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统购统销,农产品“自由”了 —1984、1985、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背后

0

本刊记者 马玉荣

“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

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粮食统购统销也不例外。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统购统销制度,逐渐显现出对于生产力的束缚,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种种弊端明显。于是,198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终结了持续时间长达32年的统购统销制度。此外,1984-1986年这三个一号文件及时回应了粮食生产流通领域提出的新问题,有效地突破了束缚农民的旧体制,确立了市场经济在农村的基本思路和方向, 也为改革从农村领域扩展到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奠定了基础。

一号文件背景:城乡割裂,无商不活

那个岁月,有些故事。说起粮票和供销社,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出生的人都印象深刻。粮票是50 年代至80年代中国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放的一种购粮凭证,曾经号称是“中国第一票”。在特殊时期,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不能自由流通,而由供销社来实行统购统销。不过,粮食当时主要由粮食部门来经营。

杜润生,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政策制定的核心人物之一。面对当时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改革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杜润生随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下乡察看时,得出的结论是“谷贱伤农”,靠现有的农业生产结构,不可能实现收入翻番任务, 需要一个新的结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原部长、研究员徐小青曾经下乡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锻炼,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时,他回忆,1953年以后开始建立统购统销制度,初期主要是粮食。国有粮食机构、供销合作系统收购的粮食大概600亿斤,还有相当部分农产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后来因为市场波动,以及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认识,一定程度上模仿苏联的制度,特别是计划经济制度,实行对粮食等农产品统购统销。

19533月,斯大林逝世。这年正是我国“一五”计划建设的第一年。

陈云有一句名言:“粮食定, 天下定;粮食紧,市场紧。”在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领导下,陈云花了很大的精力领导了这场规模空前、影响深远的粮油统购统销工作。陈云提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最初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的政策,是为了解决严峻的粮食供销矛盾而实施的。

当时,对于应否实行征购,党内意见并不统一。

但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十分复杂,东西两大阵营对峙。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借鉴苏联经济建设经验成为渴望富强的新中国发展经济的捷径,因而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19531978年,是农产品统购统销阶段。徐小青说,计划经济下最多的时候有200多种农产品由国家统购统销,包括粮、油、蛋、菜、奶、肉、水产等等。从某种程度上,收购农产品用低价维持着城市人口的低成本生活,进行工业积累。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奇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时说,用计划经济手段处理农产品,管得死,没有市场活力,农产品不能在自由市场上买卖。当时主要是通过三个渠道购销:布、油、棉等在供销社;肉、鸡蛋等在食品店;粮食在粮站。主要矛盾是城乡之间不流通,“农民想卖卖不掉,城里想买买不到”。

对此,徐小青说,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主要是指价格、户籍、人员的流动,农村的人不能离开本村、本乡,统购统销制度管理农产品的流通,造成的最主要问题是短缺。那时生产效率低,品种缺乏,用票证来控制。比如当时有购物券,买缝纫机、自行车、电视机, 买其他生活用品、棉布、棉花都要票,各种工业品也要票。虽然城乡流通体系不一样,但是当时城里的工业品生产也是计划体制,各个行业都有主管的政府机构,它们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包括钢铁、煤、化工产品等产品计划调整,生产日用工业品、生活日用品,所有的产品都以计划体制为主体来运行。从80年代中期开始引进市场机制,这是逐渐的改革过程。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高强对《中国发展观察》记者表示,统购统销体制, 在保证供给、稳定物价水平和为工业化城镇化积累资金方面,获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但是长期实行,严重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特别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确立之后,已经严重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推广和粮食价格政策的刺激,19791984年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民手里的余粮增多, 甚至一度出现了暂时性过剩,粮食商品率大幅度提高,也客观上推动了1985年一号文件中对于粮食统购统销制度的彻底改革。从政府层面看,随着粮食收购量的增加,加之购销价格倒挂,财政负担也越来越严重。总之,粮食生产和供求形势的根本性转折,决定了统购统销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徐小青说:“种什么,农民做不了主,种出来卖给谁,农民说了不算,只能卖给统购的这些计划, 卖多少钱,农民说了也不算,政府定价。” 

