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资本理论的文化产业产融结合研究——以《云南映象》挂牌“新三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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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晓璐

 2014年3月25日,文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意见》,鼓励大力开拓文化金融市场,最大限度发挥金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在政策的支持下,探索文化与资本融合的创新研究将成为新一轮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的主要方向。政策导向证明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的产融结合发展模式,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重要路径。
    本文以“文化资本”理论为基础,从理论上阐明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换,并以《云南映象》挂牌“新三板”为例,阐述了杨丽萍个人的艺术价值作为《云南映象》个人化的文化资本,通过现代产业化方式转变为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再通过创业投资、新三板挂牌以及股票定向增发等金融手段不断增值,从而完成向证券型经济资本的转变。

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换理论

 1.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Bourdieu,P.)在《资本的形式》 (1989)这篇论文中,首次提出了完整的文化资本理论。并在《教育社会研究与理论手册》的“资本的形式”一节中,把资本划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三种形式。其中文化资本又分为具体的、客观的和体制的三种存在形式。其一,具体的状态,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其二,客观的状态,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机器等,这些商品是理论留下痕迹或理论的具体显现,或是对这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其三,体制的状态,即合法化的学术资格。虽然布尔迪厄提出了“文化资本”的概念,并对文化资本的存在形态进行了一些描述,同时他也认为文化资本在某些条件下能转换成经济资本,但他对文化资本如何转化为经济资本并未继续进行深入研究。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具体形式的文化资本,即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及其向经济资本的转换。布尔迪厄认为具体形式的文化资本,形成于以个人为单位的具体状态之中。“文化资本”的个人形式是指,行动者通过家庭环境及学校教育获得而成为个别人的精神与身体一部分的知识、教养、技能、趣味及感性等文化产物。这种个人化的文化资本,以我们称之为文化、教育、修养等无形的形式体现,并与产生这些形式的人自身的具体活动相联系,并在这些具体活动中进行文化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以个人状态存在的文化资本是无形的,与个人的成长过程息息相关,它是个人在长期的时间积淀过程中逐渐积累而成。即使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也不可能依靠机器生产和其他外在力量来积累文化资本。
     2.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
继布尔迪厄之后,澳大利亚经济学家戴维·索罗斯比(Throsby,1999)根据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重新给出了文化产业中所涉及的经济意义上的“文化资本”的定义,认为“文化资本”是以财富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的积累。
文化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具有双重特性。其一,文化资本的经济价值,在于文化产品的文化价值。英国学者贾斯廷·奥康纳(Justin O’ Connor)认为,文化产业所经营的符号商品的经济价值,就在于它的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价值因具有符号性,能够被生产与被复制。其二,文化资本以产业形式的增值,即文化产品的生产与复制,要靠现代工业化组织方式进行生产,同时也要靠现代企业运营方式进行管理与销售。这种产业化的结果是建立起实行现代生产与管理制度的文化企业,即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的载体。
     3.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转换路径
文化之所以能被称为资本,是因为在文化与资本之间有着某些共有的一般属性。这就为文化资本转变为经济资本提供了理论支撑。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能够通过现代企业生产运营方式向文化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转变,继而嫁接金融手段,完成文化资本向证券化经济资本的转型。
资本的一般属性是指资本具有增值性、运动性、价值性。资本的一般属性是商品经济共有的范畴,它存在于商品经济的任何阶段,任何领域。文化从某种角度来说,也具有资本的这种一般属性。从劳动积累的角度来看,文化来源于人类的精神劳动,是人类精神劳动积累的结晶,它的传承是通过教育和学习把知识固化于人脑中的劳动,是一种积累或未被消费掉的精神劳动。文化的运动过程就是精神生产过程,通过这种抽象劳动能实现价值转移,创造出新的价值,使自身增值,这也正是文化与资本在一般属性上所具有的相通之处。
     文化资本在其初期形成的状态中,是以人的精神生产为根本的。人的精神生产通过抽象的劳动形式,创造出非物质性的一系列审美旨趣、行为取向、思维方式和文化观、价值观等个人的内在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价值的积累过程,通过产业化运营形成了文化产品,继而因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不断流动而形成经济价值,进而以财富的形式表现而形成文化资本,并在新一轮的流通过程中得到增值,从而具备了经济资本的特性,再通过金融手段进行经济资本运营的增值运动,完成文化资本向证券形式的经济资本的转变。
     经过产业化的文化资本,主要以文化企业为载体,在向证券形式的经济资本转变的过程中,所涉及的金融手段主要是以种子期、天使期的创业投资为进入方式,以成长期的PE(私募股权)投资为产业化方式,以成熟期的公开发行股票为经济资本扩大方式。由于文化产业的轻资产特性,这些文化企业往往呈现出信用能力低、产出规模小、获得市场信息的能力弱、市场开发投入有限,以及缺乏资金等一系列问题。创业投资正是针对这些处于起步阶段的文化企业,它不仅向企业注入资金,而且以赋于资本信誉、组建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提供管理协助,以及挑选管理人员等多种形式全面介入创业企业,其目的在于帮助企业成长,从企业的成长中分享收益。创业投资的重要退出方式之一就是所投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同时这也是文化资本向证券型经济资本转变的最重要的一步。
     在《云南映象》的文化资本运营案例中,杨丽萍自身的文化资本作为核心价值,完成了以个人艺术价值为文化资本,通过建立现代企业,进行产业化生产、管理与运营,再嫁接金融手段,进行文化资本向证券化经济资本转变的全过程。

