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历程、规制体系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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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斌

利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公益目的的社会企业,是英国社会治理最鲜明最突出的亮点,被认为是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一剂良方。2019年底,笔者在英国参加了为期15天的专题培训,总体感到,英国社会企业起步较早,政策比较完善,监管十分严格,发展态势良好,在社会治理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和经济包容性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英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历程与主要特征

英国是全球社会企业的发源地。最早可以追溯到1844年罗奇代尔公平先锋社,该社按股集资开设商店、建立工厂,为社员提供就业机会并按股分红。这一成功典范被国际合作社联盟视为现代合作社的雏形、“合作社原则”的奠基者。20 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爆发后,英国进行一系列的社会改革,为社会企业发展提供了契机。20世纪90年代, “具有民间组织情怀”的工党上台执政后,面对经济社会问题开启了社会企业发展的大幕。2002年,新工党确立了首个社会企业单位,出台了一系列被描述为“使能环境” 的社会企业政策,社会企业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商业模式,成为贸工部的“工作锚”。(李健,2018) 2004年,通过立法明确了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在政府设立了监管社会企业的部级机构,社会企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截至2018年底,英国已经有10万多家社会企业和200多万雇员,产值高达600亿英镑。2018年6月,时任首相特雷莎·梅在首相府举行的一场圆桌会议上强调,社会企业影响着公共服务经济,是社会重要的一环。

什么是社会企业?2002年英国贸工部首次提出官方定义:社会企业是具有某些社会目标的企业, 按照组织的社会目标,营利再投放到业务本身或所在社区,而不是为了股东和所有者赚取最大利润。英国社会企业联盟将社会企业定义为“运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目的”的机构。社会企业既不是纯粹的企业,也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它通过商业手法运作, 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其所得盈余用于扶持弱势群体、促进社区发展并维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英国社会企业业务领域十分广泛,商业模式灵活多样,可以注册成多种法律形式,比如,社区利益公司、工业与储蓄协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社区企业、合作社、发展信托基金公司、友好社团、慈善交易部门等等,其中社区利益公司是专门为社会企业设置的商业模式。尽管社会企业形式不同,但都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必须是企业,必须由社会目标驱动,必须把大部分利润重新投放到该企业运营或社会使命中。总的来看,英国社会企业呈现以下鲜明特征(于魏华,2015):

(一)社会公益目标。社会企业与普通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 其成立目的就是为了推动解决某些社会问题,比如平等就业、公平教育、健康医疗、环境治理等。英国在2005年制定的《社区利益公司条例》中要求,申请注册社区利益公司,必须在其申请材料和公司章程中明确载明社会目标。虽然普通企业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但其首要任务是为股东或所有人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社会企业获取利润主要是为了维持企业本身的正常运转, 其成功标准是有无增加社会效益。比如,成立于1948年的伦纳德·切希尔公司,一直专注于残疾人服务, 已在54个国家建立了200多个分支机构,在过去的财政年度,帮助了9000 个残疾儿童进入学校学习,11000残疾人得到培训并找到工作,在接下来的4年将帮助10万亚洲和非洲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

(二)商业运作模式。社会企业不同于传统的非营利组织,其收入并非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或捐款,而是依靠商业运作模式,通过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或产品来追求财务上的自给自足并有所盈余,用所获得的收益去实现社会目标。社会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很高的成本, 社会企业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必须要寻求可以持续营利的商业模式来造福社会。而要实现自我造血功能,社会企业和普通企业一样,要打造成功的商业模式,在产品或服务方面创造自己的竞争力。比如, 作为教会组织的圣马丁教堂除办有3个慈善组织外,还办了2个社会企业,圣马丁信托专门为建筑维修、乐团发展、慈善事业募集资金;圣马丁公司通过圣马丁乐团演出、出租场地、制售文创意礼品、销售咖啡和简餐等,取得了相当不错的经营收入,解决了130多人的就业,这些收入又反哺了慈善事业发展。

(三)资产锁定原则。为保证社会企业在商业运作中不偏离其社会目标,英国政府要求社会企业必须遵循资产锁定原则,即将资产锁定到社会利益,其获利及资产不能分配给股东,必须永久由企业持有,并且要继续投入项目或社区发展。根据《社区利益公司条例》相关规定,如股东赎回和回购自己的股票,只能得到其股票的票面价格(即使在公司清盘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不能变卖给营利性公司, 只能捐赠给公益性组织或转交给政府部门。

