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和“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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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虹,高级经济师,长期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出版有《现代货币论丛》《钱说——货币金融学漫话》《经济学的视界》《世界大转折》等10多部著作、文集。

人类的思维有种自然“向善” 的倾向,总是从最好的角度、以最高的标准去看待自己认同的事情。例如,说到团队,认同者普遍认为,那一定是目标一致、精诚团结、默契合作、甘于奉献的“正能量”人的组合。相应地,就有团队成员“同心、团结、合作和奉献” 的“团队精神”一说。这种观点潜含的逻辑是:团队和“团队精神” 不可分离,缺乏“团队精神”的团队是不可能获得大的成功的。从社会生活实践来看,这种逻辑得到了许多经验事实的支持——中国女排这支团队多次登上世界大赛巅峰, 塑造了“女排精神”;中国男足多次在世界大赛中铩羽而归,“男足精神”仍然在我们的盼望之中。

在公司治理中,出于战略、业务、产品、创新和竞争等的需要, 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团队。实践看到, 所有的团队在构建之初,并不就是同心的、积极的、正向的,因为团队运作还没有开始,当然更谈不上所谓的“团队精神”。换句话说,“团队精神”,不是团队组成或存在就天然有的意识形态,而是需要经过团队运作过程去塑造的精神文化成果。在这个意义上讲,对于一个团队而言,“同心、团结、合作和奉献”的“团队精神”,既是实现团队工作目标的内在驱动力,它是工具性质的;同时,它也是团队运作中追求的对象,或者说另一个目标,它将对整个公司治理产生久远的“正能量”。

可见,从公司治理来看团队, 构造和运作它的内在要求是双重的:一是团队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团队精神”的塑造。然而,大量案例表明,团队工作的目标,通常被摆放在至高无比的位置上,齐备资源,全力以赴;“团队精神”的塑造,则被作为可有可无的东西,听其自然,有自发产生者接受,无自发产生者不去催生和塑造。事实上,公司治理中的团队无以数计,真正具有“同心、团结、合作和奉献”精神的团队并不普遍。公司治理中的“团队精神”仍然是稀缺的。这一点,与我们不加长期观察和分析的“经验感觉”,大不相同。

“团队”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出于讨论的方便,也是公司治理中常见的组织形式,我们选择为特定工作目标而来,从公司各部门调集人员,在一段时间里组成的专门队伍,定义为“团队”。例如,开发某个新产品,更新某个IT项目, 推进公司上市等,通常都通过建立“团队”来完成。由于这一定义包括了“团队”的组建、运作,以及工作目标完成的全过程,具有一般团队的特征,通过对它的观察分析,能够很好地理解各种类型“团队”的运作,特别是“团队精神”的演化过程,为建设优秀的“团队” 和塑造“团队精神”提供思路。

先看“团队”的组建阶段。任何“团队”的组建,都是在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下发起的,组建者会以“目标” 为导向, 寻找合适的队员来组成“团队”。基于队员从各部门调集的现实,观察看到,大部分公司的这些部门,不愿意将最优秀的人才“输出”给新建的“团队”;相当多的公司这些部门只愿意“放出”能力较弱的人员;有些公司这些部门则将工作量相对不饱满的“闲置人员”提供出来。结果是,许多公司新组建的“团队”,队员整体能力状态平平,有些甚至较为低下。新建“团队”首先面对的困难,是队伍的整齐程度较差。组建者的第一要务,是与各部门“博弈”,争取得到尽可能合意的队员。

这个阶段加入“团队”的队员,心态较为复杂。部分队员有着对新“团队”的较大期盼,这是新机会,当然也面临新挑战;部分队员对未来抱有不确定的忧虑,特别是“团队”任务完成,有些队员还要回到原部门去,很容易令他们产生“新团队可能无所得,原部门机会也丧失”的担心;部分队员则会从观望开始,以一种不在乎、无所谓的态度,视“团队”的发展来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总体来看,这个阶段队员的主流心态相对犹疑,对个人在“团队”中是积极而为,还是随波逐流,基本不成型。应当说,这是下意识催生“团队精神”最好也是最困难的时候。凝心聚力,鼓励期盼,消解疑虑, 在构造较为完整“团队”的同时, 催发“团队意识”和“团队认同感”,成为了组建者的又一要务。

