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提升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战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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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高妍蕊 张菀航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铺开,“十三五”期间,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可以预见,金融机构也将随之掀起新一轮“出海潮”。中国金融将以怎样的思路“走出去”?如何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这些将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在金融领域面临的新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十三五’实施‘走出去’战略研究”课题组和“我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后的对外开放战略研究”课题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中国发展观察》记者就金融机构“走出去”、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提升我国国际金融地位等问题,采访了课题组中负责金融领域研究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丽平。

金融机构“走出去”

“我国金融机构‘走出去’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张丽平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对外投资规模来看,‘十二五’期间我国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由2011年的704.38亿美元上升到2014年的1345.53亿美元,增幅为91%。”
张丽平在调研报告《“十三
五”期间我国金融“走出去”的发展思路》中指出,除商业性金融机构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也在服务“走出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开发银行的外汇贷款规模至2014年末高达3200美元,远超世界银行,成为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
与此同时,也应积极正视我国金融机构在“走出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境。对此,张丽平认为,问题之一是金融机构国际化起步较晚,缺乏相关经验。“我国金融机构2008年才开始大规模推行国际化,经验累积不足10年。而相比之下,发达经济体的跨国金融集团已拥有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经营国际业务的历史。”张丽平进而表示,我国金融机构总部对于海外拓展的重视程度普遍低于国内业务,在工作人员配置方面对国内业务有明显的倾向性。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既懂金融业务和国际惯例,又了解东道国的法律、政治、文化和习俗的金融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另外,国内业务模式不适应国际化经营的要求,同时部分经济体对中资金融机构的进入持怀疑态度,甚至对其施以准入壁垒。”张丽平补充道。
“十三五”期间,如何确立未来金融“走出去”的总体发展思路?张丽平建议,“可考虑研究制定金融机构国际化发展的发展规划。”在规划中,应尽快明晰我国金融国际化目标,“未来10年,我国金融国际化整体水平大幅提高,在银行、证券领域分别拥有1-2家极具国际影响力的大型跨国金融集团,其海外业务规模、收益、雇员在集团内占比达到国际一流跨国公司的平均水平”。张丽平进而表示,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总部对国际化战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与此同时,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此外,要全面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开放和更加有弹性的汇率制度;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开放和更加有弹性的汇率制度;推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布局。”张丽平进一步建议,“鼓励金融机构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强适合我国金融‘走出去’新形势的宏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制度,包括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对接国际监管标准等;继续加大政府间国际金融合作,加强与相应国家的沟通力度,为我国金融机构‘走出去’铺平道路”。

推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自20世纪70年代起,随着跨境投资及金融全球化的快速推进,金融业越来越趋向于某一区域聚集并促进了金融中心的崛起。张丽平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我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后的对外开放战略研究”课题组的调研报告中指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经济大国,加快建设和发展自己的国际金融中心,聚集更多的国际金融机构、资金和人才,对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的地位和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央政府就提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上海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提升,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条件尚待完善,张丽平认为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金融开放程度不足。尤其是资本市场尚未充分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尚未实现,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尚未完成。二是税收总体水平高。三是法制环境不完善。这些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都形成了巨大障碍,使其缺乏足够的竞争力。
基于此,课题组调研了新加坡、东京和纽约等具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经验,对于我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而言,值得借鉴的有益之处主要包括:一是探寻适合国情和外部环境的发展模式。找到拥有自身历史脉络、符合时机和条件的合适的发展模式是成功的关键。二是善抓机遇。三是打造强大的、开放的金融体系,强大的体系是基础,开放的体系是前提。四是构建能够吸引全球优质金融资源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及生活环境。五是不断提升本币的国际货币地位,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如何稳步地推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张丽平指出:第一,理清发展思路。紧紧把握好国家经济实力提升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有利时机,依托国内金融行业和市场的开放与发展,以政府政策为主导,形成以服务国内经济为主、离岸金融业务不断壮大的国际金融中心。第二,明确发展目标。未来十年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使其作为平台整合国际金融资源的能力更加强大,与香港在业务模式、产品创新、资金融通等方面的利益互补更加紧密,共同成为亚洲地区以人民币为核心的国际金融中心。第三,完善政策保障。一是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分账管理制度,放松金融管制。二是构建适应离岸金融中心的税制环境。三是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对上海金融中心进行适当的金融法律授权。四是结合简政放权改革,授予属地监管部门在国际金融中心方面更多的监管事权。

提升我国国际金融地位

在我国步入新常态、迈向全面小康社会的特殊历史时期,提升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既是我国国际经济地位不断提升的必然选择,也是通过世界市场拓展、全球资源配置、价值链跨国转移实现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必要保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我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后的对外开放战略研究”课题组在调研报告中指出,一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该国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二是该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三是该国利用国家资本整合国际资源和发挥影响力的能力。当前,我国面临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作用亟待提升、国家资本如何实现有效运作及金融机构如何“走出去”等问题。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如何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张丽平建议,最重要的是明确我国国际金融体系地位的发展目标。一是借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的有利时机,稳步放松金融管制,平衡好扩大汇率弹性和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之间的关系,降低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过大而造成国内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迅速提高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规模。同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国际经贸和金融合作的深化,大幅增加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交易份额,提升各方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在市场发展变化中,积极找寻在大宗商品贸易中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机会,扩大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网络外部性。二是在国际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应积极推动以人民币国际化为主要内容的国际货币多元化进程,持续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组织中的话语权,尽快建立更加有效的国际金融危机集体防范和应对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国家资本运作机制,在我国与世界互联互通方面形成资本合力。首先,国家应明确统一行使出资人责任和权利的部门,避免多部门管理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监管缺位或多重监管问题。其次,在国家资本运作机构内部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的治理架构,实施符合国际规范的管理制度。第三,设计并实施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第四,在全球范围内招募优秀的资本运作人才,打造国际化的高端管理、技术和交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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