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机构改革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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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海刚

又是一年“两会季”。2018年的两会格外引人注目,这不仅因为人大、政协、“一府两院”等国家机构迎来了换届年,更在于今年是中共十九大后的开局之年,十九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政策举措,将在这次两会上得到深入贯彻和具体部署。

特别是,今年两会前的一个半月内,接连召开了中共十九届二中、三中两次全会,分别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几份重要文件提出的相关建议将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另外,本次人代会还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

两会开幕前后,各种版本的“机构改革方案”在坊间流传,虽说多属捕风捉影或胡拼乱凑,却从侧面反映出社会对此问题的普遍关注。

过去近70年间,我国先后进行过十次大的机构改革。概括而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三次机构改革,有精兵简政方面的考虑,但也经历了从中央集权到向地方放权再到中央上收权力的“反复”。改革开放以来的七次机构改革,则在总体上体现了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提升效率的取向。

当然,因应不同时期的国内外形势,每次机构改革各有侧重,各具特点。比如,1982年的机构改革以邓小平所作《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为指导,针对当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将国务院部门及直属、办事机构从100个减至61个,并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1988年的机构改革瞄准政企不分,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减少政府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1993年的机构改革,在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1998年的机构改革被认为是力度和广度空前的一次改革,直指此前改革没有根治的政企不分顽疾,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为29个;2003年的机构改革,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情况,完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内外贸易、国有资产管理等机构体系,同时推进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经济工作的计划色彩更加淡化;2008的机构改革通常称作“大部制”改革,旨在实现十七大提出的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与责任,国务院组成部门由28个调整为27个;2013年的机构改革是大部制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按照十八大的要求,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整合相关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减为25个。

综上可见,改革开放迄今的机构改革大致每五年一次,尽管内容和重点有别,但就改革的范围而言,其共同点是大都限于政府机构——在中央层面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延伸到地方也是在行政系统内。此次机构改革则冠以“党和国家机构”之名,不只是政府机构改革,而是涉及党、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群团组织,以及新设立的监察机关,改革的广度、深度和影响无疑远超过以往。

中共十九大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有新任务新要求,也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关于机构改革问题,十九大报告已有提及,十九届三中全会又作了专门研究和全面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消除这两个“不完全适应”,应是此次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基本尺度。

三中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在此前提之下,中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方向,包括: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等。

总的来看,此次机构改革将在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上推进。在横向上,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与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关系,尤其是要完善党政机构布局,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目标;在纵向上,科学设置中央和地方事权,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如此,可望打破历次机构改革未能完全解决的“精简—膨胀”和“放权—收权”两个循环怪圈。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公布的议程,大会将于3月13-14日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一方案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方案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这个新时代的初春,本轮机构改革的大幕刚刚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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