(四)个人发展优先。社会企业更多关注人的成长和内心体验, 强调人是社区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帮助个人发展应先于利润和规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社会企业力图通过挖掘提供产品及服务本身所蕴涵的“尊重、关爱和美”,提升客户价值,促进个人完善,进而为解决社会问题创造有利条件。比如,Track 2000回收中心将回收的家电和家具等旧货维修之后,以低廉价格卖给或捐给低收入人群,并以回收的旧物为教学模具,为有特殊需要的群体如残障人士、失业人员等提供技能培训, 帮助他们自食其力。

(五)自治管理为主。自治性对社会企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在英国,社会企业由成员自愿创立,按照组织内部管理程序开展活动,实行自我管理、民主决策, 在项目运作和事务决策方面享有自主性,不受制于任何其他组织和部门。以合作社为例,凡是符合社员条件的人只需交纳一笔股金即可入社,只有社员才有参与合作社管理的权利,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并且在决策时有发言权。(陈雅丽,2014)这种模式能够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敏锐把握社会需求,较快找到组织发展和社会公益的契合点,用创新思维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为社会企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英国推进社会企业发展的规制体系

无论是社会企业的合法性还是制度化,英国都是世界范围内的先驱。在英国,社会企业不仅仅是一个概念范畴,更是一套政策工具组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制框架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监管方面。为支持社会企业发展,2001年英国贸工部设立社会企业工作小组,确立了三项战略目标:为社会企业发展营造支持性环境;使社会企业发展成为运转良好的事业;建立社会企业的知识和价值体系。2004年英国政府成立了社区利益公司监管局,专门负责社会企业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审查申请成立社区利益公司的要件是否符合标准;通报在英国公司注册署的成功注册申请,以便颁发营业执照;鼓励适合的公司采用社区利益公司模式;为成立和监管社区利益公司提供指导;对社区利益公司实施宽松的监管,尽可能减少干预。2006 年5月英国政府将内政部下设的行动社区理事会和贸工部下设的社会企业工作小组合并,在内阁办公室成立了第三部门办公室,以更大力度推进包括社会企业在内的第三部门组织发挥积极作用。2010年卡梅伦首相上台后,改第三部门办公室为公民社会办公室,职能没有太大变化,仍直属内阁办公室。

(二)战略推动方面。2002年《社会企业:走向成功的战略》启动实施,标志着英国政府首个社会企业战略问世,其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使社会企业成为更有作为的商业运营体, 建立社会企业的价值。2006年英国12 个政府部门联合制定了《社会企业行动计划:勇攀高峰》,明确了政府在进一步推动社会企业发展上的职责,包括培育社会企业文化、帮助社会企业获得正确的信息咨询和适当的金融服务、促进社会企业更多参与政府合作等。2010年卡梅伦政府启动“大社会”项目,并发布新发展战略,以支持社会企业、慈善组织、志愿组织和社区团体更广泛地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可以说,政府将社会企业发展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是英国社会企业得以大规模快速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三)立法规制方面。为了规范和促进社会企业发展,英国议会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和更新。2004 年10月29日英国议会批准《公司(审计、调查和社区企业)法案》,该法案增设一项新的公司类别,即社区利益公司,这是专门为社会企业创设的一种法律身份。根据该法社会企业必须具备两条:以社会利益为企业创建的出发点;坚持宽松的资产锁定原则,但分红不能超过企业收益的35%。2005年6月30日颁布《2005年社区利益公司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利益公司成立、变更、分红、年度报告、上诉等具体要件和程序。2012年2月28日英国议会通过《公共服务(社会价值)法案》,这部里程碑式的法案要求公共部门在购买服务时,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还必须考虑社会价值和环境价值。

