华尔街对战主街(W a l l Street vs. Main Street)的隐喻妇孺皆知,2006年开始的次贷危机让无数人失去家产,造成社会动荡。2011年发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波及上千个城市,持续三个月之久,并酿成流血冲突。成千上万的美国人走上街头,呼喊着“我们代表99%”“华尔街需为一切危机负责”等口号,目标直指华尔街毫无节制的贪婪、美国政府不负责任的放纵以及民生维艰的萧条现状。而我国近几年的金融领域,“跑路”、爆雷事件时有发生,代表财富的金融活动直接危及了社会稳定。因此,“强监管”、治理“金融乱象”成为当下我国金融监管的主线,并上升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针对金融乱象,2017 年初中国银监会开展了“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专项整治,2018年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接棒“三三四十”,将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工作推入深水区。2019年又持续推进,巩固治理成果。20191021日,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更是祭出最强的司法武器。纵观上述监管措施,无不与坏金融相关。

人们因金融悲喜,却又离不开金融,那到底怎样的金融才是好金融,才是我们所要的金融?再具体一点,金融监管应该鼓励怎样的金融?裁判者又该如何区分好坏金融,对创新金融交易模式作出恰当的法律评价,或者将坏金融归于无效?从业者又如何避免坏金融,从而获得工作的快乐?这都是长期摆在金融监管者、金融裁判者、金融从业者和金融学者面前的问题。金融与钱有关,投资者梦想财富升值,高薪的金融从业者顶着业绩考核压力,金融机构面临着多变的市场,因此,投入的资本能带来多少收益总是合同的核心条款。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自认为懂法的高智商金融交易者, 总是抱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维,他们崇尚市场自由,认为只要不违法违规,能带来利润的金融或者金融创新就是好金融, 他们坚信这样做最终也会有利于社会。如果被鼓动从事没有利润或者利润太薄的金融业务,显然违背了市场经济自由的精神和逐利的本质,即使对实体经济有利的金融活动也是不值得做的。然而, 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辛格(Joseph William Singer)显然不同意这种观点。辛格教授在《没有法规就没有自由》(No Freedom Without Regulation)一书中探索了次贷危机隐藏的教训。辛格教授认为,被证券化的次级抵押贷款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利益,还变成了破坏世界经济的有毒资产。没有人是孤岛,我们从事的财产交易可能会严重波及他人,包括并未涉入交易的群体。我们都希望在自己土地上无拘无束地追求美好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有权污染邻居的土地。我们或许希望创造出量身定制的、符合我们宗旨和需求的贷款交易,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有权创造那些损害经济生活基础、危及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产权合约。我们(交易者)有举止得当的义务,在争取自己利益的同时,应衡量他人利益。也就是说好的金融,至少不能伤及邻居。上述思考在李录的《文明、现代化、价值投资和中国》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表述。李录提到,进入这个行业的从业者首先必须有基本的道德底线,具有受托人责任的基因, 否则“一定会在成功的过程中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很多摧毁财富的’机会’,一定是有罪的”。

辛格教授对次贷危机的法哲学思考,颇具他者思维和共在视野。他的同事迪赛教授与辛格教授的观点不谋而合,但迪赛教授没有止步于“不伤及邻居”的论述,而是又向前推进一步,提出人文金融的理念。迪赛教授看到了金融从业者似乎并没有为自己从事的事业而感到快乐,他带着满满的疑问:如果金融的理念像我们认为的那样高贵, 为何金融在世界上却显得那么没有深度和负面?更进一步思考,如果金融的理念如此的积极向上,为何令人讨厌呢? 

迪赛教授的答案是人文与金融可能存在着深深的裂痕,这个裂痕导致了金融的负面形象。迪赛教授在书中描述到:在生活中,当我穿过美国剑桥的查尔斯河时,裂痕就会出现。在河的一边是哈佛商学院,这里有努力理解商业世界的优秀学生和老师。但是有时他们对一些教训没有耐心,他们常常怀疑河对面提供知识的价值。当我跨过查尔斯河来到对面的哈佛法学院教课,我走过了一个深深怀疑商业、商业学术界以及不屑实践知识的大学。当我给哈佛法学院的研究生开设一门描述商业环境的案例课程, 并试图设为核心课程时,却被认为与人文教育不相符。最后虽然如愿,但是却让我意识到了这种裂痕的本质。

这是金融与人文的裂痕,裂痕存在的后果远远超出了学术讨论的范围。金融不断使经济出现问题, 使人们对金融的价值产生怀疑。现代金融弥漫着贪欲的主旋律,这带来一个问题,这种贪欲的主旋律反映了金融的基本理念吗?金融实际上是个人追求更多行业,当《华尔街》一书中的主人公戈登·盖柯说“贪婪是好的”时,他实际上勾勒出了经济学的重要观点:在一些情况下,追求自我利益也能产生好的结果。但是,当你无限制追求财富时,财富的边际效应是趋于递减的,也就是说所有的金融行为之下都隐含了这样的原理,追求更多获得的收益会越来越少,除此之外的任何期待都与金融的理念相悖。为了在财富增加的过程中保持满足感的同步提升,金融必须去除贪婪、自负和自私,以人文关怀的姿态示人。