“团队精神”的催生和塑造是需要基本物质资源的。观察看到, “团队”组建之初,不同“团队” 的基本资源配置差别非常大,有的充裕,有的大致可以保障,有的严重不足。经验证明,“团队精神” 的催生和塑造,并不与组建资源的多寡成正比,一些“团队精神”强大到“攻无不克”的团队,组建之初资源匮乏,却无碍精神力量的集聚。即使如此,运作“团队”起码的物质条件是必须的,否则“团队”都形不成,也就遑论什么“团队精神”了。组建者在这一阶段的第三要务,就是努力谋求较好的物质资源基础。

正是因为这“三大要务”的存在,公司治理高层选定优秀的“团队组建者”便是重中之重。从大量“团队”正反两方面案例看,组建者必须具有宽阔的战略视野、综合的领导能力和较高的人格魅力,以及对“团队精神”的深刻认知和实践体验。显而易见,这里对组建者的要求,有些理想化,但作为标准,这些基本的要素是不可或缺的,尽管组建者不一定能够在所有要素上都达到很高的境地。

再看团队的运作阶段。组建之初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并有“团队精神” 的萌芽,团队就将顺畅地进入到完成工作目标和塑造“团队精神”的阶段。所有团队的共性在于,它们都将工作目标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不同的是团队的领头人对“团队精神”有自觉和不自觉的培植之分。“自觉的” 领头人通常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得较为突出,“团队精神”的塑造成型与这些方面关联度非常高。领头人也正是这样来运作团队,最后成为团队成员拥戴的“领袖”。

一是规则至上。规则是“团队”的生命所在。它将包括“团队领头人”在内所有成员的个人发展、利益诉求和言论行为,归集到了“团队”的整体运作要求之中。说它“至上”,就在于所有团队成员,无一例外地只能活动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这将“团队”这个集体,真正地置于团队成员个人之上,是“团队精神”塑造的根基所在。在这里,“团队领头人”对规则的敬畏和认真履行,显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价值。

二是奖惩分明。“团队”运作是由具体工作组成的,按照“团队” 规则的要求,将奖优罚劣融入到工作之中去,这不只是维护规则的严肃性,更是突出“团队”的价值导向, 将“团队”工作任务和“团队精神” 塑造高度结合起来,潜移默化地凝聚起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

三是精神激励。精神激励时常有着物质激励无法比拟的持续影响力和宽广覆盖面,对那些有助于“团队”建设和“团队精神”塑造的言行,智慧的“团队领头人”都会给予某种形式化、仪式感强的表彰、渲染和张扬,既激励受表彰者,又感染其他团队成员,“团队精神”由此而倍加厚重。

四是躬体力行。“团队”由“团长”和“团员”组成。“团长”对于战略事项、关键事项和艰难事项的亲力亲为,有助于所有“团员” 的团队认同感增强,并且富于战斗力。如果说,“团队精神”是每个“团员”应当形成的意识形态, 那么,“团长”还必须附加上“团队领袖”的理念,以自己的独特言行,体现出“团队”的整体性和“上下同欲”的精神共鸣。一句话,“团队领袖”是“团队精神”最典型的代表者、示范者和实践者。

最后看团队目标完成的阶段。这是被大量公司忽略不计的阶段。工作目标完成后,“团队”奖励的兑现、优秀者的升迁、成员的去向,甚至于“团队”工作的文字总结,大多有所安排,但对于“团队”运作中“团队精神”的概括、提炼并外在形式化,着实找不到多少有价值的案例。许多优秀团队惊世骇俗的运作经历,以及相伴而生、而长的“团队精神”随着“团队”的解散,消失在公司历史的长河里。在团队和“团队精神”主题下,如果要问,公司治理存在的普遍又重大的问题是什么,那么,不对团队运作结束后的“团队精神” 进行总结和推广,首当其冲。现在是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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