《云南映象》文化资本运营案例分析

 从2003年杨丽萍自编自导自演的《云南映象》首演到2014年“云南文化”挂牌新三板,正是杨丽萍个人艺术价值作为文化资本的初始状态,通过现代产业化方式转变为文化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再通过创业投资、新三板挂牌以及股票定向增发等金融手段不断增值,从而完成《云南映象》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向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再向证券形式的经济资本的转变。
     1.杨丽萍作为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
杨丽萍,白族人。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第一个举办个人舞蹈晚会的舞蹈艺术家。
杨丽萍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的形成,来源于她自幼的生活环境、与生俱来的天赋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三方面息息相关、缺一不可。杨丽萍是云南白族人,深受当地生活习惯与环境的影响。云南少数民族人民能歌善舞,歌舞存在于当地人们的祭祀、生产、生活、娱乐、节庆等方方面面中。换言之,歌舞是云南少数民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杨丽萍自幼沉浸于这样处处离不开舞蹈的成长环境中,因而她的舞蹈往往与云南当地人民的日常生活、习俗紧密相连,并且在最大程度上保留了当地舞蹈的地域特色和民俗风貌。与此同时,她对舞蹈有一种独特的天赋与热情,她从未受过正规的舞蹈培训和学习,却凭借自身极高的悟性和天赋积累了舞蹈表演和创作的能力。她富有情感和技巧的表现方式也给较为原始的舞蹈增添了更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此外,多年以来她一直持之以恒的练舞、编舞、排舞,她自编自演的成名之作——孔雀舞《雀之灵》,获得了1994年中华民族20世纪舞蹈经典作品金奖,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好评。2003年,杨丽萍又凭借其自编自演的歌舞剧《云南印象》,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云南原生态舞蹈的关注,剧中她以优美灵动的姿态,展现出了云南人民在原始的自然环境下生活生产的场景,不仅充分体现出了舞蹈的美感,还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永恒的主题。
     2.《云南映象》作为文化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
杨丽萍个人本身就是《云南映象》最有价值的文化资本。她亲自参演与执导的《云南映象》《孔雀》等优秀剧目自公演以来,在国际国内均取得了骄人的票房收入。2012 年至 2014 年,《孔雀》累计票房收入达 4191.62 万元,《云南映象》累计票房收入达4988.77 万元。 但《云南映象》的文化资本并未停滞于身体形式。当杨丽萍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以财富的形式具备了文化价值的积累,就要通过产业化方式,进行符号性的生产与复制,也要靠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与运营。
    因此作为演艺文化产品的《云南映象》在票房连续畅销的行情下,为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于2011年1月11日,组织成立了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文化”),由杨丽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通过了《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2月18日,云南文化正式注册,注册资本100万元,为杨丽萍独资。公司成立后采用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进入演出市场的框架基础,即票房机制、演员签约制度、轮演制度、驻演巡演协调机制,以及管理考核制度等。
     个人形式文化资本通过采用现代文化企业管理运营方式、整合全产业链等现代产业化方式向文化产业形式转变后,促使文化企业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文化资本也在这种不断运动中获得增值。
在企业运营管理方面,实行演职人员的签约管理制、演出质量的打分管理制、演职人员工资报酬与演出质量打分挂钩;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制、票房销售业绩与演出销售代表工资、绩效提成挂钩制、演职人员轮演制度等。这些管理制度的相继出台,确保了《云南映象》演职人员的稳定性和表演的质量,保证演艺产品对市场的适应性,扩大了《云南映象》票房收入,调动了演出销售团队的积极性。
     在产业链整合方面,以“国内外商业演出+旅游文化多地驻场演出+演艺行业上下游整合”的经营模式,形成了涵盖剧目创编、剧目演出以及形象代言等打通上下游的全产业链模式。
     在收入结构方面,剧目演出为“云南文化”主要收入来源。以2014年为例,剧目演出占全部营业收入的71.99%,其中定点演出的收入1657.56 万元,目前主要客户为各大旅行社。巡演的收入为 1940.36万元,各演出商承接的演出收入为934.13万元,占巡演收入的48.14%。
