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中东欧合作为契机,助推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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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鉴冰

中东欧国家在“一带一路” 和“ 1 7 + 1 ” ( 因希腊加入时间短, 本文数据统计未将其纳入——编者注)合作框架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东欧国家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更是欧亚国家与中国贸易的联系通道,自古就承担着“丝绸之路经济带” 过境地区的重要角色,是中国从陆路通往欧亚的必经地区。而超越地缘政治博弈合作理念的“一带一路”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平台的“17+1”作为国家间的新型合作模式,更是应对当今世界经济所面临的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等一系列问题与挑战的重要举措。中东欧国家正经历欧债危机后深刻的经济结构调整, 其大力推进的“向东开放”政策与中国“一带一路”愿景不谋而合;“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各国带来了新机遇。近十年来,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中东欧”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 贸易往来不断扩大,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贸易领域持续拓展,贸易竞争力不断提升,贸易合作成效显著。随着中东欧国家的“欧盟化” , 中东欧国家的贸易体制、产品市场准入(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出现了新变化,对世界各国进口中东欧市场产品的要求日趋严格,也对各国出口中东欧市场带来一定的挑战。以“ 一带一路” 倡议下的“17+1”为契机,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是有效提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合作的重要举措。

中国-中东欧贸易合作成效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往来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贸易领域持续拓展,贸易竞争力不断提升。

1.中国-中东欧贸易增长情况(2008-2019年)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09 年至2019年,中国对中东欧进出口总额从2009年的2202.0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9年的5996.4亿元人民币,增长172.32%。其中, 出口额从2009年的1791.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9年的4336.1亿元人民币,增长142.04%;进口额从2009年的410.6亿元人民币, 增加到2019年的1660.3亿元人民币,增长304.36%。可见,2009 年—2019年间中国对中东欧的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整体上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特别是2015年以后呈现出指数级增长的态势。2012年以来的年度增长率2015年至谷值,2017年达峰值; 2019年的进出口总增长率、出口增长率、进口增长率基本趋同,分别达到10.47%、10.98%及9.16%。如图1所示。

2 . 中国- 中东欧贸易结构(SITC分类)

按照SITC分类对货物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中国对中东欧16国出口和进口工业制成品均远远大于初级产品的占比;但是初级产品占比逐年略有增加,变化幅度在2% 以内,相对稳定。工业制成品的占比持续保持在90%以上,上升幅度略有回落;工业制成品仍是中国对中东欧16国进出口的主要商品, 占比超过进出口总额的90%。在工业制成品中,中国对中东欧16国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出口额远远大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出口额, 故在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占有比较优势地位。出口至中东欧产品结构中,劳动密集型产品逐年递增, 资本密集型产品整体上升;进口自中东欧产品结构中,劳动密集型产品平稳增长,资本密集型产品逐年上升。贸易结构反映出中国对中东欧国家贸易中的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分布和国际竞争能力等。

3.中国-中东欧贸易竞争力

分析中国对中东欧出口大类商品结构,排名前五的大类产品均为资本密集型产品,分别是:第16 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第18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第11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20类杂项制品,第15类贱金属及其制品。

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 T C ) 分析中国对中东欧贸易产品的竞争力,中国对中东欧国家出口产品竞争力前四位排序依次为:第5类矿产品;第17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第9类木及木制品;第15类贱金属及其制品。

4 . 中国- 中东欧贸易国际互补性

从产品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角度分析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产业互补性和贸易潜力,中国与中东欧主要国家在世界市场上出口商品结构虽然存在一定的竞争性,但更多体现的是较强的互补性;中东欧大多数国家与德国、俄罗斯贸易联系紧密,但其紧密程度呈下降趋势。而中国在工业制成品上有较大竞争优势,中东欧地区则在保持固有工业制造优势的同时,提升初级产品贸易潜力,双方贸易产品具有较好的互补性;此外,中东欧国家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升级的强烈需求,而中国则在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与供给能力,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条件和政策优势,将更有助于实现两地贸易的互利共赢。特别是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中国—中东欧双边贸易合作前景将更加广阔。

中东欧国家贸易体制及市场准入

随着中东欧国家陆续加入欧盟,其贸易体制呈现出多样化和欧盟化的趋势。而且中东欧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通过WTO向全球发布的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和SPS(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通报也日趋活跃; 对产品的市场准入与质量监管不断加严。

