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添翼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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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杜悦英

数字经济的新一波热潮,正在2020年的夏天涌动。

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数字经济助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了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特别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意见》要求“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把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作为经济转型和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意见》还提出,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接受《中国发展观察》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我国数字经济位居全球前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而随着我国数字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使之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 成为需要在当前深入探讨的议题。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毫无疑问,数字经济正在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越来越多的力量。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7月初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 0 2 0年)》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35.8万亿元,占GDP比重36.2%,数字经济增速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 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阿里巴巴集团5 月份发布的《2019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报告》认为,过去一年中“政策雪中送炭、凝聚社会共识、平台赋能商家、信用保障权益、联手共抗疫情”是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突出亮点。

“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与优化, 对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马源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我国切实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与完善,取得显著成效。世界银行2019年10月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跃升至第31位(较上一年度提升15位),表现突出, 连续两年被列为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

“整体看来,我国营商环境的改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对《中国发展观察》记者表示,一是持续的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大力降低制度成本。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从实施效果看,2019年,制造业和中小企业减税降费效果明显,全年减税降费约2.36万亿元,占GDP 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降低企业用能、物流等费用工作,最终降低用能成本、物流成本、清理规范相关服务收费、降低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分别涉及金额近1500亿元、超过170亿元、27亿元、60亿元。

2019年以来,国务院职能转变协调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 对标国际先进、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制定专项改革任务台账,明确改革目标、责任部门、时间节点, 已完成130余项改革举措,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建筑许可等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进一步增强了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例如,开办企业方面,北京市已将公章刻制完全并入开办企业“一站式”审批系统。跨境贸易方面,采用了“提前申报”制度,升级了港口基础设施,优化了通关流程,公布了港口收费标准。

特别是,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确立了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标志着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在加快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尤其是今年4月份以来,北京、上海、湖北、云南等省市动作频频。

4月28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并同步梳理出该文件配套政策措施82项;7月初,上海市宣布已经形成《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即营商环境3.0版改革方案),围绕“1+2+X”(“1”指“一网通办”,“2”指提升上海在世界银行和国家2个营商环境评价中的表现,“X”指围绕加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的一揽子制度供给)全面推动改革。

5月,湖北省印发《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出台30条重点攻坚任务和硬措施。武汉市出台《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方案》,提出将大力促进ABCDG(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5G)等新兴业态发展,并与实体经济、城市治理、社会民生深度融合。云南省印发《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围绕四个方面提出31条举措。

“营商环境与经营实体密不可分,具体到微观层面,企业的积极实践也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之间很多时候可以说是互为营商环境的。”胡迟表示。

事实上,不少企业正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数字化转型方面做出努力,而新冠肺炎疫情的来袭, 更加速了这一进程。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向《中国发展观察》记者介绍,该所服务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服务中外企业跨境并购、服务企业就近注册登记和纳税、服务企业破产财产处置等业务,大力助推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此外还响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企业需求,建设运营了“北京市产业链共享云平台”,为加工制造业、交通物流、餐饮酒店、文化旅游等各类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在线提报供需信息、在线搜索供需信息、查看信息状态等服务,优化配置生产原料,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据介绍,截至6月底,该平台累计发布供需双方信息566条,包括供方信息386条、需方信息180条。

完善数字经济营商环境,需要找准着力点

“数字经济的特点,决定了与传统实体经济相比,其对营商环境更为敏感,也对营商环境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过程中,需要精准判断,精准施策。”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主任李勇坚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杂志记者采访时说。

李勇坚在调研中了解到,在诸多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中,2019 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 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对数字经济的发展起到较大促进作用。“在我们的调研案例中,约98%的电商从业者都属于这个范围”,李勇坚说,这一减税政策解决了电商经营最大的不确定性难题,让广大从业者能够“放心做生意”。

李勇坚认为,《意见》的发布恰逢其时,有关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对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数字经济快速增长中表现突出的新业态、新模式给予明确认定、鼓励及引导,进一步激发了数字经济的增长动力、竞争实力、发展潜力, 将对数字经济未来的发展产生重要、积极的影响。