当时尽管大部分商品是计划供应和计划分配的,但是对农民保障供给并不像今天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主任、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杨谦对《中国发展观察》记者说。

杨谦从事与供销合作社相关的工作34年。他回忆,村庄坐落分散,道路条件很差,运输工具缺乏,信息沟通不畅,要把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送到农民身边,从农民手上采购农产品和农副产品,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谓计划都是纸上的,不能落地就仅仅是计划,还不是计划经济。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完成这最后一公里,凭的是为农民服务的精神,凭的是人的意志和体力。供销合作社的背篓精神就是集中的代表。“背货篓爬大山,一人辛苦万人甜”。这是五六十年代供销人“背篓精神”的真实写照。

50年代到80年代,供销社作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持续20多年。从表面上看,供销合作社拥有了分配产品的权力,例如在农村, 基层供销社主任往往是当地乡村最有影响力的人,因为他手中掌握着众多的票证,买自行车、买手表、买棉布、甚至买肥皂都要票,主任手上未分配出去的购物票就成为稀缺的东西。

杨谦说,随着统购统销制度的实施,特别是计划经济的建立, 供销合作社的功能以及经营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从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商业逐步转变为国家计划实现的执行工具,经营业务的性质也逐步演变为进行商品的计划、分配、储存、调拨等业务,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弱化了,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也越来越疏远了。最终在机构上供销合作总社合并到商业部,自下而上的组织体系受到削弱。

对供销合作社,目前社会上最流行的一种看法,即认为供销合作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实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际情况看, 这都是一个误解。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是合作社经济的组成部分,凭借自己的实力和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并且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例如,到1952年底,供销合作社的零售额约占市场份额的19.64%,收购农副产品的份额约占收购总额的60%。应该说, 把供销合作社说成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完全不符合逻辑。

长期以来,“ 重生产、轻流通”,我国农村流通体系长期处于弱势,农村流通体系不畅,不仅表现在城乡流通体系的割裂,还表现在农村产业链各环节的脱节和割裂等。

城乡之间割裂的农产品流通体制走到了改革的十字路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产品流通领域双轨制逐步取代统购统销制度,政府逐步放开农产品统购统销的范围、数量,逐步松动农产品价格的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从19793月份起,陆续提高粮食、油脂油料、棉花等18种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幅度为 24.8%

徐小青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生产者积极性的释放,以及国家提高农产品价格, 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农产品开始丰富起来。从此,统购统销的弊端就越来越明显,对生产力也形成一种束缚,包容不了生产的红利。

1984年我国农业生产达到前后几年的峰顶。尤其是长期困扰我们的粮食问题,甚至由“手中有粮, 心中不慌”,转变为“粮食多了, 卖粮难”。

作为中国农业农村问题的权威专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曾参与十几个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陈锡文曾经表示,大概到80年代中后期, 主要是在农产品的供给丰富之后, 不需要像以前实行计划收购和销售,这个阶段主要是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它的标志是在寻求、培育市场机制。

江苏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沈和对《中国发展观察》记者说:“当年华西村门前标语是‘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 

取消统购统销,供销社阵痛

1984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中央一号文件,着重解决的就是商品生产和流通的问题。文件指出,要随着生产和市场供给的改善,继续减少统派购的品种和范围。用杜润生的话说, “要解决的就是发育市场机制的宏观问题”。

19847月,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 又将原商业部系统管理的一、二类农副产品由21种减少为12种。

截至1984年底,属于统派购农副产品由1978年的100多种减少到38种(其中中药材24种),即减少了67.6%,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总额中,国家按计划牌价统购、派购的比重从1978年的84.7%下降到1984 年的39.4%。与缩小统购统销范围和品种相对应的是开放集市贸易, 允许部分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和自由购销。

