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与中国的全球治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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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必亮

中国主要领导人在2008年前后开始考虑全球治理问题,到现在大约10年的时间。

全球治理这个概念真正落实到文字上,则应该是习近平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之后的事,特别是2015 年以来开始使用这个概念比较多。最近花了一点时间,比较系统地阅读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与全球治理相关的系列讲话,将他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提炼和总结,这应该可以代表中国在全球治理方面的基本思想与态度。

中国全球治理观的基本要点

这里所概括的关于中国的全球治理观的几个要点,都来自于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相关系列讲话,并没有考虑其他来源与依据。根据我的理解、归纳和总结,习近平关于全球治理的基本思想,也可以说是由他代表中国所提出的中国的全球治理观,至少包括七个方面的要点。

一是由于目前的全球治理处于比较严重的“治理困境”和“治理赤字”状况,加强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不仅十分重要,而且非常紧迫,中国应积极参与其中。鉴于我们处于一个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各国的发展变化都很快,而且表现出十分显著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特征,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共同构建良好的全球制度与规则, 促进联动发展,最终使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和所有的人民都得到好处。为此,中国应该积极参与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得以加强和完善的各种努力, 譬如,中国倡议共建“一带一路”, 就是一种重要的积极努力和探索。

二是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理念。通过这样一个新的理念,为构建新时代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了新的基本遵循。这个新理念的基本思路就是共商共建共享新的全球治理体系和全球公共产品。这个新的理念既对促进人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同时对于促进其他各方面的全球治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提出了共同努力构建更加均衡普惠的全球治理模式的新目标。这样一种新的全球治理模式,是直接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相联系的, 通过促进均衡、包容的发展来改善发展中国家的人权;通过构建这样一种新的全球治理模式,促进世界各国的共同繁荣,而不仅仅是一部分国家的繁荣,进而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世界共同发展。

四是强调全球治理的核心在于共同治理,基础在于确保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平等参与全球治理,需要保证参与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但目前的现实是,全球治理规则与制度基本是由极少数国家主导制定的,甚至在不少领域,基本是一两个国家说了算,严重缺乏代表性,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参与严重不足。这与当前世界经济的增量绝大部分来自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贡献,同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维和、反恐、消减贫困等方面成为世界舞台上十分重要的力量的现实不相匹配。因此,必须对当前不合理的治理结构进行改革。譬如,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0年改革方案的基础上, 继续推进国际金融机构份额和投票权改革,继续增加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目前金砖国家,即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和南非五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投票权合计为14%多一点,而美国一个国家的投票权高达16.5%,比金砖五国合计数还要高出2个多百分点;世界银行的投票权情况也大致如此,金砖五国合计接近13%,美国一个国家的投票权占了16%多,比金砖五国合计数高出3个多百分点。

五是特别重视全球经济治理。全球治理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包括全球安全、经济金融、贸易投资、生态环境、基本人权、跨国犯罪等许多方面,中国特别强调全球经济治理的特殊重要性,主要原因大致是两个:一是经济发展是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世界发展的基础; 二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予以突出。从经济治理本身来看,也包括了方方面面,其内容也是十分丰富的。中国目前的基本主张是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建设:一是要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保持经济金融稳定;二是要构建开放透明的全球贸易治理格局,促进全球贸易持续增长;三是要构建开放透明的全球投资治理格局,以更好地释放全球投资潜力;四是要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推动全球绿色发展;五是要构建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格局,以更好地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六是提议一方面要改进和完善全球治理存量,另一方面要努力做大做强增量。也就是说,还要增加新的全球治理供给,包括增加新的全球治理组织、机构、平台等。譬如,G20就是为了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构建的新的全球治理平台;金砖国家(BRICS)就是为了促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之间的深入合作与共同发展所构建的全球治理新平台;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所构建的全球金融治理新组织、新机构。毫无疑问,为了更好地解决一些全球性的新问题,更多的全球治理新组织、新机构、新平台将因时因势地出现并得到发展。

七是重视和积极做好新疆域治理工作。根据时代发展的新需要, 中国也十分重视并积极参与了与互联网、深海、极地、外空等新疆域相关的各项治理工作,并积极提出中国关于新疆域治理的基本原则, 那就是和平、主权、普惠、共治, 并强调在实施新疆域开发过程中, 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紧密合作,共同开发,互利共赢。

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完善全球治理体系

中国的这些关于全球治理的观念,要想在现实世界中得以实施, 必须从多方面做出努力,有些方面的努力已经比较清楚了。譬如,中国正在努力将中国的新理念逐步纳入目前的全球治理体系中并发挥影响力,以期对世界繁荣发展与和平稳定做出更大贡献;再譬如,中国也在通过做增量的方式,增加全球治理平台和规制建设,丰富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

对于前一点,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已于2017210日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了“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这是其首次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中;323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写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之中;111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纳入联合国安全决议(即“防止外空军备竞赛进一步切实措施”和“不首先在外空放置武器” 两份安全决议)。这既说明中国对新时代改善全球治理已经做出了重要贡献,也说明国际社会对中国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是充分认可的。

从做增量的角度来看,我认为中国目前在这方面所做的最大的一个增量就是倡导共建“一带一路”,共同搭建一个新的国际合作平台,以加强和改善全球治理体系。

结合以上所讨论的中国的全球治理观,我们不难发现,“一带一路”除了大力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与促进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作用外,也将对加强和改进全球治理体系起到巨大的支撑作用。这首先表现在中国所倡导的新的全球治理体系,是世界各国携手共商共建共享的新全球治理体系,是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根本目的的新全球治理体系, 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也是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理念,通过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而为世界提供公共产品。

其次,“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完全开放包容的系统,任何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参加,不论大国还是小国,不论富国还是穷国,都享有在平等规则下平等参与、平等共建、平等受益的平等权利。“一带一路”建设不排斥任何国家,任何国家也都没有特权。因此,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从一定意义上也将直接有助于推进构建新型全球治理体系。

再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包括共同改善基础设施状况, 共同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能源合作,深化金融合作,促进产业合作等,在保证世界经济繁荣的前提下,促进各方面事业的全面发展。这与中国十分重视和强调全球经济治理的基本思路也是相一致的。

最后,为了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倡导新建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并主导建立了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也可能还要相应地增加别的新全球治理机构供给或其他方面的新全球治理供给,逐步克服和改善目前“全球治理困境”“全球治理赤字”的情况。

总之,中国倡导共建“一带一路”与中国的全球治理观在基本理念、核心思想、主要内容、推进方式等方面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通过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将直接有助于推进构建新型全球治理模式,直接有助于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这既是中国推进其全球治理观得以实施的很好机遇,也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历史责任。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 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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