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防风险置于金融改革更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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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张菀航 姜 巍

2016年,从英国“脱欧”到特朗普当选,再到意大利修宪公投失败,一系列“黑天鹅”事件引发全球金融市场飘摇,更是持续颠覆着“风险”的定义与范畴。

2017年,除了来自外部的猝不及防的未知考验,诸多可预见的潜在风险因素也在不断累积,我国金融行业势必要拒绝“野蛮生长”。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7年经济政策定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今年“两会”期间,“防风险”预计仍会成为深化金融改革的热议点和关键词。当前最为紧迫的风险防范任务是什么?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怎样革新优化?又将如何为金融领域注入正能量,净化市场生态?

风险因素加速积累

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风险”和“泡沫”被反复提及。报告中的部分政策表述出现了新变化,原“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调整为“稳增长、调结构、抑泡沫和防风险”并重。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刘翔峰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时表示,当前国际金融形势复杂多变,“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增长低迷,逆全球化、保护主义和孤立主义明显抬头,美元加息预期增强,英国脱欧等风险还在扩大”。

“美联储加息节奏加快,预期2017年加息三次。对于不少新兴经济体而言,这意味着外部冲击带来的风险更加不容忽视,资本外流和维护汇率基本稳定的压力不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朱鸿鸣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时表示。

刘翔峰分析,“人民币汇率贬值受美元指数影响将更为明显。”她解释道,随着金融领域和资本市场持续开放,人民币汇率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反应将更加灵敏,美元作为国际本币的周期性走强通过其加息周期导致资本回流,使得非美元货币均呈现贬值,国际金融市场的脆弱性也会迅速通过汇率进行传导,如果人民币贬值过于剧烈,不仅导致我国外汇流动性风险上升,其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风险传导也会变得更为复杂,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

把视线转回国内,我们自身又潜藏着哪些突出的金融风险问题?2016年年底,时任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当前金融业面临的七大突出风险分别是,不良贷款风险、流动性风险、交叉性金融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以及外部风险。

中国民生银行办公室调研处霍天翔博士对《中国发展观察》记者表示,除此之外,潜在的结构性债务风险与风险表象的潜在调整影响着我国金融机构的平稳运行。

潜在的结构性债务风险不断积聚。近年来我国企业部门杠杆率快速上升,据估算,企业部门负债占GDP的比重从金融危机前的10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160%以上。在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大背景下,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加大。同时,地方政府部门债务偏高,金融部门杠杆率提高与金融结构错配扩大,居民部门负债水平有所提高,反映出我国债务结构有待优化和成本偏高拉低了债务风险触发点,间接融资为主的银行业将面临较大冲击。

风险表象的潜在调整。近些年,经济发展中不同领域之间联系不断加强,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客观上加剧了经济金融周期性波动。经济下行期,风险传导系统更趋复杂,金融机构面对的不再仅仅是以表内贷款为主的信用风险。债、股、汇、房、商品之间的联动将逐渐步入紧约束状态,在经济增速换挡的调整期,市场间防火墙被打开,债券及信贷的信用风险、股票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房地产的结构性资产泡沫风险相互链接在一起,加之声誉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的交叉、叠加和传染,给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风险滞后性是金融的固有特征,金融周期往往滞后于经济周期,前期累积的金融风险将会不断暴露。”朱鸿鸣将值得注意的潜在金融风险总结为以下几方面:一是杠杆率不断上升的风险。二是债券市场存在的风险。一方面,由于债券市场的快速膨胀,发行人的平均资质有所下降,违约风险不容忽视。另一方面,债券市场上的高杠杆、期限错配现象并不少见,流动性风险值得重视。三是交叉性金融业务的风险。跨市场、跨机构、跨行业的交叉性金融业务快速发展极大地增强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和关联性,增加了风险共振或风险跨市场、跨机构、跨行业传递的概率。

分类施策去杠杆

去杠杆,在2015年末便已被确定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之所以要去杠杆,是因为金融规模过大,过度金融化。去杠杆,是为了去除金融的擢取性(即对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避免创新要素‘脱实向虚’,从而营造创新导向型经济结构。”朱鸿鸣表示。

