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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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长令

 10月22日,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李克强总理对座谈会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紧迫任务,也是推动绿色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在扶持政策的大力推动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等产业主体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然而,产业化能力、扶持政策、配套环境等方面的一些“瓶颈”和“短板”仍然是制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未来,我国应聚焦这些“瓶颈”和“短板”,加快破除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障碍,全面推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逐步将我国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强国。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但也面临产业化技术瓶颈、区域市场活力不足、政策扶持方式相对单一、配套服务网络滞后、与新兴技术融合程度低等突出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产业化能力有待提高。虽然我国已实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批量化生产,但实现批量生产的整车企业和产品类型依然较少。从国内市场来看,我国年销量超过1万辆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主要有比亚迪、北汽、康迪等,不足5家;年销量超过1万辆的产品主要有比亚迪秦、北汽E系列、知豆等,不足5款。从全球市场来看,2015年1-8月,虽然我国已有3家新能源汽车企业的4款产品产销量跃居全球前10位,但其市场占有率与日产、特斯拉等世界新能源汽车领军企业仍存在差距。并且,由于动力电池的性能及成本潜力没有充分挖掘、电池管理技术不完善等原因,现有电动汽车产品在性能和成本方面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仍存在短板,取消补贴之后缺乏竞争力。此外,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技术发展相对滞后,虽然在燃料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等方面取得突破,但尚未形成产业化能力。
    市场结构失衡、活力不足。虽然在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区域已由原有的25个城市拓展为39个城市群88个城市,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仍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杭州、江苏等少数几个城市和区域。从2014年1月以来的推广应用情况来看,市场规模较大的前5个城市和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总销量所占比例已超过33%。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70%以上的推广应用城市和区域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仍然在3000辆以下。究其原因,这些城市和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体系大多不够完善,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商业模式创新匮乏,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接受程度较低,市场不够活跃。
    扶持政策相对单一。近年来,我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但这些政策大多偏重于对新能源汽车购买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支持,并且以定额补贴为主,缺乏依据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进行奖励或约束的激励性措施,扶持的对象及形式相对单一。在扶持方式上,主要采取中央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地方政府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的跟进方式。由于地方政府缺乏扶持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灵活性,政策效果不容易充分发挥。
    配套服务网络发展滞后。一方面,我国充电服务网络发展相对滞后。由于充电服务企业较少、规模较小、创新能力不强,以及充电服务所需的资源分散、商业模式创新面临体制机制约束等原因,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还远滞后于消费者的充电需求。截至2015年8月,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超过24万辆,但充电桩数量仅为3.7万个,严重滞后于新能源汽车发展步伐。另一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络也处于发展初期,主要表现为新能源汽车维护、保养及动力电池更换、回收等服务网络不够健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市场尚未启动等。
    与新兴技术融合程度偏低。当前,无论是“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新兴技术,还是新型充电技术等相关技术,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融合程度都较低。例如,在新能源汽车生产环节,我国整车企业大多采用原有的传统燃油汽车的四大工艺等生产方式,缺乏与“互联网+”、物联网融合的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在分时租赁等商业模式中,由于运营平台与“互联网+”融合程度较低,一些机械性操作甚至手工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充电服务环节,智能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兴技术还不够成熟,应用较少。而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方面,我国从事相关研发的企业较少,进程也相对滞后。

全面推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

 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存在的以上突出问题,我国需采取提升产业化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完善配套服务网络、调整扶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融合新兴技术等措施,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提升产业化能力。为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能力,我国应采用“重点扶持”和“关键突破”等策略。一方面,我国应加强对已实现批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的扶持力度,并积极为具有批量生产潜力的企业和产品创造条件,实现其发展潜力的逐步释放。另一方面,对产业化技术瓶颈和产业链薄弱环节,进行关键突破。加强电池关键材料及新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强化动力电池管理技术攻关。加快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建立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生产线,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可靠性与寿命,展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
    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二三线城市等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缓慢的城市和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商业模式创新,通过创新整车租赁模式和充电服务模式,逐渐使消费者了解新能源汽车在性能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破除其充电忧虑,提高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积极性。引导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缓慢城市和地区以营造消费者使用环境为导向,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大扶持政策力度,不断提高市场活力。此外,中央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省级政府等地方政府的引导,对于在非推广应用城市和地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相应的地方补贴,实现补贴政策惠及全国。
    完善配套服务网络。一方面,要加快完善充电服务网络。加快办公场所和居民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区域充电服务网络。加强对充电服务环节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充电服务能力强的市场主体进入,鼓励和引导充电服务主体通过市场化手段和“互联网+”等技术整合资源。加快推动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进一步提高充电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维护等服务网络。加快新能源汽车销售、维修、维护等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与经销商、充电服务商等市场主体展开多种形式的合作。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制定针对性较强的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整车企业、动力电池企业和充电服务商等主体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网络和梯次利用机制。探索建立废旧新能源汽车评估体系,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市场。
    调整产业扶持政策。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能力和优化消费者使用环境为目标,不断创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在研发及生产环节,加快现有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技术瓶颈攻关,积极研发下一代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着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生产装备水平。在消费者购买及使用环节,改变原有的单一扶持形式,采用运营税收减免、污染物排放约束等激励性方式,强化扶持政策效果。此外,在政策制定方面,还应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引导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台多种形式的区域性扶持政策。
    加快创新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精神,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的力度和进程。以提高研发成果转化效率为方向,规范产学研合作行为,加快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当的稳定合作机制。改革现有新能源汽车产业管理制度,将前置审批为主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探索推广随机抽查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能力较强的市场主体进入的机制。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靠法制化手段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全国统一的市场。
    积极融合新兴技术。把握互联网革命和能源革命的机遇,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与智能交通、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及“中国制造2025”等融合发展。加强汽车智能化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提高研发及生产效率,支持企业进行云平台、大数据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鼓励和引导充电服务企业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消费者提供充电服务。
作者系清华大学汽车系博士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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