1 9 8 5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十项经济政策,包括重点加快农产品收购制度改革,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相结合的“双轨制”,并逐步放开农产品价格。至此,除少数品种外,长达30余年的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宣告结束。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大大加快。

高强指出,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 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1984年底,统购统销的农产品由180多种减少到38种, 部分农副产品的价格开始可以随行就市。在统购统销制度下,无论是粮食的收购还是销售,其品种、价格、数量,都是由政府统一规定的。实行新政策之后,粮食的统购制度就废止了,但在销售方面, 国家供应农村的各类用粮,都实行购销同价。而对城镇人口供应的口粮,仍按统销价不变。这也就意味着,统销制度仍然保留了下来,也就是说,农产品流通领域进入了由政府直接控制的市场与自由市场并存的“双轨制”粮食购销体制时期。

至于“双轨制”,高强认为主要是:在粮食购销方面,政府强制性低价收购和低价定量供应与一般的市场交换并存;在粮食经营方面,政府的粮食部门与非政府的市场流通部门并存。1985年以后, 政府合同收购与平价销售以外的粮食流通市场发展很快,并开始逐渐超过统购统销市场。这意味着由政府垄断的粮食购销体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开始发挥主导作用。总体上,1984年至1986年这三个中央一号文件只是从制度层面进行了改革破冰,而真正实现购销同价、放开粮价和经营,又经历了若干年的粮食购销体制领域改革试验,“双轨制”才逐渐解体。

徐小青则指出,1984年、1985 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统购统销流通体制改革,开始逐步地放开限制。从80 年代中期一直到现在,我国基本上建立了一种市场流通的体系。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当然,国家对一些重要的农产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产品,比如粮食、猪肉,实行宏观调控,其手段包括补贴、最低收购价等。中间还实行过一段临时收储价格,比如玉米。对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国家的战略是保证口粮绝对安全,实施最低收购价制度,主要考虑到农民的收入稳定。

1985的一号文件中,在“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和商品经济要求, 积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制”标题下是这样对供销合作社改革表述的:“供销合作社应该完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由群众民主管理。”基本还是恢复“三性”(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 的原则。

对此,杨谦指出,在统购统销逐步取消,市场经济逐步培育的过程中,这种体制也使得供销合作社极不适应,特别是在商品逐步丰富,个体户进入市场成为竞争对手之后,供销合作社僵化的经营体制就面临改革。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要进行改革: “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主要渠道,同时也是促进农村经济联合的纽带。要恢复和加强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使它在组织农村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供销合作社要逐步进行体制改革。” 

体制改革和恢复“三性”, 实际上成为供销合作社上世纪80年代的一个主旋律。围绕着恢复“三性”,当时各地供销合作社创造了一些良好的经验,像浙江的富阳县、山东的荣成县、甘肃的民勤县、湖南的汉寿县、四川的大足县等地,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方面服务;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务,为农民的富余农产品增加附加值;又如县一级供销合作社恢复联合社的建设,采取联购分销和分购联销的办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等。当时的商业部合作指导司连续在这些地方召开了全国的现场会, 推广他们的经验。应该说,上世纪80年代的供销合作社改革非常艰难,但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起到了一定的服务保障作用,也创造了供销合作社一个较为辉煌的改革高潮。

也正是在这个时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作为中国合作社的代表加入了国际合作社联盟。1982年政府部门改革中,商业部、粮食部和供销合作总社三家合并为新的商业部。

杨谦表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发育不全的市场到计划经济再到重新发育市场的历史过程。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供销合作社没有建立起与其性质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得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基层供销社陷入困境,甚至成为空壳。农民合作方式的缺失,一直成为巩固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最大障碍。

杨谦指出,供销合作社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流通方式的问题,而是如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发展历程中始终把合作社作为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一个重要支撑。所以中国的合作社发展与西方不同,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中国的合作经济组织都是与农有关,都是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形成的。目前有三类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和农民有关的。这既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特殊发展过程使然。