1.中东欧国家贸易体制差异与趋欧盟化

贸易体制差异明显。中东欧16个国家差异性大,非同质化现象突出。在地理分布上跨度较大,可分为中欧国家、东南欧国家和波罗的海国家;在国土面积和人口规模上也存在显著差异,最大的国家波兰国土面积约32万平方公里、人口3800多万,而最小的国家黑山国土面积1.38万平方公里、人口仅62万余。中东欧国家经过20余年“欧洲化”转型,呈现出不同的转型进程状态,形成了多样化的区域性组织结构,差异明显。目前,中东欧有11个国家为欧盟成员国、5个国家已加入欧元区、8个国家为申报中的国家、13个国家为北约成员国;尚未加入欧盟的国家有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波黑和阿尔巴尼亚, 但这些国家均以加入欧盟为对外政策的优先目标。

经贸体制日趋“欧盟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东欧国家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这些国家加速推进“欧盟化” 进程,纷纷争取加入欧盟大家庭, 至今已有11个中东欧国家入盟。欧盟成员国市场准入和技术标准要求较高,新成员国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技术标准,适用共同体的非关税措施,包括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数量限制和进出禁令等;新成员国与非欧盟国家的贸易受欧盟共同贸易政策的约束;尚未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均以加入欧盟为目标,其贸易体系日益开放,贸易体制与欧盟逐步接轨。

2.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等效采用欧盟标准

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东欧16国中,加入欧盟的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等中东欧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正在向欧盟的技术标准迅速调整,并等效地采用欧盟标准。欧盟成员国按照参加国所承担的共同义务,通过标准赋予某成员国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合法地位,或撤销与之相对立的某一国家的有关标准;也就是说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必须与欧盟标准保持一致。接受委托制定欧盟协调标准的标准化机构主要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及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 S I),CEN、CENELEC 、ETSI、欧洲各国的国家标准机构以及一些行业和协会标准团体构成了欧洲标准化体系。尽管欧盟成员国的市场准入和技术标准要求较高, 但是欧盟内部实际上存在着双重质量标准;同样的品牌和包装的产品,在中东欧销售的产品质量与其他国家的产品质量的差异往往引起中东欧国家的不满。

3.基于WTO/TBT通报的中东欧市场准入

中东欧WTO/TBT-SPS通报数量国别汇总。2009年至2019年,WTO成员共向 WTO通报TBT数量为25534 件( 2 0 1 9 年为3 3 3 7 件)、SPS通报数量为15915件(2019年为1762 件)。2009年至2019年,中东欧16 国通过WTO发布的TBT和SPS通报数量为515件(2019年为75件),占WTO成员总通报量的2.02%(2019 年占4.26%)。其中通报量前七位国家依次为:捷克(195件)、阿尔巴尼亚(168件)、黑山(64件)、斯洛文尼亚(32件)、立陶宛(27 件)、匈牙利(12件)、爱沙尼亚(11件)。见图2

中东欧WTO/TBT-SPS通报数量年度汇总。2009年至2019年,中东欧16国WTO/TBT-SPS通报数量整体上有增加的趋势,提示中东欧国家产品市场准入(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出现了逐渐加严的新变化。见图3

中东欧WT O / T BT通报的“IC S 产业分布” 。按照国际标准分类法(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ICS),2019年中东欧16 国WTO/TBT通报的“ICS产业分布”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ICS17 计量器具74件:测量仪器49;计量和一般计量10件;流体流动的测量6件;辐射测量6件; 力、重量和压力的测量1件;声学和声学测量1件;体积、质量、密度、粘度的测量1件。ICS67 食品8件: 酒精饮料2件;肉类、肉类及其他动物产品1件;谷物、豆类及衍生产品1件;一般的牛奶和奶制品1件;肉类及肉类产品1件;水果及衍生产品1件;一般食品1件。ICS97 设备器具4件:商业和工业设备1件;玩具、玩物1件;厨房设备1件;洗衣用具1件。ICS29 电机工程3件:一般电气工程2件;电工1件。ICS91 空调电梯2件:中央供暖系统1件; 电梯、自动扶梯1件。ICS11 医药及医疗设备2件:配药、制药、药物1件;医疗设备1件。ICS01 计量和测量、物理现象1件。ICS13 防火措施1件。ICS23 气体压力容器、气瓶1件。ICS27 锅炉和热交换器1件。ICS33 电磁兼容性1件。ICS55 气溶胶容器1件。ICS59 纺织工业的产品1件。ICS65 烟草、烟草产品和相关设备1件。ICS71 盐1件。ICS61 鞋类1件。通报的ICS产业分布反映出中东欧国家对高科技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及农业的高度重视。