(四)财政支持方面。自1997 年起英国政府开始大力推广公益创业和社会企业,内政部投资成立“风险资本基金”,向社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商业指导。2002年英国政府注资1.25亿英镑建立“英格兰未来建设者基金”,用于资助社会企业发展,提升社会企业运营能力。2012年英国政府启动“投资预备项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千万英镑的“投资和合同预备基金”, 由Social Investment Business管理,主要支持较为成熟的社会企业对接50 万英镑以上的社会投资;以及1千万英镑的“社会孵化器基金”,由Big Fund管理,主要针对社会孵化器机构,帮助他们向初创期的社会企业提供投资和支持。

(五)税收减免方面。2002年英国政府出台“社区投资税收减免计划”,给予社会企业的投资者最高达25%的减税待遇,以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社会企业,特别是投向处于劣势的社区。2014年又出台实施“社会投资税收减免计划”,鼓励向社企业(包括慈善组织)进行投资,当年投资额的30%所得税可减免,投资者不必为英国公民,只要符合税收减免条件即可;如果将营利再投资到社会企业,可以降低其资本收益税,包括资本持转抵免和资本收益处置抵免。

(六)公共采购方面。创新公共服务购买机制,优先采购社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2004年贸工部制定了“全国地方政府公共采购三年计划”,以帮助地方政府规划设计和充分利用外部采购来提供公共服务。2013年开始实施的《公共服务(社会价值)法案》强调在公共服务采购过程中,应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从而大大增加了社会企业赢得政府合同的机会。有的地方甚至在公共采购制度中明确表示,在不违反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下,政府服务购买应优先考虑那些为本辖区居民提供培训和创造就业的社会企业。(陈伟东,尹浩,2014)当前,从公共服务合约中获得的收入占英国社会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七)社会融资方面。在英国最常见的社会投资方式有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和准股权融资。2010 年首批社会影响力债券发行,该债券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为社会企业和慈善机构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解决积习难改的社会问题, 政府根据获得资助后社会企业的工作绩效,向投资者支付债券利息。2012年英国政府推出“大社会资本”,总额高达6亿英镑的资金来源于英国银行体系内的4亿英镑休眠账户资金和2亿英镑商业银行投资。这是全球第一家社会投资银行,主要为成果基金、社会股票交易所与影响力风险投资基金等社会企业融资中介机构提供资金。2013年6月伦敦证券交易所成立全球第一个社会证券交易所,可再生能源、医疗保健、净化水、可持续交通、教育等领域12家社会企业挂牌上市,市值5 亿英镑,英国社会投资又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八)中介服务方面。英国有数百家中介机构,为社会企业提供培训和筹资机会,推动政策制定, 吸引媒体关注,开展研究评估。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有:2002年成立的英国社会企业联盟,是面向社会企业的全国性机构,现有1000多家付费社会企业成员和以及2万多家社会企业组成的附属网络。2000年成立的公益创业家基金会,由7家领先的非营利机构发起建立,发放了由英国千禧年委员会资助的1亿英镑赠款,该基金会着力推广和培养社会企业家,通过其奖励计划每年为数百个对象提供资金助其创办社会企业或扩大发展。由罗伯茨企业发展基金会推动成立的社会投资回报评估网络(SROI Network),将严谨分析注入社会企业领域,开展社会影响力评估,以帮助社会企业使用适当的衡量基准、指标和外部标准,评估和改善社会、经济和环境方面的成果。(马湄丽,白康瑞, 2013)社会企业标记公司、英国合作社联盟等也是行业内重要的全国性支持组织。

(九)能力建设方面。贸工部负责统筹社会企业的业务支持和培训计划,确保英国企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局和贸工部适用于其他企业的培训计划都面向社会企业开放。政府还建立了“业务通”网站,为社会企业员工提供商业资讯和特定培训。2006年英国政府启动实施“能力建设者”项目,其中包括面向社会企业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指导和培训,以提高社会企业竞标和执行服务项目的能力。贸工部还资助成立了“社会企业培训支持联合会”,汇集多家社会企业培训机构,为社会企业员工提供大量培训课程,及时发现并解决社会企业遇到的业务问题。内阁办公室、经济社会研究委员会和巴罗吉百利信托成立了第三部门研究中心,致力于第三部能力建设和知识分享。英国政府还与大学密切合作,开设社会企业课程,鼓励大学生投身社会企业,发掘和培养青年社会企业家。

