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红旗法案”少些再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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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奇

所谓“红旗法案”,是人们对1865年英国出台的《机动车法案》的嘲笑。当时机动车刚刚问世,人们认为这是一种危险的车辆,且与传统交通工具马车产生了矛盾。于是当局便出台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由3人驾驶,其中一人在车前50米执红旗引导,旨在限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4公里,让汽车等于马车。这部法案直到1895年才被废止。结果耽误了30年的时间,使英国失去了成为汽车大国的机会,让美国抢了先。
今天人们嘲笑“红旗法案”,其实,这种现象自它诞生直到今天,无时无刻不大量存在。就我国“三农”领域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废除了多面阻碍发展的旗子。首先是放活土地,把土地交给2.3亿农户承包,废除了大锅饭这面“旗子”。其次是放活经营,废除统购统销这面旗子,让农户自主决策。再者是放活领域,废除农民只能务农这面旗子,放手发展乡镇企业。第四是放活组织,废除农民不准有自己的组织这面“旗子”,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五是放活空间,废除农民只能死守乡土,不能进城这面旗子,大开城门,充分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检视当下,“三农”领域仍然有诸多制约发展的“旗子”或明或暗、时隐时现地在我们面前飘动,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旗大。城乡二元制度使城市掌控话语权,掌控资源配置权,一些人进城后就想把城门堵死,不让后来者再进。从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到可以自由出入,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农民进城之后仍然不能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待遇,“干完活走人,市民权免谈”在不少城市普遍存在。农业现代化并不神秘,它就隐藏在每粒种子、每件农具、每台农机、每项农技及每个农产品之中,隐藏在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及制度建设之中。四个现代化的短腿在农业,不是农业自身不能发展。18世纪之前的农业文明时代,中国一直是人类文明的引领者,如果像工业,像城市那样把现代理念、现代技术、现代设施、现代服务、现代人才等现代元素注入农业,农业这条腿就不会再短。与此相反,通过压低地价侵占农村资源,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抑制农业发展,通过打工剥夺农民的劳动剩余,一直是各地普遍采取的做法。这些行为不仅仅阻碍发展,而且对“三农”这辆机车的动能造成极大的破坏。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举措努力克服弊端,但是要彻底清除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要付出许多艰辛努力。
二是旗多。一瓶矿泉水由五六个部门管,一个水果由农业林业两个部门管,一只蝗虫则农业林业城建三个部门管。各部门如果都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利益出发,举旗限事自是理所当然,问题是不少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眼前利益举旗,使事情遭遇梗阻。一个项目要背上两百多个大印旅行,农民工子女在大城市就读需要提供20多份证明材料。多头管理,职能重叠,权力交叉的乱象已经累积成顽症。建国以来国务院发文3万多件,其中改革开放以来一万多件,从来没有清理过。本届中央政府正全面认真清理,并从1700多项中分9批减少审批618项,并宣布995项国务院文件失效,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商事制度一证一码走天下。这将有力解决诸多问题,但面对部门利益不少已经刚化的现象,只有下大功夫整合职能,归并权力,推行大部制才能治本。
三是旗乱。今天是一个规划满天飞的时代,部门规划、专业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中长期规划等难以胜数,许多规划都是未经充分协调各方,业务部门闭门造车的结果,一到落实便互相打架。各自都拿自己的规划抵挡对方,导致推诿扯皮,互不相让。应采取有力措施推行“多规合一”,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不论是城乡总体规划、还是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林业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等等,统统放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以防混乱,以利落实。
四是旗隐。有些领域表面看没有设定限制的旗子,甚至高喊为“三农”服务的口号,但“三农”需要的东西只是做做样子表示一下,并没打算真给。如“金融支农”的口号一直很响,但二十多年来,我国支农贷款占全国贷款总额的比例都在5%左右,而印度一直高达20%以上,使得印度三次农业革命取得巨大成功。“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俗话体现的,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必须将贷款难这面隐形的旗子革除,农业才能有活力、有生机。
我们今天重温“红旗法案”,像是在读一则远古的寓言。但愿所寓之言能够启迪后人,不出或少出举旗限速、贻误发展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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