中东欧WTO/TBT通报的“措施目标”。2019年,中东欧16国75件WTO/TBT通报的“措施目标”从高到低依次为: 其他类39件;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20件;质量要求8件; 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3件;消费者信息、标签,质量要求3件;防止欺诈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2件。通报的措施目标除了其他类外,主要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其次是质量要求,第三是消费者信息和标签,第四是防止欺诈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此外,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的WTO/TBT通报分析还显示,中东欧国家通报量占欧盟的53.28%。

4 . 中东欧市场准入的形成机制、影响及趋势

中东欧市场准入形成机制。贸易保护主义作为一种经济思潮和在各国的政策实践由来已久,各国对外贸易中,往往以限制进口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各国产品法规标准差异进而导致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的出现。近年来,中东欧的技术标准体系日益与欧盟接轨。

中东欧市场准入作用的影响。短期内的影响主要在工艺设计、生产工序、检测成本、贸易流程、技术适应性等方面难度有所增加。长期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对出口市场占有率、进口增速与出口增速的协调具有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其倒逼机制会促使出口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产品更新换代、企业转型升级等。

中东欧市场准入的发展趋势。一是技术性贸易措施持续被中东欧各国重视;二是技术性贸易措施与中东欧各国经济发展程度有关;三是技术性贸易措施重点在中东欧各国日趋明显;四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向中东欧各国次区域化发展;五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在中东欧各国呈现系统化的趋势。

以“一带一路”倡议下的“17+1”为契机,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沉渣泛起、甚嚣尘上,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的背景下,以“一带一路”和“17+1”为契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适应中东欧国家贸易体制、市场准入及质量监管的新变化,促进中国—中东欧贸易的长足发展。

1.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在中东欧17国之间、在中东欧与欧盟之间、在中东欧与中国之间尚存在着许多亟待研究的课题。为充分运用“一带一路”和“17+1” 发展机遇,必须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应用示范与政策的研究,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国家安全、提升国际地位、促进外贸发展。

国际标准作为向国际社会传播先进实用的生产方式,以及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手段,已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其发展步伐越来越快,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意义重大。 在中国进出口贸易实践中,采用国际标准(由ISO、IEC和ITU制定的标准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25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标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国际通用团体标准和其他先进标准),就是要根据中国特色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转化成为中国的标准。通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降低进出口交易成本,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技术标准水平和健全标准化体系,增进世界各国的交流和合作,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2 . 充分运用外贸调控管理体系,优化贸易结构

在巩固与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着力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合作,拓展中东欧市场,提高中东欧国家贸易在我国外贸中的占比,系统与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开拓中东欧市场。基于中国—中东欧国家的产业互补优势,中国应积极扩大双边贸易,优化贸易结构,实现中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化解产能过剩。

充分运用汇率、利率、税率等经济杠杆的外贸调控体系以及对外贸易的宏观管理手段。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包括优化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对外贸易的方式结构、对外贸易的模式结构和对外贸易的区域结构。优化进口与出口结构,优化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结构,优化贸易与双向投资结构,优化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结构。

在优化进出口结构方面,更加注重出口与进口的协调发展。出口和进口是贸易的两个轮子,要扩大进出口贸易,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在近年来全球复杂的形势下,中国不仅通过积极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 优化出口产品国际布局,而且通过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等制度性成本扩大进口,从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3.注重贸易产品质量,加强进口产品质量监管

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加强贸易质量管理,鼓励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一批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制度,加快推进与重点市场认证和检测结果互认。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重要产品的追溯体系,保证消费者健康。

严把国门进口产品质量安全。随着“ 一带一路” 倡议和“ 1 7+1 ” 合作的推进, 中东欧国家初级产品进口不断增加,中国新品种农产品和食品的准入步伐不断加快。为此,既要扩大从中东欧进口的规模,以促进贸易的平衡发展, 又要高度重视中国—中东欧贸易中进口增速高于出口增速的实际。优化进口产品结构,从中东欧进口资源稀缺的产品;保证进口产品质量,严把国门生物安全。加强风险预警机制研究,根据相关信息的监测分析,适度关口前移。

4.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在出口贸易的发展中不再单纯地追求规模和速度,而应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在内生动力方面,将着力培养出口竞争的新优势,不再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也不再简单依靠低成本的人力资源,而是突出技术、品牌、服务等新的核心竞争力。在积极扩大进口的同时, 努力提升出口,推动外贸优进优出,实现平衡发展。对于中国在中东欧市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应重视保护,同时改善和提升其他尚不具有竞争优势产业的竞争力。继续推进市场的多元化,加大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满足不同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在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的背景下,加强对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区域性贸易体制的差异性及其市场产品准入规则的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努力将“17+1”合作打造成“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承接带、中欧四大伙伴关系落地的优先区域和中欧合作新增长极。

作者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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