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助力中西部地区走向开放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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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张 倪

访者:
宣晓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陈 耀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秘书长
史育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
杨宜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作为今年最重要的主场外交活动,已于5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对于处在全球经济发展动力减弱、治理乏力背景下的世界各国而言,无异于起到了一针“强心剂”的作用,有助于全球主流社会更加坚定全球化信心。
与此同时,在经过了三年多的设计、实践与探索后,“一带一路”这项区域经济合作重大倡议,也正在为推动我国实现更为均衡的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一带一路”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东西双向开放

众所周知,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发展中,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开始遵循的是类似于“亚洲四小龙”的模式,采用积极吸引外资、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等方式,主要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生产并出口产品,从而逐渐成为了世界工厂。
“这种对外开放战略对国内区域发展格局的影响是,形成了‘沿海-内陆’的‘中心-外围’结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宣晓伟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时表示,过去各个地区是发展差距相差不大的对称结构,在对外开放战略等举措的引导下,各种要素逐渐向沿海聚集,沿海地区成为整个经济的中心区域,而内陆则成为相对落后的外围区域。这极为深刻地反映了在对外开放战略下我国区域发展格局整体演变的逻辑。而我们所看到的沿海和内陆地区发展差距的不断扩大,正是这个逻辑演进的必然结果。
“一个经济体一旦形成了‘中心-外围’结构,按照新经济地理学的理论,再要将其打破就不那么容易了,因为‘中心-外围’的均衡结构自有其强大的稳定性和粘性,而且从效率上来看,经济活动在空间的集聚会带来对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如果要强行再通过计划将资源平均配置到各地,反而可能会对整个经济体带来严重的损害。这就是为什么在区域战略方面,我国后来出台了那么多促进内陆发展的举措(包括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却总是难如人意的原因。”宣晓伟认为,在传统开放战略的影响下所形成的“沿海-内陆”的“中心-外围”结构,无时不刻、源源不断地起着拉大沿海和内陆发展差距的作用。
也正因此,便可理解“一带一路”对推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的重要作用与积极意义。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的四位专家,系统性地将“一带一路”对推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归纳为三个方面:
首先,“一带一路”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向由过去向东的单向开放转变为东西双向开放,助力我国中西部地区从开放的末端进入到前沿。这种转变带来的影响非常深刻。过去我国向东开放的政策导向,旨在充分发挥东部沿海地区的比较优势。而陆上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则通过向西开放,沟通中国与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非洲的经济贸易联系。这为我国内陆与沿边的中西部地区提供了重大的发展机遇。过去中西部地区不论是进出口贸易、外资,还是对外经济交流,占比都较小。通过“一带一路”加强与欧亚大陆的经贸联系,使得中西部地区从开放的末端进入到前沿。
“‘一带一路’在带动中西部地区资源开发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作用也十分深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秘书长陈耀强调,三年多以来,“一带一路”在助力我国中西部地区“走出去”、经济资源开发、借助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我们看到,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地区格局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一些西部内陆省份,如重庆、贵州、西藏等地,始终保持着两位数的较高速增长。
“以往致力于向东开放时,我们更多在强调‘引进来’,更多吸收国外的资本、管理经验、技术,更多发挥的是劳动力低廉的优势。向西开放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分工模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如今我们已变成‘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开放模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史育龙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如今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合作方式,也为中国发展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同时,“一带一路”已成为推动中国区域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强调,虽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了“一带一路”包含国内18个省区市,但事实上,国内31个省区市都可以在“一带一路”倡议中找到自己的战略定位与发展路径。各地方政府也都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积极响应与“一带一路”的对接,在“一带一路”引领下发展本地区经济与国际经贸交流。因此,“一带一路”对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全方位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明确提出了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下称“四大板块”)。
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框架设计有三个走向,一是从我国西北和东北地区经过中亚、俄罗斯到欧洲波罗的海的方向,比如中蒙俄经济走廊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二是从我国西北地区经过中亚、西亚到波斯湾和地中海的方向,比如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三是从中国西南地区经过中南半岛到印度洋的方向。比如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
“‘一带一路’则将我国区域发展四大板块的总体战略‘串’在了一起,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起到横向贯通的作用。”史育龙举例表示,就中蒙俄经济走廊来看,其交通走廊既有从我国东北地区开始的,也有从华北地区开始的。从现在中欧班列的通行情况看,比如苏满欧班列,正是将我国东部沿海和东北地区“串”到了一起,一直接到了中蒙俄经济走廊上。就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来看,其东面起点也是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横向串连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
此外,“一带一路”形成很多沟通连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并助力其重新确立自身功能定位。史育龙具体表示,如江苏省连云港市,既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节点城市,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正是凭借其海路、陆路的双优势,经国家批准,连云港成为上合组织国家出海口。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等上合组织成员国都在连云港建立起各自的出海基地。如此,连云港更加收获了连接中亚的便利优势。这对于国内各省区找寻自身发展定位与方向而言,具有非常积极的示范作用。也是对过去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一种提升与完善。

