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看待农产品供求的紧平衡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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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长云 芦千文

 研究当前的农业形势,往往绕不开关于农产品供求形势的判断。一种较为流行的判断是,当前我国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处于紧平衡状态,而且这种紧平衡将成为常态或新常态。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对农产品供求紧平衡的理解值得商榷,不符合我国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实际,也容易误导决策。当前实行农产品供求紧平衡调控至关重要,但必须准确理解农产品供求紧平衡的含义,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准确理解农产品供求“紧平衡”的含义

 紧平衡是与松平衡相对应的概念。所谓供求紧平衡,简单地说,即供求基本平衡,但供给满足需求较为紧张的一种状态。换句话说,供求紧平衡是供给略小于需求,但在总体上又不会对满足社会有效需求形成实质性的妨碍,类似于“肚子吃个八分饱”。
    (一)紧平衡是现有资源环境约束下我国农产品总体供求关系的理想状态和最大可能状态
从当前乃至中长期趋势看,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总量持续增长,导致农业发展对资源环境的需求不断扩张;农产品需求结构多元化和农业多功能化的推进,也会形成对农业资源、环境的新需求。
    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推进,一方面,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绿色化与农业现代化争夺资源的矛盾将会日趋激烈,对转变农业资源利用方式、提高农业资源利用品位的要求不断提高,导致农业发展对土地、资金、劳动力甚至人才等要素的可得性呈现比重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农业发展的资源、要素成本和机会成本迅速提高,导致农产品成本和农业发展的机会成本被迅速抬高。加之,近年来,耕地质量退化、环境污染加重、地下水漏斗加重等与农业相关的生态破坏问题日趋突出,加大了维护食品安全的困难和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紧迫性,也抬高了农业发展的社会成本。诸如此类问题,都提高了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难度和风险。
    从农产品供求两方面综合权衡,在当前乃至中长期内,如果不注意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将呈趋紧态势;现有资源环境约束,决定了紧平衡很可能是我国农产品总体供求关系的理想状态和最大可能状态,难以保障我国农产品供求在总体上处于“松平衡”或供大于求状态。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净进口的大量增加和农产品国际贸易逆差的迅速扩大,对此提供了很好的注解。
    (二)紧平衡也是我国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管理和市场调控的目标模式
    农产品供求紧平衡,既不同于农产品供求松平衡,又不同于农产品供求不平衡。在农产品供求松平衡状态下,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但供给略大于需求。相对于农产品供求紧平衡状态,农产品供求松平衡容易导致农产品价格下跌,损害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或流通环节的利益;也容易加大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需求,增加形成农业资源环境问题的可能性。
    农产品供求不平衡包括农产品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两种状态。相对于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农产品供大于求带来的问题,与农产品供求松平衡在方向上是一致的,但程度更为严重;农产品供不应求往往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容易影响市民尤其是城市低收入者消费需求的满足。
    在农产品供求紧平衡状态下,既可以规避农产品供求松平衡的问题,又可以避免农产品供求不平衡的问题,能较好兼顾农产品生产者、流通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应该是我国对粮食或主要农产品市场调控的目标模式和理想状态。
    (三)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实际上是一种脆弱的、暂时的、非常态的平衡
    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往往不是一种稳定的平衡,而是一种基础比较脆弱的平衡,是一种供求平衡关系容易受到动摇的平衡。粮食等特定农产品供求的紧平衡尤其如此。在供求紧平衡的起点上,如果供给增长赶不上需求增长的步伐;或者在需求稳定的同时,支撑供给达到一定水平的基础发生动摇,供求平衡关系就容易遭到破坏,形成由“紧平衡”向“不平衡”的转变。因此,在中长期内,农产品需求的变化及不同类型农产品之间需求替代效应的增强,对农业多功能需求的上升;在中短期内,市场或价格环境变化带来的农产品生产、流通成本和机会成本的上升,农业与城市、与非农产业的资源竞争带来农业资源、要素可得性的下降,以及局部地区的生态破坏问题,都可能成为农产品供求由紧平衡转向不平衡的推动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供求不平衡是经常的,平衡是暂时的。农产品供求紧平衡主要是通过市场对供求关系的自发调节,辅之以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在动态波动中实现的。
    在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管理和市场调控中,实现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只能是目标模式和理想状态,不属常态或新常态。如果把紧平衡说成是我国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常态或新常态,不仅不符合我国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实际,还容易引起误导,让人误以为当前或今后无论是在总体上还是在特定类型的主要农产品上,紧平衡总是轻易可以实现的,从而轻视实行农产品供求紧平衡调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增加农产品供求松平衡或不平衡的可能性。

