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志》与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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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文史学者,长期从事金融工作,近年来专注经济史、金融史研究,出版《曹操》等历史人物传记8部,《套牢中国:大清国亡于经济战》《解套中国:民国金融战》等历史随笔集6部,发表各类专栏文章数百篇。

《汉书》创造了“食货”的概念,用以记述和探究与财政、经济有关的内容。这种做法被后代沿用,二十四史中有为数众多的《食货志》,连缀起中国古代的财政史、经济史,为分析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供了更多的方法与视角。

概念提出

“食货”作为经济概念,最早是由《汉书》提出来的。班固修《汉书》时专列《食货志》, 开篇即讲:“《洪范》八政, 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这段话的意思是:在《洪范》的八种政务官员中,一是管民食的“食官”,二是管财货的“货官”,“食”是指农民生产的可以吃的谷物,“货”是指可穿的布帛,还有各类货币,用来分配财产、保证流通,“食”与“货”是百姓生活的根本,从神农时代就开始兴起了。

《洪范》是《尚书》中的篇名,旧传为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天地之大法”,现多认为是春秋战国后期或两汉时儒生所作,文中有一些早期治国理政的经验。《洪范》提到的“八政” 分别是食、货、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和师,《汉书·食货志》着重讲前二者,根据其解释,“食”主要指农业,是生产领域;“货”主要指工商业,是流通领域。生产和流通决定着百姓的生活,所以是“生民之本”。

在《汉书》之前,《史记》中的《平准书》《货殖列传》二篇也探讨的是经济问题,其中《平准书》重点探讨汉武帝时期平准均输政策的由来,《货殖列传》重点探讨商人的经济活动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汉书·食货志》在对《史记》经济思想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发展,使概念体系更为系统和全面,被列入“食货”范畴的内容也更为丰富:有农业生产方面的,包括耕地、劳动力、粮食总产和单产等;有工商业方面的,包括商品交换、货币演变、国家专卖、市场调节等;有财政方面的,包括户口、赋税、劳役等。

在《汉书》之后,“ 食货” 的概念被广泛沿用,除财政问题外,还用以记述和探讨与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土地、金融等有关的领域,与此相关的词语还有“国用”“国计”“货贿”“财货”“ 度支” 等。尽管侧重点各有不同,但都可以纳入同一框架内。因此,中国古代“食货”所讲的重点,虽是财政问题,但不能完全与现代意义上的财政概念等同,它的外延更广泛,是一个内容丰富、具有历史特色的特殊的社会经济概念。

志书传延

早在“食货”概念提出前,中国古代与“食货”相关的实践活动就已经展开了。从西周初年以人口为支撑的贡助型财政,到东周时期井田制瓦解后的集权型财政,期间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不断变化,经济管理、赋税征收的方式也不断调整。最早对经济、财政问题给予高度重视的历史学家是司马迁,《平准书》《货殖列传》虽然没有以《食货志》命名,但涉及的也都是经济问题。如果加上《史记》中的《河渠书》,内容就更加全面了。

司马迁将《货殖列传》排在《史记》列传的最后一篇,将《平准书》《河渠书》排在《史记》“八书”的最后两篇。而到班固修《汉书》时,《食货志》排在了10篇志书中的第4篇,在律历、礼乐、刑法之后,在郊祀、天文、五行等之前,这种排法不是随意的, 体现出两汉之际经济和财政问题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迅速上升。

除《汉书》外,有《食货志》的正史还有《晋书》《魏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等,未单独设《食货志》的是《后汉书》《三国志》《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北史》及《新五代史》。除东汉外,缺少《食货志》的几乎都在大分裂时期,政权交替频繁、制度混乱、统计困难等可能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不过,上述缺憾也有所弥补。如《后汉书》《三国志》没有《食货志》,其后的《晋书》不仅单设了《食货志》,而且包罗了东汉以来的所有内容,弥补了前史的不足;再如南北朝时期的正史《食货志》短缺较多, 其后的《隋书·食货志》不仅记述了隋朝的有关内容, 还记述了梁、陈、北齐、北周等政权时期的经济情况, 有些甚至追溯到汉魏,也弥补了之前的不足。

