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解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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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长云

近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迅速发展,已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加速器。国际经验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兴旺发达及其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是现代农业强国的重要特征,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成功的重要密码。许多发达国家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往往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发达的过程,也是推进生产型农业向服务型农业转变和农业服务化转型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伴随着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迅速崛起,其作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战略性增长极不断做大做强,成长为提升农业创新力、竞争力的重要动力和农业价值链价值增值的主要源泉。

鉴于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国小农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 小农户家庭经营仍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因此,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更应重视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借此破解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功密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稳致远。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大国小农国情下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功密码

1 . 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降险,夯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根基

近年来,我国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明显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增加。但就总体而言,大国小农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这种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以2018 年为例,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5.39亿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33.8%;在农户总数中,经营耕地不足10亩的农户占77.3%,经营耕地1050亩的农户占13.2%,经营耕地超过50亩的农户仅占1.6%。在大国小农背景下,如何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降险,始终是农业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难题。能否有效解决这一难题,直接关系到农业经营的比较利益和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统购分销、农业机械规模化连片集中作业、农业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产销、农业与中高端市场和特色细分市场的规模化对接,可以帮助农户解决单家独户“干不了、干不好、干得不划算”的问题,为实现农业节本增效提质降险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激发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经营主体稳产保供的内生动力,更好地维护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而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可动摇的底线要求。

2.疏通优质资源、高端要素和现代产业组织方式进入农业农村的通道,发挥服务组织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领航效应和载体功能

在大国小农国情下,农户规模小、科技文化素质低、经济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容易导致成本和交易成本高,进而成为先进适用品种、科技、大数据、装备设施、现代金融、优质人才和现代产业组织方式进入农业农村的重要障碍; 同时导致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提升过程中,在解决共性、关键问题方面容易面临“搭便车”问题的困扰,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增加障碍,进而影响农业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的提升,甚至容易将小农户推到农业农村发展的边缘地位,导致其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掉队落伍”。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化解上述问题, 促进优质资源、高端要素和现代产业组织方式更好地进入农业农村; 还可以通过发展服务带动型农业规模经营,创新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路径,来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便捷可行的通道。从国际比较看,当前我国农户经营规模明显小于欧美国家,也小于以农户经营规模小著称于世的日韩等国。在此背景下,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固然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之一,但容易导致小农户被“挤出”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脱轨”的问题。相对于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形成的服务带动型农业规模经营,可以更好地将小农户纳入农业分工协作的轨道,通过服务小农户更好地提升小农户、富裕小农户,增强小农户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这将有利于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更好地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

3.促进农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解决部分地区农业发展“后继无人”、部分特色农业部门发展缺乏动力的问题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发挥多层次、多样化、多类型服务组织的比较优势和互补效应,推动农户等经营主体实现由直接施肥撒药向接受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经营实现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增效导向的转变,充分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网络效应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步伐,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利用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此外,近年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化,特别是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劳动力老弱化问题的凸显,许多农村“50后”“60后”种地干不动,“70后”不愿种,“80 后”“90后”“00后”不愿种也不会种的问题日趋普遍。特别是随着农业物质装备转型升级滞后问题的凸显,以及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提高、比较利益下降和对农业安全发展重视程度的提高,部分地区特色农业发展后继无人、部分特色农业部门发展缺乏动力的问题日趋普遍。如越来越多的地区出现秋季茶业、山区水果和木本粮油产品无人采收的问题。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通过农业物质装备的现代化,对冲农业劳动力老弱化;通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的提升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特色农业部门注入发展新动力,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多样化发展的能力。

4.通过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现代化引领,激发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对农业农村服务市场的发育和城乡融合发展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近年来,许多地方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迅速发展,有效带动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激发了农业农村服务市场的发育,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转型;也吸引了工商资本、城乡企业参与农业农村服务业发展的热情,为发挥城市服务业对农业农村服务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创造了条件。越来越多的农业服务组织成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业供应链管理的重要参与者、组织者,对增强农业农村乃至城乡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性、培育供应链战略伙伴关系正产生重要的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迅速崛起, 不仅丰富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内涵,也有利于示范带动农村服务业乃至乡村产业发展。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在竞争中成长并锤炼优化竞争合作关系,可以为承接城市服务业辐射带动、深化产业融合带动城乡融合创造条件。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崛起和农民科技文化培训业等展开,还可以促进农民转型和新型职业农民成长,为农业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去,继而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或外出务工经商提供便利,有利于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变革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拓展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路径,丰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涵。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

