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产业引导基金激活民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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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景双

民间投资偏弱,对非公有制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2014年已经达到93%的四川省而言,需要用产业引导基金解开政府(部门)补贴、配套资金、引导基金等各自为政这个“结”,才能松开民间投资这个“绑”。中共中央、国务院7月5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指出: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

争论不休导致民间资本隔岸观火

民间资本投资,主要是民营企业投资。受民营企业身份和经营业绩、准入行业等的影响,民营企业在获得财政补贴、产业引导资金等方面,遭到诸多的制约和限制,手脚都被捆住了,根本放不开,“玻璃门”“旋转门”之外,另有若干的“隐形门”。
一是拿不到。由于财政资金特别是中央财政资金能不能补助民营企业的问题,近年来争论不休。由于财政性资金投入民营企业后如何管理等问题的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及时配套,使得各类补贴多数流入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民营企业或者是国有企业破产重组后的民营企业,即使国家有各种产业引导资金和补助金,许多民营企业也因为“没有这个兜兜,就接不了这个蛋”。有钱在镜子里面,或者是撂得太高,跳起来也拿不到。市县层面,由于企业民营化程度已经很高(多数在70%以上),为了得到财政补助资金,又纷纷成立各种投资公司、融资公司、担保公司,甚至注册空壳企业,对民间投资形成了巨大的挤出效应。即使一些看起来条件比较宽松、比较容易得到的补贴,也由于市县配套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或者另有规定,使得民间投资的钱被旱死。
二是已失信。由于前些年一些民营企业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报大建小、虚报套取财政补贴,断了其他民营企业获得财政补贴的路。市县民营企业,90%以上是由过去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转型或者兼并而来,前些年出于社会稳定的需要,市县不断地给这些民营企业补贴、注资或者是协调银行贷款,一些民营企业靠着党委、政府和部门支持这棵大树,四处圈钱,张牙舞爪,已经不讨人喜欢,高息融资、负债已深陷泥潭。近年来,由于原有职工到龄退休或者是另谋职业,中央明令转型升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市县社会稳定的压力解除,也就逐渐减少甚至不再给这类民营企业补贴、注资或者是协调银行贷款。这类民营企业投资下降,甚至归零,退出,也在情理之中。
三是难引导。2014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接着,先后设立1200亿元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400亿元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当年年底出台的国发〔2014〕62号文,更是在省市、市县引发了一轮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高潮。但是,各地在设立引导基金时,多以“阶段参股”模式为主,而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模式的使用和推广程度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间投资。四川省首只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只有50亿元,首期规模5.555亿元,相比国内其他省份而言,数量规模实在太小。去年,浙江、重庆、江苏、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福建等省市设立财政引导产业基金10余支。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超过6支,规模逾1500亿元;以基建为主的公共服务领域产业投资基金近10支,规模逾3700亿元。重庆市截至2015年年底,已发起设立专项基金20支,总规模达到192亿元,其中引导基金认缴出资48亿元。
四是遇阻碍。政策制定落实方面,有些要求没有完全落实,部分法律法规缺乏配套细则,没有相应的协调配套措施,相关实惠在实际执行中并未落到民营企业身上;政府管理服务方面,办企业、搞投资面临的制度成本依然较高;市场环境建设方面,企业普遍感到土地贵、房租贵、税费高、人力成本高,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普遍认为融资难、融资贵、资金紧张;金融市场上,银行一般贷款利率由10.1%大幅降至5.7%,但同期民间借贷利率一直维持在19%左右的高位;企业自身发展方面,一些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转型升级方面的储备,加之信息不对称,一时难以找到新投资领域。

财政资金“补改投”的蝴蝶效应彰显

财政补贴企业资金“补改投”,虽然一字之差,却是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不但更好地体现了政策导向,而且优化了财政资金绩效“棋局”,放大了杠杆效应。一能壮大资金来源。通过政府信用吸引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先把蛋糕扩大,就会对民间资本形成虹吸效应。二能优化产业配置。政府引导基金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自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向高新企业投资。三能改善投资结构。政府引导基金扶植极具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这样可以培养一批极具创新能力的企业,为商业化产业投资机构进一步投资规避一定的风险,引导其后续投资,用“接力棒”的形式把企业做强做大。四能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有利于缓解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去年5月,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特别指出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支持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对四川省而言,近期急需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合理确定引导基金募资比。现阶段创投引导基金的来源可以财政性专项资金、创投基金的投资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为主,还可以是境内外各类投资机构的参股投入。出资比例上,应对政府出资和其他出资比例进行规定,尽量要求其他出资比例大于政府比例。起步后,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允许一些经营业绩良好的产业投资基金到公开市场发行债券,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投资,提升引导基金的融资能力。
2.有效激励与强制限定并行。目前,许多产业引导基金对投资行业及区域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要求引导基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并在各地区之间合理分配投资额。经济发达地区行业类别齐全,创投基金容易寻找项目,不发达地区难以找到优秀项目。为防止市场失灵,应在各个地区、各行业分别设立产业投资子基金,对在该范围内投资的项目进行投资风险补偿。同时,发布引导基金投资目录,要求子基金在目录范围内投资。通过有效激励和强制限定,引导产业投资基金投向风险大、但关系产业发展的行业和企业。
3.鼓励采取多样化投资方式。高科技企业都是烧钱的企业,民间投资的零星小钱点不燃万众创新的熊熊烈焰。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本身一般不直接从事产业投资业务,主要对产业投资子基金进行投资。从引导基金运作情况来看,市县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更适合采取既参股创投子基金,又对部分优秀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的模式。引导基金对部分优秀项目进行投资,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创投行业。
4.建立相应的市场准入门槛。由于政府部门大都不具备专业投资管理能力,与产业投资基金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为规避风险,在挑选管理机构的过程中,应由政府部门制定申请产业投资项目统一评价标准,选择一些主体资格符合要求的产业投资管理机构,颁发聘书,并将一些实力不强或资信不高的管理机构排除。同时,加强隐形声誉激励机制,建立管理机构的诚信记录档案,对出现过诚信不良的机构进行从业限制,增加其违约成本。
5.采取富有激励的管理机制。普通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为投资人出资,委托项目经理对项目进行考察和投资,存在着单层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在建立激励机制时,需要根据各层委托代理关系的特点,设计不同的激励约束。如提出最低盈利要求,或将引导基金纳入国有资产考核体系,兼顾政策效应和投资收益两方面,提出保值增值目标。引导基金挑选产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机构时,应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每年对各个子基金进行考核评比,加强考核约束,解决子基金与基金管理机构的第二层委托代理问题。另外,要加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激励,除了正常的薪酬待遇外,允许基金管理人对所投资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跟投,解决引导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目标不一致的问题。
6.设立起多渠道的退出机制。产业投资项目获得收益一般需要3~5年的存续期,太早太晚退出都会影响基金的使用效果。为此,应及时对超出存续期的项目进行强制清算,使资金滚动使用,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从实际运作看,部分项目通过产业并购和企业回购退出,部分通过区域产权交易市场退出。较之二级市场退出,产业并购和企业回购以及区域交易市场退出,更能帮助一个地区完善产业链。所以,在构建地方引导基金时要注重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既鼓励利用在二级市场上市,也要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同时鼓励其他企业进行产业并购或者企业自身回购,使退出渠道成为层次不同、相互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

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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