也许我们的世界说教抑或口号太多的缘故,要求一个锱铢必较的世界讲人文、讲关怀,必然会引起反感,类似“站着说话不腰疼” 的中国俗语肯定会跃然于胸。大凡提及人文,人们大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口号,一个终极目标,不必当真或者马上践行。正如“仓廪实而知礼节”,道义关怀是有余力而为的事,当下或者个人考虑的应该是“养家糊口”,挣钱是硬道理。这或许是对的,对于饮食男女,社会不该拿着高尚的标准去审视,而应由他们内心自愿去追求。但是这在金融活动中却并非如此,基于金融的外部性特征,在金融活动中人文精神的要求是最基本,甚至说是“不得不”的要求。外部性的概念最早来源于英国“剑桥学派”的创始人马歇尔和弟子庇古,新制度经济学鼻祖科斯在科斯定理中做了进一步发展。从经济学上看,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实质上就是社会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称,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旁观者的福利产生了一种有利影响或不利影响,这种有利影响带来的利益(或者说收益) 或不利影响带来的损失(或者说成本),都不是生产者或消费者本人所获得或承担的,是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非市场性” 的附带影响。我国谚语“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其实就包含着外部性的意义。

金融业务大都是高负债、高杠杆、高风险的交易,资产与负债不管期限还是金额都很难匹配,其面临的风险也较为广泛,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财务风险、金融犯罪风险等等。巨无霸的头部金融机构, 即使无任何问题,也会在挤兑中轰然倒下,因此,相较于其他行业,金融业具有特殊的脆弱性。另外, 金融服务是面向所有公众提供的产品,基本上所有的人都可以选择金融服务,不可能因为一个人的消费而排除其他人的消费,因此具有较弱的排他性。同时,由于金融服务固有的规模经济效应,其竞争性也很弱。弱的排他性和竞争性使金融服务具有很强的公共品属性,可称为准公共物品。金融行业的上述特性决定了金融活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外部性导致金融风险具有极大的传染性,金融风险不仅在金融市场传导,更会跨市场传导。一个不慎的决定或者无意的错误可能会导致整个市场陷入危机,甚至崩溃。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监管者或裁判者甚至不得不向市场的“坏孩子”低头。例如,债券违约就是一个典型的金融外部性的案例,在债券违约中,预期违约制度、交叉违约条款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变得苍白无力,为避免市场风险传导而“伤及邻居”,法律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即传统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于此,裁判者则为了避免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仅认可到期债券的违约责任,其他债券的持有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债券发行人违约而束手无策。可见,金融交易不是交易者一个人的事,你所从事的交易会伤及庞大的无辜人群, 这个逻辑决定了金融必须是强监管行业,也决定了其必须体现人文精神。因此,对于各国政府而言,始终把金融业列为强监管的行业。考虑到法律的机械性和滞后性,各国金融监管机关不仅依据法律监管,而且还用道德意味很浓的“合规责任”来约束金融机构和市场交易者,合规本质上即是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人文精神的外在要求。在监管之外,一国的经济政策亦会不时体现出金融人文主义的要求,例如,在我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其中普惠性实际上是金融人文主义精神的直接表达。资金不能在金融体系内空转套利,而应坚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本质上亦是金融人文精神的另一种的表达。总之,无论是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还是合规抑或负责任的金融创新、不伤及邻居等等理念或提法,本质上均是从不同侧面对好金融的描述,是我们需要的金融。而迪赛教授在《The Wisdom of Finance》一书中提出的金融人文主义,本质上是对上述要求所体现的金融监管理念和交易理念的抽象表述,更是对好金融与坏金融界限的全面、准确界定。

好金融体现了人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人们可以也应该追求事物的最大功效(利润最大化),但应超越功利,体现价值理性,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谋求个体与整体的和谐、共赢。而惯常思维“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视域中,他者是缺失的,更没有与他者共同存在的命运共同体意识,极易导致坏金融的产生。正如“远亲不如近邻”,金融从业者要与邻居共在,不仅要对邻居负有法律上的义务,还应对邻居有道义上的关怀。更重要的是,在金融市场中, 追求人文主义精神并非仅是圣者书斋中的言语,而是在交易的一开始就需要付之于行的指针。为了美好未来,做普罗米修斯还是浮士德, 我们并没有选择的余地,金融从业者从事金融交易,或者进行金融创新,应该将其视为传世艺术品的创作,把个人生活目标和人文关怀精神注入进去,努力给观赏者和使用者带来愉悦和满足感。监管或政策制定者亦应避免傲慢和机械,充分考虑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交易涉及的相关方利益,以科学之精神、服务国家之目标规划,非以个人喜好或福祉而为之。毕竟一切事物都相依而生,不负责任的活动最终会摧毁你身处的环境,而你负责任的努力无疑会使你以及你的家人、朋友获得一个美好的世界。

作者单位: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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