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中国的全球价值链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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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敏

长期以来,中国都是全球价值链的参与者和跟随者,嵌入以欧美日为主导的价值链并盘踞在中下游环节。“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提高全球价值链治理话语权和提升区域价值链主导权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中国需要利用G20平台实现自身向价值链分工体系上游的移动,提高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中国需在APEC框架下继续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完善现有的区域生产网络, 形成以中国为中心的区域价值链。鉴于印度未能积极表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因此,需在金砖合作框架下重点解决中印贸易均衡问题,通过价值链关系来影响印度。“一带一路”价值链治理需要建立在国际产能合作的基础上,构筑以中国为雁首的新雁阵模型,通过输出低碳工业园区等方式绿色地转移价值链低端产业。

基于G20平台实现中国的全球价值链跃升

G20作为容纳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全球经济治理平台,为中国实现全球价值链跃升、主导价值链规则诉求提供场合。目前价值链全链条的主动权依然掌握在欧美发达国家手中,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全球价值链规则突破,必须通过保护高端产业构建有竞争力的新型价值链重新嵌入全球价值链体系。虽然G20杭州峰会将协调、包容作为重塑全球价值链规则体系的目标方向,但随着逆全球化浪潮的兴起,未来发展中国家被锁定在价值链低端并被迫开放市场的风险加大。

首先,微观主体必须摒弃以往先参与再升级的传统思维,而应致力于通过本身的技术创新或者企业并购直接进入价值链中上游,或者致力于打造面向发展中成员市场的域内价值链,实现从被治理向治理者的转变。中国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短时间内向价值链上游移动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 但应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廉价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工人密集型转变。

其次,国家对内要重视新兴产业的深度垂直一体化,切实提高产业在价值链中的弹性和竞争力,对外要采取“镜像策略”反制贸易摩擦。对于消费者主导型价值链,国家应该为其在国外市场建立自身的品牌和营销网络创造条件;对于生产者主导型价值链,国家应设定条件保护国内高端产业的发展。对于发达国家出于技术垄断而挑起的贸易摩擦要采取“镜像策略”,即若一国对中国的某行业或某企业实施贸易制裁时,中国也应选取对方的同一行业或相似企业进行对应的反制裁。

再次,辨识G20各方对全球价值链治理的关注点,另辟蹊径以能效合作为切入点,以绿色低碳产业作为中国在价值链治理中的制胜点。美国主导引进“边境后”贸易投资规则。日本注重通过加强价值链治理来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澳大利亚关注主导服务贸易价值链的规则制定。中国则需要以提高能效为切入点,结合本国各地开展的节能减排活动、循环经济示范区、生态经济示范工程等,以此,为优势领域嵌入G20能效合作框架中,由“参与者”向“引领者”转变,在世界经济绿色复苏的进程中为中国的低碳价值链占据一席之地。

完善并主导APEC区域价值链

APEC框架下价值链的整合需借助亚太自贸区(FTAAP)来实现。由于存在政治碎片化和规则碎片化挑战,亚太各经济体间的贸易利益关系仍较为松散,各自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定位不够准确,亚太贸易投资规则无法控制价值链走向。中国应主动引领亚太地区价值链的制度性建设,反映发展中成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合理位置和利益诉求,主导亚太区域生产网络的一体化进程。

第一,建立大数据信息交换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升级APEC框架下的供应链关系,使之从传统的合同关系向紧密的合作性关系转变。使供应商从最低限度履行标准转变为控制产品生命周期成本和整个供应链的成本, 实现创新和动态的技术演进。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高水平的信息共享对提高价值链弹性具有决定作用。

第二,在APEC绿色供应链基础上,将地方试点经验集成形成统一的绿色价值链标准体系和中国指数。将APEC绿色供应链的天津试点、上海试点、深圳试点、东莞试点的最佳实践与管理经验,形成行业准则在国内国外推广。纵观美日欧,无不把掌握价值链主动权和输出标准作为国际合作的第一要务。中国须通过绿色重塑区域价值链实现弯道超车和主导权的回归。

第三,继续推动亚太自贸区(FTAAP)完善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区域生产网络。特朗普政府叫停TPP为中国构建亚太价值链提供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中国应积极推动亚太自贸区早日进入谈判阶段。通过自贸区建立价值链伙伴关系,共享价值链增值的成果,让每一个经济体都获得价值增值的机会,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一体化进程。