比如,《意见》提出“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为相关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稳定了这些行业的市场预期;《意见》提出“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为数字经济领域的诸多创新创业者明确了就业的新形态,扩充了就业的新空间,还增加了金融方面的保障,释去了人事方面的困惑;此外,《意见》特别强调“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体现了政府鼓励创新、容许试错的开放姿态。

“有关部门出台《意见》,把社会非常关注的事情说清楚了,表明了政府的态度。某种程度上说, 《意见》就是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一部分。”李勇坚说。

谈及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优化,他还提到,应当在进一步构建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改进对一些新业态的监管方式以及网络诚信体系构建等方面精准施策。

马源认为,在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完善中,便利的准入和必要的监管同样重要。具体而言,一要尽快厘清数字经济主要领域经营资质类许可事项,制定准入事项清单,规范准入要件,力避套用传统线下业务准入要求。二要守住监管底线,对于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以及非法或不良内容传播等问题,要从严管理。三要坚持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业态、不同风险、不同发展阶段的业态及问题,采取弹性监管方式。

在采访中,多位专家表示,数字化转型给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带来了巨大挑战。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工作应当进一步强化。特别是网络版权往往是多方协同参与的结果,权责有时难以清晰界定,制度维护成本高,侵权者可能掩盖其真实身份,导致侵权追溯难、查控难。

马源建议,未来应当加强面向数字经济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司法转型。根据技术创新特点,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加强能力建设,包括建立电子诉讼平台实现线上立案,利用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解决网络侵权的取证、存证和认证难题,探索互联网审判模式等等;加强国际合作,应对数字经济日益全球化的趋势。

胡迟认为,《意见》给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这同时也意味着,数字经济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 才能更好地适应与促进数字经济的下一步发展。

他进而表示,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下一步应当从四方面着手。一是建设“数字政府”,充分利用新技术,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落到实处,推动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部门对社会的数据开放,精简审批事项目录,简化办理手续, 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培育“数字平台”,大力建设孵化园、众创园等数字经济的载体,同时在基础设施等方面要与时俱进,除了传统的“七通一平”,更要满足发展数字经济的需求,部署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网络基础设施的可达性和可用性。三是搭建“产业平台”,不断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实现相关行业的转型升级。四是扩容“数字城市”,在前三方面工作的基础上,从企业到社会,从工作到生活,全方位扩容数字化应用场景, 为发展数字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构建相应评价体系,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发展数字经济,是全球共同的趋势。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优化至关重要,世界银行、联合国、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都在积极开展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研究和评估。

马源就此建议,我国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构建评价体系,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首先是加快构建符合国情的数字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他表示,与国外相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前列,但制度建设稍显滞后,事前准入制度亟待优化、公平竞争规则及信息保护制度有待完善。建议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我国数字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该体系至少应涵盖数字基础设施、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政府监管和服务等要素,分类设定发展指标、改革指标和政策指标,建立定期评估机制,为持续深化改革指明方向。

其次是将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纳入国家“放管服”改革体系, 并作为重点任务加以推进。他建议,立足数字经济发展全周期,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在事前准入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准入条件。引入“监管沙盒”理念,摸索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和监管框架。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发挥技术优势和数据优势,履行协同治理义务,规范入驻商家经营行为;强化数字平台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保护个人数据,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运用新技术提升监管能力,在更大范围提供便捷服务。

此外,应当从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短板切入,加快对应的制度调整和政策供给。马源认为,一是要提升网络接入和使用率。我国移动电话普及率、互联网普及率都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主要是因为发展不均衡,区域和城乡差别大,亟须进一步做好普遍服务,降低使用成本,让全民用得上、用得起。二是要优化创新环境。目前数字技能人才占比不高,亟须增加数字化人才供给,提高国民数字素养,防范数字化转型引发的结构性转岗潮、失业潮;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政策体系,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大支持。三是提升监管质量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的程序公开性。四是构筑安全链条,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防御能力,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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