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轮驱动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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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高妍蕊

3月2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这是证监会党委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导交易所债券市场进一步服务绿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绿色金融发展也已经成为世界潮流。绿色债券的国内国际现状如何?又面临着怎样的问题和挑战?如何加强绿色债券市场的规范与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并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发展观察》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如火如荼与大势所趋

绿色发展既是世界潮流,更是中国确立的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是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战略,绿色化发展和绿色金融可望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

“得益于此,中国绿色债券发展迅速,2016年成为当年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国。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债券实验室披露的数据,2016年中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2052.31亿元,涉及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国际机构债等多个债券品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朱鸿鸣说。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国俊向《中国发展观察》记者介绍,根据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 130 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出台的《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GBP),绿色债券是绿色基础设施融资的主要工具,是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等绿色项目融资或再融资的债券工具,其投向主要包括可持续交通、可再生能源、水利、生物发电、城镇垃圾及污水处理、能源效率改进(建筑和工业领域)等绿色项目以及其他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当前绿色金融的发展背景,安国俊说:“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她介绍,来自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研究报告显示,自“十一五”以来,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年均增速超过了15%,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已经达到4.5万亿元。节能环保产业在“十三五”的发展前景更加引人注目。根据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组测算,“十三五”期间,按照落实现有已经制订的环境规划、计划和标准的“低方案”,中国在可持续能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治理、能源与资源节约等五大领域的绿色融资需求为14.6万亿元;若基于环境无退化原则的“高方案”,则资金需求高达30万亿元。在未来,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一定会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洋指出,据Wind统计,2016年末中国债券市场的绿色债券规模达到2093.27亿元,各类债券83只。其中,绿色金融债规模达1550亿元,占总发行的74%,是主要的绿色债券品种。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因此成为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场所。

从国际上看,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也相当迅速。王洋表示,从2013年110亿美元的发行量,到2014年增长至近400亿美元,再到2016年总发行量达到810亿美元,2017年预计达到1500亿美元。去年7月发布的《债券与气候变化市场现状报告2016》指出,截至当时,全球气候相关债券市场规模达到6940亿美元,贴标绿色债券市场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不断增长,贴标绿色债券规模达到1180亿美元,报告预计,贴标绿色债券市场到2018年能够达到每年3000亿美元的发行量。

当前发展绿色债券有哪些必要性呢?王洋称,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发展绿色经济需要大量投资,而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是资金的重要来源。与普通债券相比,绿色债券具有一些特殊制度安排,如国家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绿色债券比照发改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 80%,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等;这次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审核绿色通道,适用“即报即审”政策等。这些制度安排有助于提升绿色债券发行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

挑战与机遇并存

绿色债券发展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绿色化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改革背景下,绿色债券的发展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在朱鸿鸣看来,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投资者及债券承销机构缺乏足够激励。在社会责任投资理念相对欠缺的情况下,若绿色债券不能较其他类别债券提供更高的财务投资收益,则绿色债券并不享有比较优势。对于承销机构亦然,若绿色债券发行程序更繁琐,则其承销绿色债券的动力更弱。二是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由于相关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难以确保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从而难以充分保障绿色债券发挥其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作用。三是可能产生监管套利。在给绿色债券“绿色通道”的情况下,若监管不跟上,很容易导致非绿色项目套上绿色项目的外衣,从而背离发展绿色债券的初衷。

王洋表示,绿色债券市场作为一种新兴市场,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于绿色评估标准不够统一,监管还不够协调,责任投资者队伍缺乏,第三方认证机构不规范,与国际接轨还有一定距离,各种融资上的优势还没有通过相应制度安排充分体现出来,等等。

“目前资金瓶颈是绿色低碳发展的一大挑战。可以预期,中国政府不会仅靠公共财政资金来推动这一史无前例的壮举,社会资本通过市场方式参与到减排中来受到广泛预期,外资的进入也将受到欢迎。”安国俊补充说道。

本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朱鸿鸣指出,《指导意见》从交易所绿色债券概念界定、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建立“绿色通道”、培育绿色投资文化、激励证券公司承销绿色债券、加强绿色债券监管、鼓励地方财政支持等方面做出了制度安排,有助于解决绿色债券市场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如投资者和承销商激励不足,环境信息披露不健全和监管套利风险,从而推动交易所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较快发展。

在朱鸿鸣看来,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背景下,随着绿色投资或社会责任投资理念的普及,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绿色债券市场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法治化与规范化

“加强绿色债券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关键是使绿色债券成为真正的绿色债券,降低‘漂绿’或虚假绿色项目产生的风险,起到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也吸引更多投资者。”王洋说道。

朱鸿鸣表示,绿色债券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管住募集资金用途,“严禁名实不符,冒用、滥用绿色项目名义套用、挪用资金”。二是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王洋进一步建议:一是统一对绿色债券的界定和项目分类,各品种绿色债券所界定投向的绿色项目均应一致,而不应该采取不同的分类标准。二是健全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特殊管理制度。三是统一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标准和制度。四是出台绿色债券认证机构准入标准和自律准则,引入独立的评估或认证机构,建立完善绿色评估体系。

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呢?安国俊强调,市场的发展一定要相关法律制度先行,包括建立绿色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做市商制度、投资者保护等各项制度,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在市场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她进一步分析称,作为债券市场的创新品种,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亟待相关政策的出台,除了绿色债券和发行项目标准的界定,还需要在资金投向与管理、信息披露、第三方认证、信用评级、绿色债券指数、独立机构评估或认证等方面进行引导和规范,在担保与再保险等信用增信工具、环境效益评价、项目评估和资金使用评价体系等多个方面进行完善。

根据国家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一是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包括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以及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二是为降低发行人成本,允许发行人在资金闲置期间投资于信用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工具及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三是严格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环境效益目标以及发债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信息,债券存续期间还要定期公开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引入独立的评估或认证机构。第三方的评估认证意见和专项审计报告应及时向市场披露,而培育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和绿色评级能力建立至关重要。

另外,丰富多层次的绿色债券投资者体系,包括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对市场发展至关重要,应积极培育绿色投资者网络,促进各类资金参与绿色产业,更好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总之,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要以法制为基础,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双轮驱动、监管与市场的统筹沟通、环保理念的推广、责任投资者的培育以及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共同推动绿色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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