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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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辉

近年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方针政策,民营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东北地区历来国有企业一枝独秀、一股独大,掌握了大量的资源,挤占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空间,经济活力不足并下滑到区域经济“四大板块”的末位。2016年,辽吉黑三省GDP名义增速分别为-23.13%、5.85%、2.00%,其中黑龙江省增速位居全国倒数第三,辽宁省增速全国倒数第一且是唯一负增长的省份。究其原因,是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先天不足,后天发育不良,在振兴东北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速度慢、总量低、规模小、布局散。民营企业大多以低端劳动密集型和低附加值的产业为主,资本实力较弱、技术含量较低、市场知名度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强。主要表现为:

1.计划经济思维根深蒂固。东北地区是最早进入计划经济、最晚退出计划经济的地区。作为老工业基地,东北人有着浓厚的“国企情结”。人们择业时,首选的大多是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家祖孙三代人都是国企职工的家庭比比皆是,“活着是国企的人,死了是国企的鬼”成了许多职工的口头禅。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国有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影响,许多人对发展民营经济认识不足,使得民营经济发展氛围还不够浓厚。不少党政干部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上还存在避嫌顾虑,不敢与企业家打交道,支持民营经济不像支持国有企业一样理直气壮,没有形成鼓励创业、崇尚创新、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的社会氛围。

2.市场主体严重偏少。2015年,东北地区GDP总量为5.8万亿,占全国GDP的8.58%;而东北地区私营企业总户数为105万户(辽宁53.9万户、吉林25.8万户、黑龙江25.3万户),仅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数的5.5%,只有江苏一省182.2万户的58%。目前,全国每万人私营企业数为143户,而东北地区平均每万人私营企业数只有94户(辽宁123户、吉林94户、黑龙江126户),更是远远低于江苏省的232户、广东省的238户。在2016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138家,江苏91家,山东53家,而东北地区只有10家(辽宁6家、黑龙江3家、吉林1家)。由此可见,东北地区民营经济既没有顶天立地的大企业,又缺少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

3.产业集群少。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产业基础、明显的科教优势、众多的技术人才和较为完整的基础条件,但由于国有企业垄断了各类生产要素和产品市场,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狭小,市场化程度不高。从产业组织机构上看,“一柱擎天”的国有大型企业多,出生草根的民营中小企业少,没有形成产业集群发展态势和大中小企业配套融合发展的局面。比如,东北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却没有发展出大型的木材和山货交易市场;黑龙江粮食产量全国第一,却没有形成粮食期货市场。再以汽车产业为例,上海一辆整车的2000多个零部件,江、浙一带的民营企业可提供90%的配套设备,而东北的长春、沈阳、哈尔滨虽然都有整车生产能力,但由于区域内没有形成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产业集群,汽车零部件的配套能力弱,吉林为长春一汽集团的配套只有10%,整个东北地区也只有30%左右。纵观整个东北地区,目前只有吉林通化市形成全国知名的医药产业集群,出现修正、东宝、万通、金马等100多户较大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同时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

4.企业创新能力弱。东北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众多,拥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丰富的人力资源,但创新投资明显不足。近年来,东北三省创新研发投资强度几乎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差距有进一步扩大趋势。东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能力不仅远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甚至与中部和西部地区都存在明显差距。由于创新能力长期得不到提升,导致了东北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缓。目前,东北地区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量占全国比重都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人均专利授权量和申请量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产业不断兴起,2016年互联网百强企业中,北京33家、上海20家、广东12家、浙江11家,但东北地区竟然没有一家入围。东北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为6.5%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1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明显不足。同时,与民营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市场体系不健全,企业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渠道不畅。东北的民营企业大都处在产业链的低端,从事一般加工型产业,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缺乏专有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缺乏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许多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

5.投资环境较差。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东北地区的一些党政干部思想比较保守,有的甚至存在着严重的所有制歧视和偏见,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大多集中在国有企业中,民营企业无法和国有企业处在同一起跑线上。政府对经济尤其是企业干预过多,市场化程度偏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关机构在“减少政府对市场干预、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要素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进行统计,东北地区在排名上都居于全国后列,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的重要体制机制因素。比如,东北地区土地、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发展缓慢、功能不完善,市场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要素价格形成受到较多干预,从而制约了民营经济发展。同时,东北地区生产性服务业升级缓慢,功能偏弱,现代物流、服务外包、金融保险、商务会展等总体上呈现起步晚、规模小、增长慢的特征。在政务环境方面,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有:党政干部“不作为、不愿为、不会为”现象比较普遍;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政府不守法规、不讲信用、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仍然存在,企业家反映“不怕天不怕地,就怕今天换市长明天换书记”;收“探头税”“过头税”和乱收费乱罚款乱评比等现象常有发生。有个别企业家谈起在东北投资的遭遇时,大呼上当。