通过金砖框架带动中印价值链

印度是“一带一路”沿线大国中唯一未公开表态支持的国家,因此, 金砖合作平台仍然是促进中印对话合作的有效平台。中印双方应该在金砖合作框架下推动印度制造业价值链的升级,转变中印贸易结构;链接中印基础设施领域的价值链来实现产业的转移并扭转中印贸易不均衡问题。借助印度的辐射效应促进南亚经济一体化和价值链网络中国化。中国作为主要买方应主动绿化原材料和铁矿石等大宗商品的价值链。

第一,解决中印贸易不均衡问题的关键在于缩短中印两国在价值链上的距离。印度出口到中国的商品主要是初级产品和原材料,多为资源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产品,位处价值链的最低端;而印度从中国进口的主要是附加值较高的工业制成品,其需求直接切入价值链的上游。这种贸易结构很容易使中国对印度的贸易处于顺差,而印度对中国处于逆差。中国政府以及在印度的中国企业应加大对印度的技术转移,推动印度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培育印度提供价值链中下游产品的能力,提高印度在中印价值链中的地位从而减少贸易不平衡。

第二,在金砖框架下推动投资协定,为中国利用贸易盈余投资印度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政策便利, 将中印两国的基础设施价值链连接起来,借助印度在南亚的辐射效应促进南亚经济一体化。印度国内对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但自身缺乏资金和技术,欧美企业的造价成本太高,因此中国企业是印度基建的理想选择。中国将贸易顺差以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和人民币计价方式投入印度基础设施建设是一种双赢做法,对中国而言获得高于美国国债的回报,对印度而言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对中印关系而言缓解因贸易失衡引发的贸易冲突。

第三,尽早制定金砖国家绿色价值链发展合作战略蓝图,利用中国作为主要买方的地位来影响中印传统价值链的绿化。中国从印度进口的主要是农产品和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但大宗商品对地球资源环境有较大影响并直接体现在出口国。中国政府应该通过绿色采购、敦促国有企业做出可持续采购承诺、建立信息库、加大双边或多边发展援助来绿化传统的价值链。建议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等在“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框架下共同创建“全球绿色价值链金砖合作基金”,以支持大宗商品的绿色、低碳生产。

“一带一路”价值链治理与国际产能合作相结合

“一带一路”下的价值链治理必须建立在国际产能合作基础上,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和新技术的投入来重构全球价值链。以制度性安排保障推进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协同发展, 引导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转换, 使贸易与直接投资和产业转移融合互动,加强对“一带一路”全球价值链合作机制的构建。

首先,促进中国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构筑“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新雁阵模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处于不同的工业化阶段,因此,实现产业转移具有现实基础。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较不发达,对高端技术的装备需求在中国的供给范围之内,中国如果在提供价格便宜并能满足基本生产需求的中国产品的同时,配合较好的售后服务并加快技术升级,就能够建立自身主导的产品价值链。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一带一路”提供的历史机遇, 有望打破以日本为雁首的亚洲产业转移模式,构筑以中国为主导的东亚区域价值链分工体系。

其次,以低碳工业园区为抓手推进中国的新雁阵模型,一方面可以高举应对气候变化的道义大旗,另一方面可以帮助沿线国家缩短工业化污染进程。虽然产业梯度转移是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但中国做法可以不遵循发达国家老路。中国与周边国家有非常长的陆海边境线,在沿边地区建设工业园区具有现实可操作性,而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已积累了丰富成效和经验。中国工业领域已具备了输出工业绿色产能的能力,同时也契合沿线国家绿色发展的需求。

再次,“一带一路”价值链治理最终要提升区域内贸易合作水平。“一带一路”区域内贸易合作仍处于较低水平,原因在于未能有一个国家形成主导之势,区域化特征呈现为不同国家模式的复合,而不是某一个国家模式占优。加深以中国为主导的区域生产网络一体化,加强区域内的产业内贸易、投资水平和贸易往来, 首先要从促进国内价值链和国际价值链的协调开始,进一步扩展到沿线国家,最终使东亚区域一体化逐渐可以匹敌其他一体化进程。(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借助“一带一路”构建中国的全球环境治理战略研究》(项目编号为17CGJ0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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