霍天翔认为,“在去杠杆过程中,应遵循‘分类施策’原则,按照非金融企业、地方政府与金融企业不同主体特征,坚持以市场化手段,积极稳妥地推进去杠杆。”

非金融企业去杠杆。一是合理运用金融市场工具,逐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诸如:支持适应市场发展并有持续经营能力、但暂时存在资金流转困难的企业以债务转移或置换、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降低杠杆率。二是加快税收制度改革,降低企业税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提高资本回报率。三是逐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占比。

金融企业去杠杆。一是银行业要千方百计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严控新增债务质量,合理降低自身杠杆率。二是严控影子银行债务规模和表外业务风险,从源头控制金融业的整体杠杆率。三是积极发展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发展企业股权融资,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帮助企业优化融资结构,舒缓银行业的杠杆风险。四是规范各类融资行为,从严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五是金融监管目标要转变为降低银行杠杆率,预防并缓解金融系统性风险;监管职能要顺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新潮流。

地方政府去杠杆。一要健全市场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包括:引入社会资本改造融资平台的治理结构,构建PPP融资模式,让社会资本参与到融资平台的转型中来;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接受市场的监督;用债券融资替代信贷融资等。二是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官员形成科学的经济发展观,建立健全与“去杠杆”相适应的、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机制,离任审计机制,以及问责追责机制等。

朱鸿鸣认为,要避免去杠杆的认识误区,确保去杠杆策略的合理性:首先,要客观、动态地看待去杠杆。如果将杠杆率理解为债务余额与GDP之比的话,在初始状态为杠杆率快速增加的背景下,去杠杆并非意味着在短期内降杠杆(杠杆率水平的降低),否则可能由于急刹车而诱发大规模金融风险。

其次,勿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初心。去杠杆,主要目的在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不能为了去杠杆而去杠杆,不能因为去杠杆反而使风险显著增加。比如,在杠杆转换过程中,要特别警惕居民部门快速加杠杆所隐含的资产泡沫风险。

第三,既要从总量上也要从结构上去杠杆。当前讨论的去杠杆主要是总量意义上的去杠杆。实际上,结构决定稳定性。需要关注风险关联性、期限结构、产品内嵌杠杆、配置结构等方面的杠杆结构。

最后,去杠杆要与改革和调整相结合。去杠杆不单是凭金融部门一己之力就可以完成的。除了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等方面外,更重要的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为根本,通过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去杠杆。

霍天翔同样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要建立在宏观经济稳增长的基础上,应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稳增长”和“去杠杆”之间的平衡。一方面,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债务在政府、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分布。另一方面,通过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有效的信用管理。

“实行紧货币还是松货币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刘翔峰进而分析道,一般说来,在经济起飞阶段,货币政策、经济增长与加杠杆是明显的良性循环,应实行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但超过临界点,继续高杠杆将导致经济增速下行,因此应适当收紧货币。我国目前债务总规模255万亿元,整体杠杆率达到GDP的342.7%,利息负担已达到GDP的15%左右,如果实行过紧的货币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加重企业、居民、政府的利息负担。因而,刘翔峰建议,“在去杠杆方面,货币政策要相当谨慎,掌握好节奏和力度,保持‘谨慎适中’的货币政策可能是恰当的。”

“采取减税、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债转股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更有利于去杠杆,同时还能达到稳增长的目的。”刘翔峰补充建议道。

整顿金融乱象

2016年,17部门首次联合开启了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严格整治行动,被视为消除行业乱象,推动行业“阳光化”发展的有力举措。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计划于今年3月前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事实上,包括互联网金融乱象在内的行业乱象已成为我国金融风险快速积累的重要原因。霍天翔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金融乱象的主要表现:银行不良资产持续攀升,资本金不足,应收未收利息不断增加,经营日趋困难,抗御风险能力脆弱。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重更高,有些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少数已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对社会平稳运行产生了不良影响。有些地方和部门擅自设立大量非法金融机构,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名目繁多的非法集资活动相当严重,潜伏着支付危机,挤兑风潮在有些地方时有发生。股票、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部分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一些地方擅自设立股票(股权证)、期货(期权)交易场所。不少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经营,账外活动、不正当竞争屡禁不止,内外勾结,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猖獗,大案要案频发。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模式迅速发展,但存在业务范围混乱、风险意识淡薄、体制机制及内控不健全、技术安全存在漏洞以及征信、信息披露缺位等问题,而以互联网金融之名进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洗钱等事件时有发生。

