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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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京召开

35日至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3号、第7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大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新华社发/金良快摄)

34日至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委员们一致赞成并坚决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新华社发/李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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