 实施农产品供求紧平衡调控必须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一)明确实现农产品供求紧平衡的方向和重点
    基于前文分析,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要把追求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紧平衡作为方向,引导农业资源集约、节约和可持续利用,统筹考虑农产品供给和消费,并从生产和流通的结合上、从引导农业全产业链的协调上,综合把握农产品供求平衡问题。由于农业可用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不同类型农产品在国计民生中相对重要性的差别,在社会对农产品消费需求总量扩张、结构分化的背景下,追求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只能以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为重点,不能要求任何时期、任何种类的农产品都能实现供求紧平衡。比如绿豆、芝麻等对于国计民生重要性较弱的农产品,盲目追求其供求紧平衡既无必要,也容易得不偿失。
    需要注意的是,追求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关键是要促进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的紧平衡,不是生产与需求的紧平衡。如果只考虑生产和消费,不考虑流通,可能导致部分农产品产量因为流通受阻或库存积压难以有效转化为农产品供给,并因此形成农产品供不应求问题;甚至在农产品消费需求基本稳定或略有增长的前提下,有可能出现农产品产量迅速增长与农产品供不应求日趋严重并存的现象。因此,为高效顺畅地实现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加强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方式创新,提高农产品物流甚至库存管理水平与效益至关重要。
    (二)科学研判农产品供求格局,防止政策支持畸轻畸重
    在社会对特定农产品需求较稳定的背景下,如果政策支持在特定农产品供给上用力不足,甚至变相歧视,导致资源分配过度偏离该类农产品生产流通,往往会将该类农产品供求关系由紧平衡推向供不应求的不平衡状态。如果政策支持对特定农产品供给用力过猛,导致资源分配过度向该类农产品生产流通倾斜,可能将该类农产品供求由紧平衡状态推向松平衡或供大于求。在农业可用资源总量一定的背景下,如果政策支持对农产品A支持过猛,间接导致对农产品B支持不足,可能导致农产品A供求松平衡或供大于求与农产品B供不应求并存发生。
    近年来,在粮食连续11年增产的背景下,我国粮食的库存消费比已经超过60%,粮食过度生产、过度储备的问题在总体上已经比较严重。由于当年粮食消费数据难以准确获得,通常用当年产量占当年产量与当年净进口量之和的比重来粗略计算粮食自给率,那么,2014年我国粮食自给率已经降到87%上下,稻谷、小麦、玉米自给率分别降到98%上下、大豆自给率降到15%上下。近年来我国粮食净进口的增加,除因大豆产量严重满足不了国内需求外,主要是由国内粮价高于国际粮价引起的。撇开这些因素,特别是如果将大豆排除在粮食统计之外,从国际可比的口径来看,我国谷物的国内产量和储备不仅可以完全满足国内消费,还有一定剩余。因此,当前我国的粮食特别是谷物供求不仅不是紧平衡,甚至也不是松平衡,而是严重的供大于求状态。当前,如果不是依赖大量进口,我国大豆将处于严重的供不应求状态。并且,大豆供求平衡高度依赖进口格局的形成,与近年由于比较利益等原因导致国内玉米和稻谷生产严重挤压大豆种植面积有关。
    可见,农业政策的制定和农产品市场的调控,应该建立在对农产品供求格局科学研判的基础上;要努力克服片面追求粮食增产的倾向,摈弃盲目追求粮食供给宽松的思路,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流通环节的资源配置效益,统筹考虑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平衡问题。实现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紧平衡是个技术活,如同在悬崖边跳舞,稍有不慎可能铸成大错。它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政府的智慧和宏观调控的能力,需要我们谨慎作为,拿捏好分寸,丝毫大意不得。
    (三)加强对消费需求、消费结构变化的引导和前瞻性研究
    当前,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随着农产品消费需求分化的提速,实现粮食或主要农产品供求紧平衡的难度在总体上明显加大。因此,必须加强对农产品市场需求和需求结构变化的前瞻性、细分性研究,为增强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农业发展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的转变提供决策支撑。与此相关的是,完善权威高效的农产品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加强农业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加强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引导,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统筹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居民生活方式转变也有重要意义。如从当前来看,我国大陆居民人均食用油消费量已经位居亚洲国家(或地区)前列,引导居民适度减少食用油消费,不仅有利于城乡居民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优化农业或农产品供给结构,减少农业资源浪费,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应结合媒体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培养营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减少高油、高脂、高糖等易致“三高”等慢性病的食物摄入,促进农产品消费结构合理化。长期以来,通过政策支持和宣传措施,引导居民消费和消费方式转变,一直是日、韩两国引导农业发展和农产品需求的重要措施。
    (四)实现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并不排斥利用国际市场的可能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步伐明显提速。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也是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对于缓解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具有重要意义。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还为农业统筹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了新的思路。因此,追求农产品供求关系的紧平衡,应该摈弃闭关锁国的思路,放宽视野,统筹考虑国内资源环境条件和国际投资、贸易环境的变化,通过统筹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化农产品供求关系管理和风险管理,拓展实现供求紧平衡过程的增效空间和回旋余地;要根据不同类型农产品供求格局及其特点,实现有差别性的调控政策,增强农产品市场调控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如在较长时间内,对于稻谷、小麦和玉米的供求平衡,应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战略取向;但大豆等农产品的供求平衡,以国外为主恐怕是绕不开的问题。当然,对于需要大量依赖进口的农产品,适度把握好进口的规模、节奏和时机,并推进进口多元化战略,完善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风险防范和管控机制,也是重要的。此外,完善农业“走出去”支持机制,引导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在国际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增强我国对国际农产品市场和价格的影响力,对于完善农产品供求紧平衡调控,也有重要意义。(本文是姜长云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产业链视角下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研究”(批准号12&ZD056)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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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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