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模式的复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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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虹,高级经济师,长期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出版有《现代货币论丛》《钱说——货币金融学漫话》《经济学的视界》《世界大转折》等10多部著作、文集。

这或许是人类的一种天性。一件事情成功后,人们就琢磨它的“可复制性”,总是试图将一个故事,讲成一种逻辑,变成一种方法,造就一批成功。在公司治理领域,这种追求“可复制性”的案例,非常普遍。这就提出了一个颇具意味的问题,究竟一家公司治理模式的成功,能不能“成功地”复制到另一家公司呢?

现代公司是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产品的组织。如果一家公司开发生产了一种新的产品,通过市场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很快, 整个市场就会出现大量同类的产品或复制品。随之而来便是这种产品的市场价格下降,公司的经济效益下滑,最终导致这种产品无利可图而被放弃。近些年“共享单车”的故事,就是这种从新产品问世,到复制成风,到市场乱象,再到一些公司退出市场而告落幕的典型事例。有一个经济学理论可以解释这种现象,叫做“边际价格递减”——同类、同质的产品“复制”供应越来越多,单个产品的价格就会越来越低,低到最后市场供应饱和时,再生产便要亏损的地步。

由此来看,一种成功产品的出现,在一定的时间长度内,是能够“ 成功地” 被复制的。但是,当这种复制时间足够长,复制产品足够多且带来了市场饱和时,再复制就不可能成功了。因此,一种新产品的问世,通常存在一个“可复制成功的”时间段。对于一家公司来说,争取在这样的时间段里, 更多地“ 复制”这种产品,就将获取较为理想的经济效益;同时,敏锐地判别这个时间段的结束,及时地退出这种产品的“复制”,则既保有经济效益不受损失,又开启另一种新产品创造的新阶段。应当说,这种对于新产品“复制”时间段理解到位的公司,总能立于不败之地。

那么,公司治理模式是不是也遵循这样的“边际递减理论”呢?

公司治理模式,通常是指某种治理理念下的治理组织体系、体制、机制和运行方式的总和, 它涉及公司治理如何进行,治理难题如何解决,治理目标如何实现等事项。例如,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精兵简政的治理模式, 扁平化的治理模式等,又如集团企业中的“ 条条管理” 模式或“块块管理”模式,以及“矩阵管理”模式等。梳理公司治理实践中的这些模式可以发现,不同的模式都有成功者,也有不成功者,并非存在某种绝对优势或劣势的模式。这就告诉了我们一个基本的判断:治理模式与制造产品不同,它所遵循的不应当是“边际递减理论”。

治理模式与制造产品最大的不同,是模式有“人”这个特殊的因素存在,而产品仅仅是固化为物质形态(物品)或流程形态(服务)的存在。按说,在服务产品里,也存在“人”的因素,毕竟服务产品大量都是“人对人”提供的。但是,服务产品中的“人”, 基本受制于流程,特别是在标准化流程里,“人”是被动的、机械的和服从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服务产品可以由机器来代替的原因。例如,理发服务产品,剪、洗、吹等流程的存在,决定了理发师们大致都框定在这样的流程里来完成服务,不会对流程形成冲击和改变。

治理模式中的“人”,全然不同,主动、灵活和自由,是最基本的状态。这就决定了任何一种成功的治理模式,若想让它“成功地” 从一家公司复制到另一家公司,当且仅当“人”的主动性、灵活性和自由度大体相同,而且是在“人” 的理念、行为方式和行为轨迹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恰恰是“人”这个因素天然就不具备同一性,“人”的特殊和差异使得成功公司治理模式的“成功”复制,不可能完成。简而言之,公司治理模式是不具有可复制性的。

说到人,在公司治理中,通常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治理的决策者,一类是治理的执行者。不论是决策者,还是执行者,他们在某种确定的治理模式中,有的适应, 有的不太适应,有的则完全不适应。从人对模式的适应性来看,实践中存在有三种不同的“人”对模式关系的组合,值得重点研究。

第一,决策层适应者比重较大,执行层适应者比重也较大。这就是我们称之为“成功模式”的情形。这里所谓的“成功”,不过是“人”对模式的关系,有着很高的契合度而已,但表现出来并为外界所高度关注的,是这种模式本身和它的运行结果,即治理效率和效益高于同类公司水平,并在行业中排列靠前。这种模式大多会自然地成为“可复制的”对象,但其中“人”对模式关系的“适应性”通常被忽略。也就是说,很少有人会注意这种“成功模式”是与什么样的“人”结合,才达到“成功”境地的。

第二,决策层适应者比重较大,执行层适应者比重较小。这一般是一种新模式开始运行时的情况。决策层达成改革共识,引进了新模式,但执行层一时半刻跟不上,到不了位。如果这种局面持续的时间过长,那么,它就会出现某种“变异”, 治理的效率和效益都会受到较大的影响。结果, 决策层不得不调整模式, 修整其中对于执行层“人”的不契合之处。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很常见,大多朝着“成功模式”方向努力,直到执行层中的“人”对模式适应程度提高,提高到适应者的比重足够大为止。我们可以称之为“走向成功的模式”。在这种情况中,“人”对模式的“适应性”是得到充分重视的。

第三,决策层适应者比重较小,执行层适应者比重也较小。既然从决策层到执行层所有的“人” 对于模式的适应性都很差,这种模式就可以界定为“不成功模式”。它预示了引进新模式的变革必将到来。从常理来说,决策层在这时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自身“人”的情况,从“人”对模式的“适应性” 来选择新的模式。但实践看到的, 通常是简单地复制他人的“成功模式”,相信他人较高的治理效率和效益,都是“模式”带来的。或者说,相信“复制”的不只是模式, 也是效率和效益。至于决策层和执行层的“人”对于这种模式是不是也能够有很高的“适应性”,并非考虑的主要方面。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什么是“人”对模式的“适应性”。简单说,它是指在公司治理实践中, “人”在既定的治理模式下生成动力、运用能力和挖掘潜力去实现目标的高低程度。“适应性”高的治理模式将有利于“人”的动力生成、能力释放和潜力挖掘,达到较为理想的治理目标;相反,“适应性”低的治理模式将不利于“人” 的动力生成、能力释放和潜力挖掘,治理的效率和效益无法达到较高的水平。

上面三种“人”对模式关系的组合,联系起来看,是一个有趣的逻辑“闭环”——第一步, 以第三种“不成功模式”为起点, 变革现有模式,通常会选择复制第一种“成功模式”;第二步,由于“成功模式”的引进,从决策层“适应”开始,再通过运行中问题的发现,进行模式调整,使执行层逐步“适应”, 便有了第二种“走向成功的模式”;第三步, 第二种“走向成功的模式”在进行“人”对模式的“适应性”调整之中,最终稳定在“成功的模式”上,完成一个由“不成功模式” 到“ 成功模式” 的演进过程。这个过程显然是可以重复进行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复制时的“成功模式”与后来通过调整而形成的“成功模式”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基于“人”对模式“适应性”的要求,通过修理后构成的新形态。

尽管说治理模式不具有可复制性,但实践中的模式变革,绝大多数都是从复制开始,再在运行中进行“人”对模式的“适应性”调整来推进的;最后形成的治理模式,可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作为公司治理中人, 应当像关注其他公司的新产品一样,关注其他公司新的成功的治理模式,如有必要,可以从学习和复制开始,结合实际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调整和改造,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与决策层和执行层的人都高度契合的公司治理模式来。实践证明,这样的公司治理模式,没有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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