“金融乱象或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在不同市场、行业、领域表现形式不同,其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危害金融稳定、侵蚀实体经济、降低金融效率,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朱鸿鸣建议,“首先要破除整顿金融秩序是逆市场化、‘把孩子和脏水一起倒掉’的认识误区。其次,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并结合‘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的部署,集中力量在部分金融乱象突出、对经济社会危害大的领域打好歼灭战。”

“对于这些金融乱象要坚决严惩,对于民间金融的资金需求则需要依据事实分析,宜疏不宜堵。”刘翔峰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处置条例,防范民间金融活动的风险传染,严厉惩处非法集资。二是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推进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加快分类处置和清理规范。三是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财务造假等经济犯罪。

健全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在金融混业和金融创新的大趋势下,新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也不断挑战着风控的能力和方法,而随之产生的金融监管盲区,有待填补。此外,相关法律规范仍存在空白地带,亟须完善。

据悉,近期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共同制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监管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大金融监管”格局日趋显现。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2月22日表示,统一监管规则非常有必要。时隔几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同样作出回应,“这是中国金融市场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必须要做的一件大事,证监会正积极配合共同努力。”3月2日,新任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则在上任后的首场记者会上明确表示,针对监管主体不一样、法律规章不一样、有关规定不一样所带来的混乱,正在研究共同的监管办法。

对于如何进一步健全我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朱鸿鸣认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首先,既要靠金融系统,也要靠非金融部门。要认识到,金融是实体经济的镜像,金融风险源于实体经济效益下滑,需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其次,既需要营造一个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外部环境,也需要各类金融参与主体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一方面,需求创造供给,杠杆率的快速上升与享受政府隐性担保部门的融资需求上升相关,要防范金融风险,就需要通过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和规范地方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如地方融资平台)举债机制,就需要更好处理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和抑泡沫的关系,从而为防风险创造适宜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则需要完善包括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参与者等在内的相关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

“此外,既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也需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的作用;既要抑制增量风险,也要妥善处置存量风险。”朱鸿鸣说。

刘翔峰建议,一是要完善宏观审慎政策管理框架,禁止资金“脱实向虚”“以钱炒钱”以及不合理的加杠杆行为,对金融机构要加强投向引导和监督,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二是加强预期管理,发挥好利率和汇率调节预期的作用,让价格由市场决定,但也要防止利率、汇率过度波动,维护金融市场基本稳定。三是充分利用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长端政策利率结构,贷款继续保持低利率为实体经济提供低成本资金,但可适当提高基准存款利率和SHIBOR、国债期货等短端市场利率,以减缓资本外流和稳定汇率。四是提高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各项制度安排。

在霍天翔看来,“当前,我国应从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两方面入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两个角度着手,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防范系统性风险。”她具体建议:一方面,我国要持续强化金融监管的能力,构建符合现代银行特点、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监管新框架,以监管改革为手段防控新型金融风险,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持续强化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一要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制定与银行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并贯之于经营策略,确保银行持续稳健经营。二要按照匹配性、全覆盖、独立性和有效性的原则,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完善风险管理架构,明确各类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三要综合运用行业组合、风险限额、压力测试等风险管理工具,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四要增强风险主动疏通与化解能力,利用除核销、重组、转让等传统手段外,积极探索运用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互联网渠道转让等新方式,多措并举处置不良资产。

“金融机构要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机遇,按照‘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要求,防风险、抑泡沫、去杠杆,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确保我国经济稳健增长,从而有效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霍天翔最后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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