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的“轻”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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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文史学者,长期从事金融工作,近年来专注经济史、金融史研究,出版《曹操》等历史人物传记8部,《套牢中国:大清国亡于经济战》《解套中国:民国金融战》等历史随笔集6部,发表各类专栏文章数百篇。

管仲的“轻重论”影响深远,其所涉及的“轻重”“平准”“通货” 等属于中国古代经济学最重要的概念。“轻重论”的内涵十分丰富,只有全面、辩证地加以看待,才不至于产生误解。

“物有轻重” 

“轻重”是先秦时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提起“轻重”,人们总会将其与管仲联系起来。其实,早在管仲之前,这一概念便广泛运用了。《国语》记载,春秋时期单国国君单穆公曾说“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灾民”, 其背景是,周景王下令铸造大钱废除小钱,遭到单穆公的反对。此处提及“轻重”时称“古者”,可见“轻重”概念早已有之。

单穆公提到“轻重”时将其与“资币”相关联,“资币”指财物、钱币。《国语》称“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又称“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意思是百姓如果觉得货币轻而物品贵,就铸造重钱以方便流通,反之多做轻钱。这里的“重钱”“轻钱”区分的是币值大小,也就是大钱、小钱,对于早期金属货币而言,币值大小体现在分量上,分量重的价值大,分量轻的价值小,故以轻重来区分。

货币具有一般等价物属性,货币的供应量影响到商品供求关系,因而货币的轻重又影响到商品的价值与流通,探求其中的规律,可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确定货币发行政策,由此“轻重”的概念被进一步延伸。齐桓公任用管仲推行改革,管仲将之前有关“轻重”的理论加以总结和发展, 运用到经济领域各个层面。《管子》一书虽不是管仲本人所作,但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管仲的经济思想。该书指出“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 还认为“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对于这些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在现实中有的有利,有的不利,管仲认为国家的作用就是通过一定举措进行调节,“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 即把握好平衡关系,使不利的一面向有利的一面转化。

管仲认为“天下之数尽于轻重矣”,在《管子》一书中,有关“轻重”的概念几乎随处可见:将发行的货币用“轻重”去区分,提出“彼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币重则民死利,币轻则决而不用”;将物价关系用“轻重”来概括,提出“物重则至,轻则去”,这里的“物重”“物轻”指的是物价高低;将税收标准分为“轻重”,提出“轻重皆准此而行,然则举臂胜事,无不服籍者”;用平衡“轻重”的原则制定赏罚标准,提出“士非好战而轻死,轻重之分使然也”。

管仲将“轻重”的概念广泛运用到货币发行、市场调节、税收政策制定以及奖惩等方面,核心是通过对商品和市场规律的把握、干预与调节, 影响和控制整个国家经济,达到国力增强的目的,实现在诸侯争霸中“朝天下”的目标。

“贵在其重” 

管仲“轻重论”的内涵非常丰富,不是简单几句话就能全面概括的,但其核心十分清楚,那就是要把握住调节轻重关系的主导权,这是实现轻重平衡的先决条件。管仲提出“道之用也,贵在其重也”,这里的“重”指的是抓住关键事物,将主导权抓在手中。管仲有一个著名论断, 就是“利出于一孔”,具体而言,就是“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只有这样做才能“其国无敌”,而要做到这一点, 国家就必须掌握足够的主导权和调控权,“令有徐疾,物有轻重,然后天下之宝壹为我用”。

管仲十分重视货币政策在调控经济中的作用。在当时,货币的发行并不完全掌握在国家手中,私铸现象十分普遍,管仲提出“君铸钱立币” 的思想,认为“君有山,山有金以立币”,这样就能“执其通施”,即通过垄断货币发行权以掌握足够的货币,无论调节市场供需还是实施赏罚,这都是必要的先决条件。