1.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促进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在坚持这一方向的前提下进行。这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并行不悖。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应该统筹处理好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推进服务过程的优质化和现代化,更好地引领提升农业现代化。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以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优先支持专业化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新型农业服务主体转型,优先支持各类服务组织通过公平竞争增强自我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增强对优质资源、高端要素的集聚能力,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响应能力和创新供给引导需求的能力。要科学把握政府行为的边界和发挥政府作用的切入点,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环境和支持政策, 科学把握政府引导、推动、扶持、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方向、重点和时间、力度、效果,创新行业治理和监管方式,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结合推进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在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优化行业治理,加强诚信环境建设, 增强行业自治、自律、自强、自卫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发展能力,加快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步伐。

2.瞄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突出支持重点和鼓励发展方向

农业现代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之“根”。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农业现代化;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更是底线要求。因此,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应该聚焦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需求,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以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优先任务,优先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以及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农业生产性服务能力建设。应统筹考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在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坚持“帮助农户而不替代农户”“让农户选择而不替代农户选择”的方针,引导、支持各类服务组织更好地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和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更好地聚焦服务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富裕小农户,优先解决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办得不经济合理”的服务难题,促进小农户更好地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网络,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过程, 共享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成果。

相对于面向小农户的服务,面向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更容易实现节本增效提质降险,更容易形成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应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更少地采用政府补贴的方式,面向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当然, 在区域农业生产性服务能力建设的起步阶段,从鼓励创新和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的角度出发,对面向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提供一定的政府支持也有其合理性,但力度仍不宜过大。要结合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鼓励通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推动探索由补服务主体向补服务消费转变、由按服务数量提供补贴向综合考虑服务数量和质量提供补贴等方式,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创新服务供给机制,增强创新发展和资源整合、市场集成能力,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鉴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未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重点和鼓励方向,基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考虑,要把鼓励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增强抗风险能力,作为未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的重要取向。

3.结合实施区域层面或产业链层面的重大项目、专项行动,突出支持区域综合性或产业链一体化的生产性服务能力建设

鉴于各地农业农村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基础和需求不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应该注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不同类型服务组织分层分类发展、多元共存、公平竞争、各展其长,鼓励各类服务主体推进优势互补、联合合作和网络发展,协同加强区域性、综合性农业生产性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发展水平。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特别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许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在发展过程中, 仍然面临规模小、层次低、实力弱、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亟待通过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强区域性农业生产性服务中心和综合平台建设、引导平台经济更好地发挥作用等方式,加强面向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建设, 帮助其化解单个服务组织“做不了、做不好、做得不经济”的服务难题,促进其更好地对接金融保险和农资、农技、人才、仓储保鲜、信息服务等网络,增强对农业生产性服务商特别是中小服务商的赋能发展能力。近年来,黑龙江兰西县等将鼓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同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实现有效对接,形成“生产托管+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粮食银行” 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模式和覆盖全程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和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要加强对类似经验的总结、宣传推广和比较研究,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政策提供坚实支撑。

近年来,在农业社会化服务迅速发展并取得成效的同时,其发展中的问题也在不断涌现。比如,如何看待不同类型服务组织发挥作用的比较优势和局限性,不同类型服务模式取得成功的条件和发挥作用的可持续性,怎样实现不同类型服务组织的优势互补和公平竞争,应该如何防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中的垄断和“贪大求洋”问题,怎样解决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风险防控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等等。应鼓励通过开展区域层面、产业链层面的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试点,或区域层面、产业链层面的重大项目、专项行动,来探索解决这些问题。应鼓励各地结合试点试验,探索借鉴国内外经验,推进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反垄断的可能性,鼓励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在竞争中提升服务质量、增强风险防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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