协调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是未来“一带一路”实施关键

有观点认为,当前“一带一路”建设更多地强调与国外沿线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的对接,在与国内发展战略对接方面则研究较少。
对此,四位专家一致予以了否定。陈耀直言,如今,很多人认为“一带一路 ”倡议就在于与国外沿线国家发展规划进行战略对接,这样的理解不全面,其建设与国内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同样非常重要。无论是陆上丝绸之路的节点城市、口岸地区,还是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都要与国内区域相连结。“一带一路”应助力国外沿线国家与国内相关区域形成密切对接、关联互动的关系。
专家们认为,从严格意义来讲,“一带一路”并不属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区域政策。但毫无疑问,它又对国内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起到一定引领作用。因此,国家将“一带一路”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并列为新三大区域经济战略,作为拓展我国区域发展新空间的重要力量。
在陈耀看来,作为三者中唯一既包含国外沿线国家,又包含国内大部分省区在内的战略,“一带一路”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今后无论是京津冀一体化,还是长江经济带的发展,要在“一带一路”的引领下与其积极对接,在其带领下实现对外开放,并通过开放带动我国内陆地区的发展。
陈耀具体表示,比如,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除了内部协同,也应通过国际货运班列、空中和网上丝绸之路等各种通道,积极寻找与国际的联系与发展。而作为一条横跨东中西部的内河经济带,长江经济带也是陆上与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带。过去我们更多是通过长江的黄金水道,实现与欧美等国的货物贸易对接。如今“一带一路”可以将国际的资源产品,通过长江经济带运送到国内,从陆路运送至中亚、欧洲等市场,从而形成一种双向联系。目前,地处长江上游地区的中欧班列,如渝新欧、蓉欧班列,都已开始发挥巨大作用。“今后,长江经济带将成为一条既促进国内一体化,又联系国际的开放型经济带。”
与此同时,在宣晓伟和史育龙看来,“一带一路”是否真正能对我国区域格局产生根本影响,今后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联系仍有待加强。宣晓伟指出,在“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中,中国与绝大多数国家的经贸联系并不强。在沿线50多个国家中,对中国出口占其出口总额超过10%的仅有4个国家,绝大部分国家占比不超过5%,有17个国家的占比还不到1%。而从中国进口占其进口总额的比重,超过10%的国家超过20个,但仍有8个国家的进口占比不到5%。尽管2015年,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5%,但扣除东盟、印度和俄罗斯外,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只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0%左右。“从目前来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量,还远不足以对我国现有的区域格局产生实质的影响。”
另一方面,地方企业对“一带一路”的参与度仍有待加强。除了加强贸易往来,“一带一路”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外投资,地方企业利用“走出去”的机会,带动自身实力的增强,也间接拉动地方的发展。然而从已有的投资来看,目前基本上是央企在发挥作用、扮演主角,地方上的企业,尤其是地方上民企的参与程度,还有待大大增强。因此,地方上想利用“一带一路”的对外投资机会,来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增长,目前效果还很有限。
那么今后,“一带一路”建设又应如何更好地与国内区域发展策略,以及与沿线国家进行战略对接,以实现互利共赢呢?
专家指出,“一带一路”作为我国外交领域的重大举措,而外交事务又是属于中央的事权;同时,该倡议涉及经济、人文等各个方面,尤其是从协调区域发展的角度,也要鼓励各个地方的参与。因此,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在其中的事权,能否做到既有中央统一领导和协调,又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与积极性,非常关键。
首先,要切实防止各地一哄而上的乱局,避免各地区间的恶性竞争。杨宜勇指出,从目前来看,各地都想抓住“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加快自身发展的心情和愿望也都非常迫切,由此也导致一些混乱的局面,不同地区都在争抢“核心区”“桥头堡”“黄金段”等称号。今后,各地区应走出一味争抢战略枢纽的误区,各自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的定位。
宣晓伟表示,尽管《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对西北、东北、西南、沿海和港澳台等各个地区都做了定位和描述,然而这些定位能否实现、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各个地方能够按照中央的部署加以落实,都还存在相对大的不确定性。
其次,要继续有效发挥地方积极性。在我国现有“中央决策、地方执行”的事权划分模式下,大部分事项是由中央来做决策,具体实施则是由地方来负责的,在“一带一路”的许多事务中,同样也是如此。“一带一路”的真正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地方的配合。事实上,例如渝新欧铁路等新生事物,都是由地方先试出来和闯出来的。如何合理划分中央地方权限,赋予地方一定的先行先试权力,也是未来“一带一路”实施的关键所在。
陈耀建议,应更多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国内各地进行地方层面的合作。目前我们已有所突破,比如近期国家批准郑州市作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的案例地区。通过加强沿线国家与我国地方政府间的试点合作,形成“结对子”模式,将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今后应更大力度地推动此方面的探索。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认知,不可急于求成。史育龙说,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情条件和利益诉求不同,让“一带一路”倡议落地扎根、开花结果,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一个一个项目抓,一步一步向前走,让参与各方在合作中有实实在在的收获,不断增强‘一带一路’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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