管仲认识到贫富差距增大带来的危害,指出“贫者重贫,富者重富, 失准之数也”,强调“贫富失,而国不乱者,未之尝闻也”,认为贫富失衡是国家陷入动荡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贫富准平”是社会平衡和调节的一项重要课题。管仲认为“国之财物尽在贾人,而君无策焉,民更相制, 君无有事焉,此轻重之大准也”,所以,为平衡贫富而不致过于失衡,必须抓住经济和财政的主导权。

春秋争霸时期少不了对外征战, 如何调动将士的积极性是各诸侯国都在思考的问题。管仲认为将士们没有天生就喜欢打仗的,也没有人天生就视死如归,是适当的赏罚激励起了他们奋勇杀敌、不惧死亡的精神。齐桓公初见管仲时,虽知道明赏罚、恤死难对于增强士卒战斗力的重要性,但感叹“吾无由与之,为之奈何”,管仲“贵在其重”的思想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国家拥有足够实力,不仅能实施赏罚,还可以拿出一定财力“振孤寡,牧贫病,视独老穷而无子者”,让前线的将士们没有后方的担忧,战斗力自然成倍提高。

“敛轻散重” 

管仲“轻重论”的核心在于强调“持重”,但如果一味这样理解,又容易对“轻重论”产生误解。管仲在强调“利出于一孔”“贵在其重”这些目标的同时,更注重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手段。

经济调控有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区别,《管子》一书中对行政手段的运用多有提及,但讲到更多的则是市场手段的运用。在阐述行政手段时《管子》多较为笼统,而讲到市场手段时则十分具体,有很强的操作性。管仲对市场的本质有清楚认识,认为“可以知多寡,而不能为多寡”,也就是依靠市场的手段虽不能直接生产出商品,但可以调节商品的供需关系。《管子》提出“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 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购进百姓所轻者,抛售百姓所重者,这被称为“敛轻散重”,在此过程中,国家依靠的是市场,通过“敛”与“散”不仅增加了收入,而且有效地调节了供需,保持了经济的稳定。

管仲强调国家要控制货币发行权,但同时强调货币发行须遵循一定原则,最重要的一条是先计算出社会对货币的需要量,再据此发行适量货币。管仲认为货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单纯地发行货币并不能增加实际财富,货币的职能主要体现在调节物价方面。管仲认为“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 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的“上”指国家,“下”指市场, 当粮价过高时国家就投粮食,让货币尽快回笼,粮价就会下跌,跌到一定程度时,国家又用货币收购粮食,粮价又会上涨,通过货币的调节,粮价始终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而如果货币收与放不能与粮价的涨跌同步,该收的时候市场上仍有大量货币,那么粮价就会失控。

管仲强调国家征收税赋的重要性,但认识到“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所以强调“薄征敛,轻征赋”。管仲主张有差别的税收政策,如田税方面,根据土地的不同状况实施不同的税收标准, “相地而衰征”,以减少税赋征收中不合理因素;再如对不同的行业制定不同的税收标准,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在提高国家财政收入方面,管仲更多地强调“官山海”等专卖措施,以此实现“万民无籍, 而国利归于君” 的目标,即不增加税赋也能达到国家财用的充足。

管仲的“轻重论”虽然有一些缺陷,比如它始终以“争霸”为终极目标,相关措施带有“权谋”的色彩,而从实际情况看,《管子》的描述也往往存在夸大效果的嫌疑,但这一理论对后世的影响却十分深远。《管子》所反复强调的“轻重”“平准”“通货”等成为中国古代经济学的最重要概念,《史记》的《平准书》、《汉书》的《食货志》等都深受其影响,汉代桑弘羊改革中的均输平准、宋代王安石改革中的市易法等措施,很多思想也来源于管仲的“轻重论”。

针对国家对经济活动要不要实施干预的问题,中国古代始终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论主张,管仲的“轻重论” 可以归为主张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一派。不过,对“轻重论”进行全面分析后可以看出,其固然强调了“利出于一孔”和“贵在其重”,但更强调了实施的策略和方法,强调对市场规律的尊重及以市场化手段实现平衡经济要素目标的重要性,这不仅是管仲“轻重论”促成齐国崛起的重要原因,也是这一理论能够长期保持巨大影响力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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