发展东北地区民营经济的建议

破解东北地区当下的问题,从短期看,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竞争力;从长期看,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切实把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要重点围绕“全民创业、招商引资、集群发展、市场培育、转型升级”五个方面发展民营经济,通过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来实现东北地区的振兴。

1.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要抓住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摆脱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桎梏,彻底改变“人人都想进国企、谁也不愿干个体”的旧观念。树立鼓励创业、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氛围和环境,培养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特别是要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在东北地区掀起“民间创业、草根创业、百姓创业”的浪潮,力争到2020年前,东北地区每万人拥有私营企业数达到150户以上。利用全国开展第一批民营经济改革城市试点工作的机会,创新扶持模式与政策,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集团、引导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步伐,探索出东北地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抓紧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国家级重大投资示范项目,同时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地方重大项目。

2.积极打造特色经济,着力发展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作为一种独特的产业组织形式,在区域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资源整合、产品差异化、区域营销、融资便利、降低交易成本等优势,已经成为某个区域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东北地区要发挥资源禀赋、基础设施、科技人才雄厚实力的优势,发展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集群。辽宁省可着重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能源装备、纺织服装、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吉林省可着重在汽车零配件、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特色资源、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领域,黑龙江省可着重在农产品加工、林下经济、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生态旅游等领域,培育壮大一大批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同时,还要通过县域经济培育产业集群,抓好抓实特色产业,适合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突出特色化和专业化。争取在2020年前,东北地区每个省的民营经济能够培育出2至3个销售收入达千亿元级的产业集群,30至50个销售收入达百亿级以上的产业集群,努力做到“一县一品”,甚至“一镇一品”“一县多品”。通过发展产业集群,培育具有行业龙头性质的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使企业之间能够形成相互带动、相互支持的配套发展,进而通过做优结构、做强龙头、做精产品、做长链条、做大总量,不断增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东北地区民营企业实力较弱,粗加工企业较多、科技型企业较少,而且企业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大部分尚未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激情,鼓励民营企业把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促进从依靠要素驱动向依靠创新驱动转变,从中低端生产向中高端制造转变,从粗放分散向集约集聚转变,从高污染、高能耗向低碳、循环、绿色转变,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民营企业做好“无中生有”和“有中生新”两篇文章。要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工艺流程,坚持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支持民营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牵头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组建产业与技术创新联盟。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推进协同创新,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合资建设关键技术、核心产品的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积极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和保护,集聚创新资源,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以“互联网+”为驱动,加快培育电子商务、研发设计、互联网金融等新产业新业态。组织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全方位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稳妥“走出去”。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开展全产业链投资合作,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区、经贸合作园区和农业经济合作区。

4.推动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东北是国有企业最集中的地区,国有经济比重高、涉及领域广,企业冗员过多、机制不活、效益低下。据统计,辽宁国有经济占比超过30%,吉林超过40%,黑龙江超过50%,都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黑龙江现有规模以上企业4113家,国有企业比重接近70%。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东北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转向调整激活存量、扩大增量并举的方针。调整激活存量主要是加大国企改革力度,通过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淘汰“僵尸企业”,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扩大增量主要是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由于东北地区民营企业规模小、资金少,绝大多数企业难以参与国企改革。在推进国企改革中,要拓宽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引技、引才、引智的力度,特别是要多吸引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民间资本和外资以及各类新型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5.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东北民营经济发展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营商环境亟待改善、政府对民营企业发展关心不够、配套政策不完善和服务体系不健全。东北地区各级党政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要求,积极构建健康新型的政商关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放到同等位置,像重视国有经济一样重视民营经济。要树立企业家是社会最稀缺、最宝贵的资源的意识,真正认识企业家是促进经济社发展的“三个关键少数”之一,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像尊重老师一样尊重老板,充分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要下大力气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平等进入的投资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等对待的法律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下放的一律下放,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探索证照分离改革,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程度。要探索建立在民营经济领域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清理、修改、废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取消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领域,取消股比、经营范围等限制,切实降低准入门槛,打破区域行政壁垒。要推出一批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用地指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财产权。要探索创造有利于民营经济产融结合互为支撑的金融环境,鼓励依法合规设立主要服务于本地民营企业的民营银行、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引进和培育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民营企业加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力度,扩大市场融资规模。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全国工商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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