从形式上看,由《史记》发端、《汉书》正式开创的《食货志》体例,总体上保持了连续性, 连缀起一部中国封建王朝的财政史、经济史;从内容上看,《食货志》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外延越来越广泛,篇幅也越来越浩大。《汉书·食货志》仅上下两篇,而到《宋史·食货志》时仅子目录就多达20余种,分门别类记述了农田、赋税、布帛、和籴、漕运、屯田、常平、义仓、役法、赈恤、会计、钱币、盐法、茶法、商税、市易、均输等,字数是《新唐书·食货志》的7倍。《明史·食货志》也十分浩繁,分6个部分,前3个部分着重记述户口、田制、赋役、漕运、仓库等,后3个部分记述盐法、茶法、钱钞、商税、坑冶、市舶、马市、采造、织造、烧造、俸饷、会计等,不仅涉及传统“食货”的内容,也涉及与“食货”相关的各方面。除二十四史外,《通典》《通志》等类书也多设有“食货” 专篇,所记内容十分详实,重要性日益突显,如《通典》中的《食货典》不仅篇幅巨大,而且被列在全书首位。

历史变迁

纵观历代《食货志》,其内容不仅有“记”也有“述”,在记录历史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有关经济、财政问题的思想和见解。有人认为经济问题是中国传统史书中相对薄弱的方面,中国古代的历史学家普遍对经济问题不够重视或知之较少,但显然这是一个错觉。中国传统史书对经济、财政等问题其实是重视的,一些著名的历史学家如司马迁、班固、司马光等本身也是“经济学家”。司马迁在《平准书》中提出“善者因之”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异曲同工,但在时间上却早了约2000年。司马光提出的“养本取财”“财有专主”等财政思想,也影响深远。

在中国5000多年的文明史和2000多年的封建王朝史中,“治”与“乱”交替出现,探究治乱兴衰的规律与成因是历代以来治政者及历史学家尤其关注的问题。在总结历史规律方面有着不同的研究方法和路径,其中一个方面不容忽视,那就是从经济、财政等视角出发进行分析与总结。通过这样的研究,可以对历史发展的过程给出更加合理的解释,对未来提出可供借鉴的历史经验。

历史上各朝代存续时间或长或短,背后的原因自然不能用古代一些史家所说的“气数”去解释,也不能用偶然性事件来概括,而应重点考察其客观性与必然性。秦、隋等王朝的“短命”,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经济上的失败或失序,尤其是赋税过重导致社会基础不稳、矛盾突出,最终使政权走向崩溃。唐朝的开局并不比前两者好多少,但唐朝统治者敏锐地捕捉到土地兼并严重这一突出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及时施政,完善均田制并配套以相应的赋税制度,得到广泛支持,从而创造出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而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 国家手中掌握的土地资源逐渐不够分配,矛盾开始上升。由于没能及时捕捉到渐变的趋势,只采取了一些理财层面的改革,因此没能解决根本问题。随着均田制的名存实亡,以此为基础的赋税制度、兵役制度随之瓦解,唐朝最后只能走向灭亡。

北宋经济发达,财政收入水平也很高,朝廷秉持“勒石三戒”的原则不折腾,但依然亡于北方弱小政权之手。究其原因,不在于对手而在自身,尤其自身在经济、财政方面出现的问题。北宋建立之初就已埋下制度性弊端,其中以“三冗”“三费”最为突出。朝廷对这些问题虽有所重视,但没能找到根本性解决办法,得过且过, 问题不断累积,最后到了积重难返、无药可治的程度。有人说北宋后期的局面是“不变法得死,变法也得死”,这样的说法虽然有些绝对,但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当时的两难困局。

一个王朝的兴与衰,往往是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经济因素不是构成历史的唯一因素,但经济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文化、法律和政治等上层建筑赖以存续的基础。因此,经济因素往往是推动历史变革的重要因素,在某些历史时期甚至是最重要的因素。用经济的视角解读历史,并不是把所有历史现象背后的原因都归于经济,而是找到一种思路与方法,多一种解释与印证,以便更好地把握历史规律。

与现代经济理论相比,中国古代用“食货”来概括财政及其他经济现象,站在理论体系的高度看, 可能存在一些不够严谨的地方, 各种《食货志》虽以“食货”命名,但所讲的也并不完全是“食货”。对此,需要将历史文献与现代经济理论结合起来,既重视历史文献,又不唯文献是从,不纠结在历史文献的细枝末节里。只有这样,我们对历史的总结与思考,才更加清晰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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