     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向文化产业形式文化资本的转化,使艺术家与现代企业制度两者的结合,促使公司业务不断扩张,盈利水平也逐年增长。根据云南文化财报,公司以《孔雀》《云南映象》《云南的响声》等剧目的定点演出和巡演为主要收入,从2012年到2014年,公司业绩逐年高速增长。2012年营业总收入3215万元,净利润89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5044万元,净利润134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760万元,净利润1720万元。
     3.《云南映象》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变
在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完成向产业形式的文化资本转化过程后,企业不断扩张,盈利水平也逐年增长,由此吸引了创业投资,从而步入向证券化经济资本的转型。
     (1)引入创业投资,布局资本市场
     2012年10月24日,深创投宣布向云南文化投资3000万元(1500万由深创投集团总部出资,1000万元由深创投与昆明当地创投引导基金合作的云南红土创投出资,另外500万元由深创投的一位有限合伙人投资),占公司30%的股权。
     深创投与云南文化“牵手”之后,一直致力于推动“云南文化”上市。然而,2012年10月份,适逢IPO暂停及公司自身改制进程受阻等原因,云南文化A股IPO迟迟无果。随后,借壳上市计划也因上市公司的债务纠纷而再次终止。
继A股IPO暂停与借壳上市计划搁浅之后,“云南文化”终于在2014年10月23日,完成新三板挂牌,开启公开资本市场之路。至此,云南文化成为全国第一家舞蹈演艺企业登陆新三板的公司。
     (2)挂牌“新三板”,连续增发股票
     “云南文化”于2014年11月3日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股权转让后,标志着云南文化已经脱离以杨丽萍个人身体文化资本为核心价值的初始状态,正式进入了真正的资本市场。同时挂牌新三板后,其文化资本继续发酵,通过连续定向增发股票,其资产不断增值。
     据云南文化财务公告显示,2015年2月15日,“云南文化”公布了股权激励发行方案。这一次是主要面向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的方案,增发股票 15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50 元,融资额525万元。
     2015年3月4日,“云南文化”再一次公布了股票发行方案。这次发行主要是面向证券公司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发行不超过260万股,系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为做市商提供股票来源。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3元/股,融资额不超过2945.8万元。
     2015年4月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第三次股票定向增发方案议案。主要面向公众投资人或机构的增发方案,增发股票 30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4.30 元,融资额 4290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关于以上三项增发事项投资人或机构已缴款完毕。据2015年上半年年报显示,“云南文化”普通总股本3710万股,资产总额17394万元。控股股东杨丽萍,持股比例 56.96%。与2014年年末相比,总资产增长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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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综上所述,杨丽萍个人形式的文化资本,在其舞蹈艺术作品不断畅销的情况下,通过成立文化公司,采用现代文化企业生产与管理运营方式、整合全产业链等现代产业化方式完成文化资本的产业化。文化资本由个人化向产业化的转变,促使艺术家与现代企业制度两者的结合,既保证了演艺产品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又有了实现演艺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和规范发展,促使文化企业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文化资本也在这种不断运动中获得增值。以文化企业为载体的产业化文化资本,在获得自身快速增值的同时,也吸引了创业投资。在引入深创投的3000万创业投资后,成功挂牌“新三板”,连续增发股票,获得资产的快速翻倍增值,从而完成了产业化文化资本向证券型经济资本的转换。
     《云南映象》文化资本这一系列的转换,其自身价值从个人形态的无形价值到证券型经济资本估值的5亿多元(表1),正是文化资本通过形态的转变带来无形价值的量化与自身价值不断倍增的典型案例。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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