1985年后,由于受宏观经济运行再次向工业倾斜的影响,农业投入不足,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大幅度减产,随后出现农业连续4年徘徊不前的局面。

1986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农村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加以解决。针对农业面临的停滞、徘徊和放松倾向,文件强调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强调增加农业投入,调整工农城乡关系。

刘奇说,新世纪之前的几个中央一号文件逐渐解除了禁锢,农民放开手脚,农产品生产大幅增加, 农民手里有了余钱。

此外,1984年一号文件要求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的产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允许农村社会资金自由流动,允许农民经商, 发展社队企业。此后,中国农村出现了一个新名词—乡镇企业。位于江苏南部的华西村,时任党委书记的吴仁宝带领村民办起小五金厂,把村里大部分劳动力转向工厂。农民们世世代代拿镰刀的手, 开始操作机床。

一个地方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商”。据不完全统计,江苏作为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省份之一,现有企业八成以上脱胎自乡镇企业。 

改革破冰前行,农产品流通“活”起来

在新时期,赋予“背篓精神” 新内涵,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体系现代化,补齐农业农村经济领域短板,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已由原来的国有商业和供销合作单一购销体制发展为多渠道流通体制。随着市场机制的成熟,国营商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逐渐退出零售终端,农贸市场兴起,至今依然是我国居民采购生鲜产品的主要渠道。

高强指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价格体制、组织形式和流通政策三个部分。1985年开始取消统购统销制度后,改革向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尤其是市场开放的产品,一方面使农副产品供给数量增加、品种多样,扩大了购买选择空间;另一方面,流通主体的结构也发生变化,个体经营者进入流通领域,市场主体更加多元。但之前的改革, 也带来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价格波动加大以及流通摩擦增多等问题。同经济体制转变的要求相比, 距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仍有较大差距。

徐小青表示,后来的事实表明,改革破冰的效果是明显的,带来了流通效率的提高,比如种植、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在扩大,流通活跃起来。当时争论也很激烈,主要是“姓资还是姓社”,受到体制和观念的束缚。但是改革成效很快就被事实证明,否则我们不可能有今天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诞生。

徐小青还说,改革开放在经济上取得的这些成果,都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一点一点地突破原来旧体制的束缚,这是一个过程。像这类问题要触碰到各种利益,为什么当时能得到大家拥护呢?因为受益的人多,受损的人少。80年代, 中央一号文件是从基本生产制度, 到基本经营制度,一直到流通体制,这些都是重大的破冰式改革, 原来这样不许干,那样不许干, 逐步突破了束缚后,释放出来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199341日起,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取消了粮票和油票,实行粮油商品敞开供应。从此,伴随城镇居民几十年历程的粮票、油票等各种票证就此谢幕,象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代的来临。

改革进入“深水区”。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415日起施行。粮食流通涉及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艾永梅认为, 粮食流通涉及粮食安全,在保障产量稳增长、政策性储备稳定的情况下,要有步骤推进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粮食管理部门不能市场化,粮食产供销经营主体可以加快市场化。

初心不忘,人民至上。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更加关注食物的营养与健康,既要“吃得饱”,更要“吃得好、吃得放心”。

刘奇表示,中国人多地少, 如何养活自己?端牢手中的饭碗, 中国靠的是什么?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形势下,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显得尤其重要。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不停探索,不断总结反思效果怎么样。

杨谦表示,中国未来很多年仍然是一个小农占一定比重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实现乡村振兴,重要的是让小农以组织化的形态规模化地进入市场。这实际上就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功能。习总书记说: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办好供销合作社,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一度导致供应链中断,新形势下我们要创新供应链管理,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通过农村现代流通供应链管理手段,建设“农用物资— 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利用”供应链管理体系,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资”,实现农村流通现代化发展。

“ 民无商不活, 国无商不兴。”总之,农村流通体系的现代化进程依然在路上,这将直接关乎粮食、食品安全等国家头等大事。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