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支持深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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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民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尤其重视发挥重点城市在创新方面的带头与示范作用。“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要“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十三五” 规划纲要也指出,“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显而易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十三五”期间,要建设在国内有重大带动作用以及在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或科技创新中心。北京、上海作为直辖市,科技实力雄厚,创新能力较强,把这两个城市作为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候选对象加以支持,合情合理。但笔者认为,在国家设定的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候选对象中, 除了北京和上海之外,深圳也具备雄厚基础,应得到支持。

深圳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有目共睹

建立深圳经济特区,是邓小平等老一辈领导人精心决定的结果。其目的是为了在改革开放中杀出一条血路,探索从封闭经济迈向开放经济、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模式。经过近四十年的努力,深圳探索改革开放的任务已完成,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新优势正在形成。大量数据表明,深圳已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

—— 从资源与要素的国际化组织来看,深圳的许多企业已在国际市场组织科技资源与要素,实现国际化资源动员基础上的本地化创新突破。数据显示,华为、中兴通讯、比亚迪、华大基因都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并在全球布局设立了许多研发机构。华为在全球设立了16个研发中心、45个培训中心、36个共享中心。

—— 产品实现更多依赖于国际市场。多年以来,深圳已经从适应、利用国际市场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能够根据国际市场变化进行生产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数据显示,深圳外贸出口已连续20多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逾2000家企业在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对外投资存量在大中城市排名第一。

——创新型投入向全球领先逼近。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创新努力的重要标志。西方国家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超过2%,这也曾是我国追赶的重要目标,目前已经基本达到。2016 年,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800亿元,占GDP比重4.1%,是全国平均水平(2.07%)的两倍,接近2013年韩国(4.15%)、以色列(4.2%,全球第一)的水平。

—— 创新型公司产品具有全球影响力。2015年,华为成为世界最大的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和第三大手机厂商,手机销售到70多个国家,业务遍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服务全世界1/3以上的人口;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销往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收入50% 来自国际市场;比亚迪公司全球销售新能源车超过6.1万台,以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11%的优势排名全球新能源车年度销量第一;中集的登机桥在全球市场份额已超过30%; 大疆科技在全球无人机市场占据50%以上市场份额。

—— 创新成果向国际前沿迈进。深圳的华为和中兴通讯在4G 技术方面的研究处于全球领先,华为、中兴的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 技术领域专利占全球1/5,华为短码方案成为全球5G标准之一;华大基因的基因测序产出能力占全球的50%左右;柔宇科技的柔性显示屏研发技术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深圳企业创新成果受到国际行业的高度重视,而且在国际市场受到好评。2015年,华为公司向苹果公司转让769件专利,苹果公司向华为转让98 件专利。

—— 城市创新能力得到国际认可。《2017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以创造性活动的基础专利申请为依据,对全球热点地区“创新集群” 进行排名,深圳—香港地区以“数字通信”为主要创新领域在全球“创新集群”中排名第二,该地区“数据通信专利数”占地区总专利数的41%。根据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PCT专利数据库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深圳累计获得169347PCT专利。按照国际组织的专利标准,在全球创新能力活跃的城市当中,深圳领先于法国巴黎、美国纽约、英国伦敦、德国法兰克福等全球著名创新城市。

深圳的创新,是全国建设创新型社会的缩影;深圳的创新,也更像站在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潮头。

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应具竞争选拔色彩

科技创新中心的影响力一旦跨越国界,评价标准就得按照国际标准进行。一般来说,科技创新中心的评价体系包括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论文、专利、高科技产品在全球覆盖范围和品牌效应、科技资源组织的范围与影响等等,这种评价应该是一种横向标准。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一个城市的创新能力有效释放了,创新性影响自然而然会产生。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应有这样的功能:创新政策十分有效,政府与社会的合作能力、企业的自我实现能力与创新者个人竞争能力形成同步震荡,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比较合理,创新资源得到正确的市场配置,最终导致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全球影响。

就国家的政策选择来说,最好的办法是由各地竞争性地去争夺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皇冠”,比如,先进行国内一轮城市竞争性选拔,再由“种子选手”去参与全球竞争。不过,鉴于科技资源的配置严重不平衡,适度地收缩选择范围也未尝不可。