(十)宣传推广方面。英国政府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和奖励社会企业成功案例,以提高社会企业在政府、金融界和商业部门的影响,加强民众对社会企业及其精神的理解和支持。比如,布莱尔首相亲自倡议“社会企业成为每一个商业部门从业者的主流职业选择”。第三部门办公室聘请成功的社会企业家担任“社会企业大使”。贸工部定期组织社会企业之旅,邀请各界领袖到先进社会企业实地参观考察。贸工部、NatWest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设立了国家社会企业奖项——“企业化方案奖”,其他政府支持的奖项还有“内城100奖”“社会企业新星奖”等。英国地方、区域和国家级别的媒体都对社会企业进行了大量的持续报道。与此同时,英国政府还积极与世界各国交流经验,推广社会企业发展的英国模式。(李健,2018)

借鉴英国经验推进我国社会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 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第三部门逐步发展壮大。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组织数量信息,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1.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6.6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44.3万个、基金会7027个,(于俊如,2019)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日益显现。

作为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志愿失灵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社会企业被人们看作社会经济的构成要素之一,近30年来越来越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它还因能辅助达成可持续发展目标,受到了联合国的大力支持。社会企业作为一种合作型行为在中国有着历史渊源,比如,封建社会时期农民合作应对洪涝和饥荒等自然灾害,在中国近代一个知名的社会企业例子就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工合运动, 等等。2004年,社会企业概念及相关研究引入我国并开始受到业内关注。在国际机构、国内基金会和社会投资基金的推动下,业内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社会企业培训和考察交流活动, 设立了中国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论坛、社会企业奖、社会企业支持基金等。2015年以来,中国慈善展会已连续4年对超过1400家企业和机构开展认证,其中通过认证的社会企业为228家(2015年7家,2016年16家,2017年106家,2018年109家, 2015-2018年累计认证238家,其中有10家重复认证),遍布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71个城市,涵盖环保、无障碍服务、社区发展、公益金融、养老、教育、弱势群体就业、农业、扶贫、互联网、公共安全、妇女权益等14个社会领域。调查显示,2017年中国“自觉意识” 的社会企业(所谓“自觉意识”社会企业,是指根据各种社会企业名录,统计出自己认同社会企业身份且被行内认可的社会企业)数量约为1684家,近半数(占44%)的受访社会企业成立于2015年及以后,营销与品牌管理、法律税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利益相关方沟通与关系管理、战略管理、生产管理等7个方面的商业运营能力评价偏低。在政府支持方面,2014 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社会创新中心出台《顺德社会企业培育孵化支援计划》;2018年成都市政府颁布全国首个社会企业扶持政策《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同年北京市成立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并制定了《北京市社会企业认证办法(试行)》;2019年成都市武侯区出台《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企业扶持办法(试行)》,从主体、业务、财税、资源、创新等5个方面对社会企业进行扶持。应该说,我国既有发展社会企业的现实需求,也有发展社会企业的条件与可能。但与英国相比,我国社会企业发展才刚刚起步,在公众认知、政策支持、企业认证、投资运营、市场监管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学习借鉴英国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培育、规范和引导我国社会企业积极有序发展提供重要借鉴和有益启示。具体建议如下:

(一)强化公众认知,为社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企业是一种当代理念,以国家为背景,区别于传统商业和非营利活动,融合了社会目的、市场导向、业绩标准等社会及商业特点。目前我国政府和公众对社会企业的认知程度还比较低,很多只停留在传统的慈善组织层面,对社会企业本质和特征缺乏深刻了解。强化公众对社会企业的认知,是推动我国社会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 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探索研究社会企业的相关理论,梳理总结世界各国发展社会企业的成功经验,归纳提炼社会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为我国社会企业的制度设计提供理论指导。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推广我国社会企业的成功范例,通过推介有影响力的社会企业家或设立社会企业奖项,加强公众对社会企业的认知,提升公众的公益精神,引导公众进行道德消费,培育适合我国社会企业生存发展的良好生态。

