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绿色内贸流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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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绍华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其后,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指出“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中国共产党近年来从十八大首次提出“美丽中国”、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纳入“五大发展理念”以来,一系列重视绿色发展的延续和具体体现,表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的高度重视,对绿色发展和绿色治理的态度和决心。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更要努力践行绿色理念,通过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内贸流通作为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在实现产品价值和满足人民生活需求方面发挥着双向引导和调节作用,发展绿色内贸流通,对引导绿色生产和建立绿色生活方式具有突出作用和重要意义。近年来,内贸流通领域已实施了多项政策措施,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发放节能补贴、创建绿色商场等,有力推动和引导绿色流通的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展。零售企业销售商品逐渐向绿色商品转型,流通企业节能降耗效果明显,绿色物流渐成规模,绿色消费品规模持续扩大。2016年智能、节能家电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了15%以上,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表明我国居民环保意识增强,对绿色商品的需求已进入旺盛需求阶段。但是由于绿色流通发展时间较短,绿色产品、绿色商贸企业都存在一些问题,难以满足消费者的绿色购买需求,因此本文就如何更好地打造绿色内贸流通提出以下建议:
1.构建多层次绿色产品供给体系,提高绿色产品质量。绿色产品是绿色内贸流通的基础,目前“绿色”概念的产品很多,但是总体上产品结构单一、产品质量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绿色消费需求,因此应加大绿色产品开发力度,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分析工具,建立市场需求导向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具体来看,一是建立多层次绿色产品体系。鼓励企业根据绿色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适销对路的绿色产品,突出节能、耐用、易于回收、无污染等健康产品特点,并根据消费变化趋势开发具有一定超前性的新产品,创造新的绿色需求,提升绿色需求多样化;二是构建绿色产品供应链,在产品设计、生产和包装环境上实行绿色化,通过对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全程控制,采用生态工业模式,实现清洁生产,有效降低资源耗用,减少废弃物,并实现完整的回收系统,提高绿色产品质量和档次;三是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绿色产品支持和管理力度,在产品生产方面,建议采取税费优惠、财政补贴、财政奖励等形式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在管理方面,制定严格的绿色产品标准,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机制和评估标准,建立权威的绿色认证体系,引导生产企业积极参与认证、标明绿色和环保标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国际环境标志,突出产品鲜明特色,培育绿色品牌,进一步加大绿色和环保标识的推广和监管,使消费者更方便辨别绿色产品与非绿色产品,推动消费购买意愿向消费行为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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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综合性流通管理部门责任,指导绿色内贸流通快速发展。进一步强化绿色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建立统一的综合性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绿色商业政策,引导流通企业绿色经营。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负责制定绿色内贸流通政策和发展规划。在规划实施方面,要进行细化: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到年度,空间上细化到不同区域,并根据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和历史基础,对绿色商业发展的重点各有侧重,体现出地方特点。针对不同的商业企业,应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为主,逐步推行绿色商业运营。尤其在应对商业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时,可对绿色商场创建活动中表现较好的企业,按照贡献率,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提高其实行绿色经营的积极性;按照节能指标,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降低企业绿色经营压力。二是制定明确而详细的绿色产品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现有绿色标准,包括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标准以及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等各项国家标准,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机制,并建立权威的绿色认证体系,引导生产企业积极参与认证、标明绿色和环保标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国际环境标志,突出产品鲜明特色,进一步加大绿色和环保标示的推广和监管,使消费者更方便辨别绿色产品与非绿色产品,推动消费购买意愿向消费行为的转化。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联合执法。目前对绿色运营的行政管理职责分布在不同部门,建议由专门部门统筹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管理职能,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绿色产品生产者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社会整体消费安全,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绿色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3.健全绿色流通法律制度,保障绿色流通健康发展。完备的法律体系是绿色流通发展的制度保障,目前有关绿色流通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尤其在绿色流通企业运营、采购、资源利用回收等方面缺乏具体法律制度规定,而且对绿色经营缺乏考核机制,使流通企业在绿色经营方面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因此应逐步完善绿色立法,制定综合性绿色流通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流通企业实现绿色经营。在法律政策方面,可借鉴日本经验,建立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包括出台《环境基本法》《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绿色采购法》《绿色购买法》《容器包装循环利用法》等,为企业绿色经营提供法律依据。在法律配套制度方面,尤其在绿色流通发展的保障机制上,建议发布绿色流通规划、绿色企业示范和鼓励制度、绿色运营考核制度等,推动流通企业践行绿色运营。
4.绿色理念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发展,激发流通企业活力。商业模式创新对流通企业实现价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流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保持竞争优势的利器。近年来,由于受电子商务发展的冲击,传统流通企业面临转型压力,创新传统商业模式成为流通企业的当务之急,将绿色理念融入创新内容,将绿色全面渗入流通企业商业模式当中,对建立新型商业模式具有积极作用。企业应借鉴国外绿色流通发展经验,改变自身及上下游供应链的组织结构,加强跨企业、跨部门的协同合作,构建全局性的绿色发展运营模式,提升绿色竞争力。具体来看,一是在商品销售及配套设施方面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包括提高绿色商品销售比例,各类包装回收并循环使用,商场硬件配套设施实现节能减排等,鼓励流通企业在绿色运营方面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二是在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等方面实现绿色发展,通过引入智能技术提升流通企业现代化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尤其是在物流方面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放,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引导企业向环境友好型转变,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三是在逆向流通方面实现旧货和包装回收利用。

逆向流通在绿色运营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企业挖掘增值价值也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没有相应配套措施,导致流通企业意愿不强。建议通过政策扶持,鼓励流通企业建立逆向流通体系,一方面引进高技术设备提高处理旧货回收效率,建立相应的分销渠道,拓展企业新的利润源,另一方面,奖励企业建立包装有偿回收循环体系,使其减少包装物使用量,减轻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同时也为企业节约了相应资金。
5.培育绿色行业组织,增强行业管理能力。近年来,绿色理念已得到普及,但是与之相关的绿色行业组织还处于萌芽状态,在引导和规范企业发展方面作用有限。因此,建议鼓励绿色行业组织的发展,在建立绿色行业标准、各类绿色行业规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借助与企业的紧密联系,建立绿色交易市场,进行绿色产品交易,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提高绿色产品购买力。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绿色流通理念,提高社会各部门、企业管理者和消费者对绿色流通的认识,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普及绿色消费知识,增强绿色消费意识,提升对绿色产品的识别能力,从而提高绿色消费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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