就世界各国看,各国参与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具有竞争性,通常都由非政府机构排序,竞争也因而具有淘汰性。城市之间围绕创新中心的争夺也基于市场经济规则,而不是行政命令甚至于行政级别的产物。因而,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提名, 应该坚持数字说话、结果导向的原则。就笔者观察,深圳虽在国内的行政级别赶不上各个直辖市,但在创新能力的成长和提升方面超过任何一个直辖市。

粤港澳大湾区需要深圳充当科技创新中心

21世纪头一个十年的沿海研究中,决策界与学术界的关注对象是三个“三角”: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十八大后,沿海地区发展重点略有调整: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增加了雄安新区;长三角延伸到了长江经济带。珠三角近一段时间受关注度不高。但在中央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概念后,这一区域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显著上升。

如果各个区域选择一个城市参与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竞争的话,京津冀有北京作代表,没有任何争议;长江经济带以上海作代表,也合情合理。而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和全国科技创新能力强大的省份,广东省的GDP占全国总量的10%以上,是全国经济总量最大省份。但广东在争夺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国内锦标赛中没有代表,是一个不小的遗憾。

与国家的排名形成对照的是, 按照2thinknow 最新发布的全球城市创新指数数据,在20162017年度全球创新100强城市中,中国两岸三地有六个城市上榜,按照排序分别是北京(第30位)、上海(第32 位)、香港(第35位)、深圳(第6 9位)、台北(第7 2 位)、广州(第96位)。当然,2thinknow排序涉及162个指标,主要是文化资产与人类基础设施指标,未必与国内理解的创新概念完全一致。但能够上榜的城市,应都是十分有活力的城市。20162017年度,粤港澳地区的香港、深圳、广州三个城市上榜100强,显示出湾区城市显而易见的创新能力。既然能够在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创新型城市群,在国家支持建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候选名单中,湾区城市似乎不应空缺。

若要从粤港澳大湾区推举一个城市参与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争夺的话,深圳应该名副其实当选。香港大学的创新在全球排名靠前,以论文发表为评价标准的科学创新能力较强,但香港科技创新转化效率还有待提升,创新型企业数量不足,全世界对香港的认知还停留在香港是亚太地区的重要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上。广州的大学科学创新能力强于深圳但弱于香港,但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弱于深圳,整体创新能力也低于深圳。

确立深圳竞争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助于协调深港、穗港、深穗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利用深港多年的合作经验,推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方面优势互补。

技术创新中心对国家振兴作用与意义更为突出

由于科技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和专业化发展,科技创新中心可以分为科学创新中心与技术创新中心。在科学创新中心,创新主体主要是大学和科研机构,主要生产论文类成果;而在技术创新中心,创新主体主要是企业,创新成果主要是专利。以此观察,北京、上海是由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集聚的科学创新中心,而深圳则是由企业群体集聚的技术创新中心。

多年来,深圳一直重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政府为企业的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持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690%”的创新特色。也就是,9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于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来源于龙头企业。

企业技术创新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创新不同的是,企业以追求市场竞争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企业之所以主动而非被动地追求技术创新,心甘情愿地追求创新性投入,是因为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创新提升产品差异度和吸引力,增加企业产品的附加价值,甚至为企业带来超额垄断利润。所有竞争性市场上屹立的企业巨头,都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做支撑。从全球产业变动历程看,一代又一代工业革命,正是由创新革命链接而成。而当一个城市聚集起成百上千的创新型企业时,这个城市就具有工业革命源头的潜在价值。

就中国的科技资源分布规律看,以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为代表的科学资源的配置不是由市场决定,更多的是政府安排的结果;而创新型企业的技术资源配置则具有流动性也具有可塑性,企业更多地在市场竞争获得创新知识和增强创新能力。因而,相对于科学创新中心而言,技术创新中心的追逐意义更具广泛性,这体现了市场竞争与市场决定的规律。从地区治理角度看,市场竞争就是城市竞争。在新常态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由企业群体的创新行为决定。一个城市可以没有高端科学研究机构、没有著名大专院校,但一定会有数量众多的企业。对全国其他城市的千千万万企业来说,深圳的企业瞄准全球顶尖同行进行创新竞争,当然是自己可以对照和模仿的典范。对于包含了千千万万企业的全国600多个城市来说,深圳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践无疑具有标杆和示范意义。

由此观之,把由创新型企业为群体的深圳作为参与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竞争的候选对象加以支持,一定会得到全国许多大中小城市的认同。而更多城市采取深圳模式探索创新和推动创新,也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基石。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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