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稳就业的积极因素及风险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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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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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就业形势也将出现新的变化。因而,及时总结新形势下我国稳就业的实践经验,准确研判我国就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有助于完善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推动就业稳定增长。

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国就业保持总体稳定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面临巨大的下行压力。经济增长速度由2010年的10.6%逐年回落到2016年的6.7%。经济新常态对我国就业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对应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换,就业形势面临岗位减少、结构性失业加剧和劳动市场竞争恶化等风险有可能逐步显现。面对新常态下的就业新问题,在政策取向上也要重新审视,要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化配置、提高政府对就业的服务效能、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失业援助机制以缓解社会风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坚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使就业形势总体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2013至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连续4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0%-4.1%之间。2016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是全年预期目标1000万人的131.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4万人,是全年预期目标500万人的110.8%;城镇困难人员就业169万人,是全年预期目标120万人的140.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低于目标值0.48个百分点。2017年一季度,就业又有新的增加,城镇新增就业334万人,比2016年同期多增了16万人。

我国就业保持稳定的主要因素

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就业保持持续稳步增长,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以下六个因素的影响较为显著: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就业拉动能力趋于增强。我国城镇就业增速变动与经济增长速度变动的步调基本一致。虽然近年来经济增长速度趋缓,但仍然维持相对较高的增速,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就业的增长。同时,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有所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测算,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带动城镇新增就业的规模,2003-2008年平均约100万人,2009-2011年130万人,2012-2013年150万人,2014-2016年186万人,经济增长的就业拉动能力逐步增强。
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就业结构优化,服务业比重增加扩大就业容量。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2015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首次超过50%,服务业就业增长的主体态势基本确立。据估测,服务业对城镇新增就业的贡献率约占2/3,第二产业的贡献率则约占1/3。以2015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12万人为基数,服务业新增就业岗位约875万个,第二产业新增就业岗位约437万个。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为8.3%,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为6.0%。根据上述两组数据推算二者的就业带动能力,则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个百分点,约能创造就业岗位105.4万个,第二产业增加值每提高1个百分点,约能创造就业岗位72.8万个。2016年4月,河南省第三产业招聘需求占全部需求人数的71.2%,以批发零售、居民服务等中低端行业为主,进入5月旅游旺季,住宿餐饮业的用工需求快速增加,推动该省第三产业需求持续上升。
简政放权和减税举措激发创业热情,成为带动就业的重要动力。自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有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705.4万户,全年新设市场主体1651.3万户,比上一年增长11.6%。新登记企业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全年新登记企业552.8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达1.51万户。企业加速进入市场,就业带动效应显著。按照平均1个创业企业或项目可吸纳从业人员8.44人测算,日均新增就业岗位10.1万个。简政放权对各地就业的利好效应持续释放。山东省2016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8亿元,全年实现创业47.64万人,带动就业129.53万人。
小微企业的市场活跃度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有所提高。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16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3.1亿人,比2015年增加2782.1万人。第三产业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最多,实有2.3亿人。小微企业活跃度不断提升,带动就业作用愈加显著,初次创业小微企业占新设小微企业的85.8%,新设小微企业周年开业率达70.8%,近八成开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当前,小微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对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贡献。自2016年一季度以来,企业从业人员由开业时平均每户7.7人增加到8.5人,为高校毕业生和失业再就业人员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
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带动就业效应显著,又具有重点帮扶作用。2015年以来,国家将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大力推动创业创新,激发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实施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等积极的就业政策。2016年以来,国家将安置过剩产能行业企业职工,同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经济困难地区和重点群体就业相结合,印发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释放出稳就业、促就业的积极成效。目前,已下拨276亿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钢铁和煤炭行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阶段性降低了职工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率,规范并适当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创新和改进农民工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劳务对接活动等,帮助企业发布用工信息,加强企业用工和流动就业动态监测。一些地方也积极出台政策,山西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公共服务和就业援助不断加强,就业创业环境得到优化。着力做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运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措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帮扶措施。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整体效能稳步提升。就业援助和岗位安置工作对稳定各地就业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河北省对企业新招用本省实施化解过剩产能“6643”工程涉及企业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再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适当的岗位补贴。安徽省2016年去产能分流安置的10万余名国企职工,通过采取对相关企业发放稳岗补贴以及实施内部转岗奖励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补贴以及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对市场渠道难就业的大龄员工托底安置、新增或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等措施,确保了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据统计,2016年全省已妥善安置职工3.8万人。

我国稳就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在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增长的同时,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等固有矛盾仍在化解过程中,传统产业增长仍有不少困难,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部分群体的失业风险有所攀升,新的经济业态、新的就业形态对于就业政策的完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稳就业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劳动力总量压力依然较大。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但是由于受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存在滞后期,劳动力供给居高不下。据测算,“十三五”期间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人数在2500万以上,其中包括登记失业人员约1000万,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就业人员约1500万人;另外每年还有近300万农业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
二是劳动力需求存在下降风险。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我国新动能持续较快增长,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进程进一步深化,为就业稳定奠定良好基础。但是如果不能尽快扭转经济增速下滑的态势,必将进一步对就业总体规模产生挤压效应。同时,国际经济发展形势仍然不确定,风险和变数依旧较多,欧美主要经济体面临着财政紧缩、主权债务风险上升等诸多问题,新兴经济体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出口下滑等问题,世界经济艰难复苏,也影响着出口型经济及就业的发展。
三是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传统支柱产业企业改革的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部分行业持续低迷、产能过剩等问题交织,区域、行业、企业就业情况的分化趋势不断凸显,结构性和摩擦性失业增多。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仅钢铁行业和煤炭行业就将涉及近200万职工;此外,水泥、玻璃、电解铝、船舶等行业也面临去产能带来的巨大就业压力。
四是新兴业态就业增长不稳。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新兴业态和新的就业形态不断出现,也极大地拓展了就业空间。但我们也注意到,新兴业态在经历了初期的井喷式发展之后,增长速度呈现放缓趋势,与之相应的就业岗位增长,也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继续保持就业平稳增长的建议

根据就业形势变动的新特征,密切关注制造业和新业态就业发展,加大力气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应对和化解就业风险。
第一,切实推动新兴业态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的企业开放,调整完善用工方式、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适应新兴业态和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拓展就业新空间,形成就业新动力。
第二,完善创业创新支持政策。开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给予一次性补贴的试点,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第三,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完善落实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重视毕业生见习岗位不充分等具体问题,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第四,妥善安置去产能分流职工。在支持企业内部调剂为主的同时,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通过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通过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设置公益性就业岗位、实施社会救助等措施,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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