(二)明确行业标准,让更多组织机构获得社会企业身份认证。制定社会企业认定标准,解决社会企业“身份”问题,使社会企业可以被清晰地识别和授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全球有20多个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企业认证体系。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结合我国工商注册制度改革,从资本、人员、产品、服务等方面明确标准,降低社会企业准入门槛,放宽社会企业以企业法人注册,允许非法人社团组织成为社会企业。同时, 将社会企业纳入特殊社会组织的管理范畴,按照一定标准对社会企业实行公益认证制度,为社会企业提供易于识别的法律身份,保证社会企业沿着社会公益方向发展。(刘文俭,2015)特别需要指出的,认证是为了推动社会企业更好发展, 结果运用非常重要。没有实质推动价值的“形式认证”,设置条条框框约束社会企业的多样性,不但不能为社会企业发展做贡献,还可能扼杀其生命力,这一“围栏效应” 值得警惕,不能为了认证而认证。(罗文恩、黄英,2019)

(三)完善财金政策,对不同社会企业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支持。社会企业作为一种特殊企业类型, 在其发展初期的探索培育阶段,应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之外给予社会企业专门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在财政支持方面,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不同层次的种子引导基金,建立社会企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给与项目、资金支持;对尚未成熟的社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必要的事业费和运营费;对相对成熟的社会企业,逐步过渡到以资本市场的资金供应为主,使社会企业适应严格评估的融资市场环境,从而构建稳定的资金支持体系。同时,加大政府向社会企业购买服务力度,探索慈善、福彩、体彩等公益资源进入社会企业。在税收支持方面,对照小微型企业税收政策,制定优惠力度更大、差别化的社会企业税收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针对社会企业特点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为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项目,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市场,逐步构建社会影响力债券、影响力投资、社会证券交易所、社会影响力投资者、社会投资回报等促进社会价值创造的社会投资体系。

(四)加快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立体式社会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发展,以倡导社会创新理念、推动品牌体系建设、提升专业赋能、建构跨界合作网络、优化社会投资环境为目标, 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社会企业对外宣传、能力提升、业务拓展、交流合作、金融对接,提高社会企业的信息获取率和生产率,通过数字技术赋能社会价值共创。建设社会企业信用平台,依法归集、整合、发布社会企业的登记(备案)、行政处罚、年度报告等信息,提升社会企业群体的品牌意识,争取社会各方的广泛认知与支持。支持建立各类孵化平台为社会企业提供孵化服务,鼓励城乡社区利用闲置场地和闲置设施为社会企业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服务。积极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平台, 支持银行、担保、保险、证券、信用、评估、培训、就业等中介机构围绕社会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建立多元化的跨界合作机制,促进社会企业间形成各种伙伴关系。

(五)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和引导社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企业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依法加强对社会企业市场运营的经济属性监管,创新社会企业社会属性监管体系,引导和督促社会企业主动公开承担公益项目和公共服务信息、业绩信息、利润分配信息等,按要求公开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影响力评估报告,以及遵守企业章程和评审认定标准、履行社会承诺、规范企业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对不符合监管要求或经第三方复审不再符合评审认定标准的社会企业,移出社会企业名录,不再具备申请社会企业评审认定的资格, 不再享受社会企业相关政策支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支持建立社会企业联盟,共享知识和经验,加强行业自律,引领和规范社会企业行为。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和社区的作用, 强化对社会企业及其行为的监督。

(六)突出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社会企业的社会影响力。社会企业的兴起,离不开优秀的社会企业人才。在许多英国大学的本科和研究生课程设置中,社会企业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普利茅斯大学对4 大洲12个国家的200多个高等教育机构调查发现,75%的受访机构目前至少积极参与一个社会企业,其中一半以上参与了国际社会企业合作, 只有2%的受访机构从未与社会企业合作过。为此我们建议:一方面, 立足当前,借助各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高技能人才基地等资源, 以及国外社会企业中介机构力量(如英国社会企业联盟、社会投资回报评估网络、公益创业家基金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企业培训服务,着力提升社会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另一方面,着眼长远,鼓励和支持高校加强社会企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开设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的社会企业课程, 把社会企业教育与实践项目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引导年轻一代把社会企业作为自己的职业选择,培养专业化公民经济、社会经济创新创业人才。此外,积极鼓励高校、企业和智库机构,联合建立以社会经济为主题的研究中心,推动我国社会企业产学研一体化发展(郭豪楠, 2019)。(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江苏省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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